关于传播观念的思考[1]——语言传播杂记之二十八
面对“入世”,值得广播电视工作者思考的事情很多,但是首先遇到的恐怕是传播观念的问题。
我们当然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论国外、域外的传播学如何发展,不论我们的传播理论怎样深入,这个立足之本永远不可动摇,而且要“与时俱进”,“更上一层楼”。 “三个代表”的重要指导思想,一定要落实到广播电视的传播中去,这不但是“为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服务”所规定,而且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先进性的前进方向所必需。我们不能有丝毫懈怠,不能有须臾偏离。至于具体操作层面,也是应该思考的。
一
由于信息高速公路的开通、扩大,形成了网络并逐步规范,激烈的竞争已经开始。能不能处于强势媒体的地位,加大强势传播的力度,便成了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在闭关自守的状况下,可以舆论一律,可以独家宣传,因为鲜有竞争;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必须强调导向,必须坚持主流,因为参与竞争。
我们宣传什么,不宣传什么,当然要符合我们的价值观。不过,我们还要进一步考虑:怎样宣传。各大强势媒体都在宣传报道某一事件的时候,我们不能缺席,我们也要参与进去,阐明我们的立场,发表我们的观点,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
有些同志往往习惯于某种定势,以为这个事件不必宣传报道,于是只去注意那些我们认为重要的、需要报道的事件。今后这样去处置,就会使我们在竞争中变得被动,甚至会患上“失语症”。我们“真理在手,正义在胸”,“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我们应该争取在任何重大事件的报道中都出席,对任何重大事件都发言,毫不隐瞒我们的观点,在竞争中显示我们深厚的坚实功力。
马克思主义是不能自发产生的,必须“灌输”,必须“教育”,然后才能进入人们的“自觉”,并逐渐形成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世界观,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无私奉献的价值观。这些又体现在对于主客观世界的正确分析和判断中。广播电视的宣传报道,实际上不能不是一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灌输”、“教育”。 “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在激烈残酷的竞争中,人们只相信实力,而不相信眼泪!
当然,我们的宣传报道绝不是简单、机械、生硬、苍白的,绝不是“一相情愿”、“爱听不听”的。我们不会片面地理解“灌输”、“教育”的内涵,像某些人那样,把它们当做强制、威压的代名词,一提起它们就反感、就厌恶。我们有长期的宣传艺术传统,我们有丰富的宣传艺术经验,我们在宣传报道中,不可能不考虑宣传报道的形式和效果,不可能不琢磨宣传报道的可听性、可看性。除了那些急功近利、敷衍了事的人,绝大多数新闻工作者满怀着道德责任和艺术良知,都会以高涨的热情努力创作精品节目,为人民奉献更好的精神食粮。
二
我们要出席,我们要发言,在广播电视的传播中,亮出我们的旗帜,发挥我们先进文化的优势,既要实现“传输覆盖”,更要实现“民心覆盖”,我们就必须讲求宣传艺术。 “怎样宣传”,肯定成为我们传播观念的核心。
事实上,各大强势媒体一直在“怎样宣传”上做文章。同样是一个世界性重大事件,都在第一时间播出,哪个优哪个劣,谁个完美谁个欠缺,是可以通过比对来判别的。首先是信息价值的高低,其次是信息传播的正误。还有就是:
信息的真实与否。信息爆炸的时代,可传信息范围很广,但是,信息的真实性就成为第一要素。虚假信息的制造、信息垃圾的出现,能够迷惑人们的心志,把人们引向歧途。不过那些虚假信息总是像肥皂泡一样,瞬间就会破灭,其结果是导致对信息发布者——媒体的失信。而且,一次失误也许会带来永久失信,因为那怀疑的心态短时间难以消除,可信性再也不容易建立起来。这是应该给以严重关切的。
信息的准确与否。同样的信息,由于报道者的价值判断不一样,很可能造成宣传的片面性。一个世界性正义事件,只从消极性上报道,给以否定性评价,而有意无意地忽视或者无视那应有的积极性方面,甚至用非正义的定性语言进行抨击,毫无疑义必遭谴责。相反的情况也一样。就是在价值判断上趋同,那评价的高低也要准确无误,而不应夸大或缩小、抬高或压低。褒贬无度,只能说明传播者的审视力、判断力、思辨力、表达力的粗疏和偏激。马克思所说的新闻必须“真实,用词准确”,就包含着这个含义。
信息的密集与否。信息的传播应该讲究有效,即在单位时间里容纳的信息量多少,其中的有效信息多少,密集的信息是在剔除了冗余信息、无效信息之后,保存下来的纯正信息。在这个意义上,并不强调信息总量,而特别指认信息的有效性。要想保证信息的有效性,一方面,不能让信息处于超饱和状态,要有一定的深化、生发空间;另一方面,每一条信息必须达到言简意赅,删除废话、套话,字斟句酌,字字珠玑、语语中的。
信息的迅捷与否。信息的传播必须争取首发权,即力求在第一时间内发布出去,而不要落在他人之后。首发权是一种主动权,带有权威性。人们接受信息的时候,往往“先入为主”。在这方面,落后就意味着丧失发言权,“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当然,首发权也不能粗制滥造,也要认真负责。时机性和时效性并不矛盾,二者完全可以在“有理、有利、有节”的价值观上得到辩证统一。有利的时机性,会产生最大的时效性。
信息的精美与否。信息本身已经具有了审美价值,在传播的时候,作为中介,传播者是否着意揭示信息的内在美,赋予信息以美感,就是相当关键的了。 “地球村”的概念,指称人们的距离拉近了,信息可以共知了,几乎没有什么信息能够“密而不发”了。那些重大事件,各媒体都竞相发布,这时,就看哪一个媒体在传播信息的同时能够给人以美感。给人的美感越强,人们越愿意接受。例如:声音的美感、画面的美感、视阈的美感、表述的美感……不管是大笔勾勒,还是精细点染,总要“宣传得好,使人愿意接受”。
三
怎样传播,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广播,要求“以声传情,声情并茂”。不论是专业人员还是非专业人员,只要是从广播里传出来的声音,都应该是“明晰”的,不能囫囵吞枣,不能含糊不清。
电视,要求“形神兼备,声画和谐”。不论是新闻节目还是非新闻节目,只要是从电视里传出来的语言,都应该是“明晰”的,不能七拼八凑,不能闪烁飘忽。
广播电视节目,切忌“人际化”。表面上看,把人际传播引进大众传播,好像是“贴近”了大众,实际上却降低了大众传播的等次,失去了大众传播的优势。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正是大众传播优于人际传播的特点。 “艺术之所以是艺术,正因为他不是自然”,人们在生活中听到、看到的大千世界,远比大众传播中的丰富、质朴,如果大众传播中的东西还不如人们耳闻目睹的东西精妙,只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仿造、摹写,那么人们还需要大众传播干什么呢?精品意识,可不是平庸意识(或曰平凡意识、日常意识),就是所谓的“平民意识”、“大众意识”也同样要求精益求精、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作为电台、电视台“门面”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只有“德才兼备,声形俱佳”才能胜任。什么“声音和形象都不那么重要了”的观点,连起码的职业标准都抛弃了,还能说是传播观念的“创新”么?当我们的广播电视中呈现的是“声不悦耳”、“其貌不扬”的景象时,还可听可看吗?我们并不要求“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但也不应等而下之,越难听、越难看越好吧!
至于民族文化的底蕴,同样是我们要专心致志地去追求的。 “洋为中用”、“古为今用”,会使我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得更远一些。一味显示生存层面的“原生态”,向自然主义、后现代、后殖民寻找强身健体的营养,会“数典忘祖”,会跟在别人的后面爬行,那是懦夫和懒汉的哲学,要得软骨病的。在国际竞争中,我们应该拿起枪:
假使我们不去打仗,
敌人用刺刀
杀死了我们,
还要用手指着我们骨头说:
“看,
这是奴隶!”
让我们记住诗人田间的这首名篇吧,我们会无往而不胜的!
【注释】
[1]原载《现代传播》2002年第1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