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语言的本地化倾向
一些学者在评论现在的广播电视语言时,常常抱怨语言不够规范。确实,与过去的文稿播读相比,现在的播音员和主持人语言的规范性减弱了,主要表现在声音、语音、词汇等各个方面。怎样看待这一问题和理解这一变化呢?
广播电视语言的变化主要是语言个性化和语言本地化。变化的根源是由读到说的改变。
广播电视语言由读到说的变化,会造成与说相联系的语言个性化和语言本地化倾向。普通话作为通行的语言,多少带有一些凌驾于各种方言的“超方言”性质。也就是说,在生活中的一般场合,本地方言还是主要的交流工具。而生活语言中采用的交流方式,如果使用普通话,采用说的方式,也会受到当地方言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语音中发音部位不够准确,如一些方言n、l部分,南说成蓝;有些方言声调不同,普通话的阴平变成了阳平;词汇的使用也带有本地色彩,因为有些词是本地特有的,普通话中没有相对应的词汇;有些词虽然普通话中有对应的词,但当地人有自己的说法,为了交流方便,只能顺应对方。这些不够准确的所谓“地方普通话”不可避免地会对广播电视播音员和主持人产生影响。尤其是在节目中与交流对象进行交谈时,为了接近对方,顺同交流对象的传播原则会不自觉地发生作用,迫使播音员和主持人的发音产生变化,其结果可能是脱离普通话规范,向交流对象的发音方式靠拢。不这样做,你可能很难与对方进行亲密的交谈。如果将传播效果放在第一位,迁就对方显然是最容易做出的选择。
采用文稿播读的方式,播音员和主持人不会受到交流对象的直接干扰,很容易保持发音的规范。另外,文稿播读使用的语法规则和词汇也受到写作的制约,不会像口语那样随便,语言的地方味道会大大降低。这也是为什么许多播音员掌握普通话,在文稿播读时发音十分规范,到了“说”的场合发音就改变味道的重要原因。
普通话在发音上有严格的规范,但是这种规范主要体现在单字的发音上,对于贯穿于语句中的语调,并没有严格的规定。至于词汇和语法,也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本来,普通话的发音是以北京音为标准,但是许多学者在解释普通话时,都认为北京音是指北京音的语音系统,即北京音所包含的声母、韵母和声调类型,而不一定是北京人的实际发音。尤其是北京人日常口语的发音,更被认为是北京土话的发音方式,而不是普通话。这样就使普通话脱离了具体地方的发音,尤其是脱离了具体地方的日常口语发音。
那么,什么是普通话呢?似乎只有电台播音时的文稿播读才是标准的普通话,因为这样的发音才与词典的标音完全一致。除此之外,任何由于语体原因产生的发音变形都被斥为不标准发音。这种认识实际上是使普通话变成了脱离口语的官话,即正式语体的通用语。而不是一般人非正式语体的口语。而当广播电视语言更多倾向于口语发音时,播音员和主持人既不能用文稿播读的正式语体,也没有公认的口语发音样板,他们只能靠近本地人的发音。而这种发音,不可避免会受到本地方言的影响,形成或多或少带有方言色彩的普通话。再加上本地方言口语词汇的介入,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中普通话的本地化倾向越发明显,形成北京味儿普通话、上海味儿普通话、成都味儿普通话。这些带有地方味儿的普通话,除了一些音的声母、韵母、声调与普通话发音略有出入外,绝大部分音都与普通话发音大体一致,但是在细节上存在差别,在语调上与文稿播读的“读书音”普通话有很大的不同,带有明显地方色彩。
如何看待广播电视语言的本地化倾向。首先,这种倾向的产生具有合理性的一面。在说的交流方式流行之后,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的语体发生了变化,从文稿播读向说转变。这种语体变化不可避免会造成发音上的改变,使发音更接近于当地一般的口语。这并不是说播音员和主持人会放弃普通话,使用方言,而是说播音员在使用口语语体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受到当地发音的影响,产生语音变化。这种由语体变化产生的所谓“不规范”现象,有时是难以避免的。
口语的基础是地方化,如果缺少地方化,口语就不那么鲜活生动了。普通话如果不以某一地方的口语为基础,那它就很难成为口语化的语言。现在,人们实际上并没有把普通话与北京话等同,除了一些北京土音被排除出普通话,带有北京味儿的发音语调也被排除在普通话之外。这样,普通话就成了与地方语言隔离的“超方言”的语言,最终将普通话架空,使其成为只在正式场合使用的“公务语言”,而非生活语言。
如何看待广播电视中播音员和主持人在文稿播读时使用的规范普通话与一般人在生活中使用的带有地方色彩的“地方普通话”的关系。应当认为,文稿播读使用的规范普通话是普通话的一种语体,即正式语体,而北京人日常使用的口语,应看做是普通话的非正式语体。各地带有地方色彩的普通话应看做是普通话的地方变体。随着广播电视节目交流方式的变化,节目中出现的口语化的说话方式必然会造成与文稿播读的正式语体发音有所差别的非正式语体和地方变体的出现。试图以文稿播读的发音方式作为普通话标准,用于衡量口语发音是不切实际的,口语发音不可能与文稿播读一样。生活语言的突出特点是个性化特征,这种个性化特征在发音上的体现就是距离标准音的偏差。在评价这种偏差时,不应将其看成是发音的错误,对于不同语体,发音出现偏离是正常的,也应当允许这种偏离在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中出现。换句话说,采用说的方式进行表达,应当允许其发音,尤其是清晰度、说话口气以及语句的语调和文稿播读有所不同。至于偏离的限度,应当在一般人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听众的收听反馈和内部同行的判断都可以作为依据。我们可以规定读音标准,但不能将其固定为唯一标准,标准应当是在较为宽泛的音位范围内。对口语而言,应允许在字音准确、不产生歧义的前提下存在不同的发音味道。实际上,我们自己的每次发音,也存在着发音部位的偏差和声音的不同,只不过我们感觉不明显而没有觉察而已。
语言的发展有自己的规律,它不可能按照人们的主观愿望去发展,即使这种愿望是美好的。作为民族共同语,我们总希望它是严格规范的,发音一致的。但对于有13亿人口,方言众多的大国,达到完全规范的普通话标准是不可能的。只要一般民众的普通话水平达不到严格的规范标准,与之直接对话交流的广播电视节目播音员和主持人必定主动或被动地受到影响,由于直接对话交流产生的播音员和主持人普通话地方化倾向是不可避免的。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言的地方化倾向引起一些语言学家和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的担忧。人们担心这种倾向会破坏普通话的纯洁和规范,影响标准普通话的推广。有关部门力图扭转这种“不规范”现象。但广播电视节目的语言变化似乎并没有受到多大影响,打开收音机和电视机,带有地方色彩的普通话还是随处可见。一方面是广播电视节目要以通俗语言接近民众,争取收听收视率;另一方面是国家要借播音员主持人之口推广标准的普通话。比较两方,似乎前者更占上风。从地方化语言节目并未减少来看,媒体并没有过多在意专家学者和管理层的意愿,仍旧以收听收视率作为自己的选择标准。广播电视媒体改革进程中显露的种种迹象表明,媒体本身似乎要打破多年来受到的语言约束,更多地从传播效果,而不是仅仅从规范角度看待和使用语言。
媒体的考虑并非没有道理,学者和管理层的考虑也没有错。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两者之间建立新的平衡。如果说,过去要求广播电视媒体担负推广普通话排头兵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媒体语言的通俗性,今天,媒体的要求和做法有其合理成分。在兼顾媒体利益和语言规范上,双方应当保持一个合适的尺度。一方面规范可以适度放松,允许不同语体和地方变体的普通话存在。另一方面媒体也要考虑自己的社会责任,不要过分迁就地方语言习俗,走得太远。
目前的状况是媒体的节目创新正在继续,播音员和主持人的语言状况也呈现多样化趋势。在许多节目中,原有的语言规范正在失去效力。而管理层也针锋相对,加紧制定措施,从行业自律和行业准入的角度对播音员和主持人进行管理。现在还看不到双方对抗后的平衡点在哪里,乐观的结果是各让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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