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代青少年偶像崇拜的特点
与传统社会的偶像崇拜不同,当代青少年的偶像崇拜与现代传媒的发展及其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现代媒介实体多样化、媒介符号影像化以及媒介信息商业化的背景下,当代青少年在偶像崇拜方面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感性—虚拟化
大众媒介所制造的偶像体现了一种五光十色、生动直观、视听兼备的文化形态。媒介实体的多样化、媒介符号的影像化决定了偶像生产与偶像崇拜的感性取向和形象效应。在偶像的制造和传播过程中,通过语言、画面、音响、色彩等因素的技术合成,各种“拟像”或“影像”不断刺激和强化着偶像的感性特征,特别是偶像身体姿态所具有或展示的某种“青春性”,如女性的靓丽或性感、男性的英俊或健美等。与传统偶像注重对于人的精神世界的陶冶和教化相比,当代媒介世界中的偶像更多的是诉诸对人的欲望、冲动与潜意识这种感性层面的刺激。青少年偶像崇拜的感性化发展,实际上也表现了其青春享受和青春扩张的强烈欲望:一是青春欲望——特别是性爱欲望;二是自我扩张——实现自我和表现自我的要求。媒介世界中的偶像成了当代青少年个人欲望的对象,在崇拜行为中,实现其欲望的替代性满足。
在媒介世界中,与青少年偶像崇拜感性化密切相关的是偶像崇拜的虚拟化。青少年偶像崇拜虚拟化主要有两个层面的意思。首先,当代青少年所崇拜的偶像人物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虚拟人物。由于传媒数码技术的发展和视觉文化的兴盛,大众传媒打造出了越来越多的由数码科技构成的虚拟人物,这些虚拟人物借助动漫、网络游戏等新媒介进入当代青少年的日常生活中,成为青少年偶像崇拜的新宠,如李逍遥、奥特曼等(2)。其次,青少年偶像崇拜的虚拟化还体现在青少年把握偶像途径的虚拟性上。当代大众传媒所塑造的偶像几乎都是远离现实生活的王子与公主,偶像所生存的媒介世界与现实生活世界具有很大的不可通约性。因此,青少年对媒介偶像生活的憧憬,只能是通过一种非现实化的途径才能加以把握和体验。而当代网络的发展,无疑为青少年体验这种童话生活提供了绝佳的平台。当前,借助网络而形成的各种虚拟社区、家庭等正日益受到青少年群体的钟爱。在这种虚拟的媒介世界中,青少年可以一厢情愿地实现其与偶像谈话、合影乃至结婚的种种愿望。
青少年偶像崇拜的感性化和虚拟化,常常使青少年沉迷于大众传媒所打造的带有虚幻性质的偶像世界中,产生超现实的情感体验,并且在这种情感体验中混淆“现实自我”与“理想自我”的差别,发展成为像美国心理学家霍妮所说的那样,“人在追求虚幻的理想自我的同时,会夺取和耗损建设性的力量,从而疏远和脱离真实自我”,“结果丢失了生命的自发力,丢失了人生的目标,找不到人生的目标”(3)。这种情况容易使青少年迷恋和向往远离现实的人格形象和生活方式(如“过偶像剧那样的生活”),沉浸在自我的幻想世界中,影响自己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如有媒体报道,兰州女青年杨丽娟苦恋刘德华成痴,12年里她不仅荒废了学业,而且倾家荡产,甚至父亲要去卖肾帮女儿圆梦。最后杨丽娟和父母不惜借高利贷远道去香港,终于见到了“朝思暮想”的偶像刘德华,却因为没有单独面谈,杨父愤而写下10页遗书后跳海自杀。杨丽娟要求再次面见刘德华被拒绝后,精神已接近崩溃的边缘(4)。
2.反叛—宣泄化
大众传媒凭借其即时性、跨地域的传播手段,渗透于青少年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他们业余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偶像凭借无所不在的媒介与青少年发生着频繁而广泛的互动。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世界中不断感知、接受着大众传媒所制造的偶像形象和讯息,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偶像已经成为当代青少年成长中的“重要他人”。偶像对于青少年的意义并不局限于偶像本身,其所负载的各种态度和价值都会对青少年产生“涵化”作用,为青少年所内化和模仿。
青少年是为社会和学校所规训和控制的群体,他们又处在一个自主意识快速发展的年龄阶段,面对规训和各种压力,他们产生的反叛动机与情绪日益强烈。大众传媒敏锐捕捉到青少年的这一心理,为了吸引青少年的关注与消费,它所引导和塑造的偶像崇拜模式有意迎合了青少年的反叛心理和宣泄冲动,将它转化为一种仪式化的时尚风景。反叛成为当代媒介世界中青少年偶像崇拜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大众传媒所塑造的偶像个人形象和行为方式往往呈现出叛逆的个人姿态和特质,保持与社会主流价值与学校教育的一定张力。从当前媒介世界中的各种青春偶像的类型、性格特点来看,这些偶像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在于或明或暗地反映了对各种现行制度、文化、习俗的不满和反叛。这种偶像特质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具有很强的一致性,容易引起青少年的心理共鸣,甚至行为效仿。如《流星花园》塑造的F4偶像组合,在剧中轻蔑老师、违规乱纪,反而获得了青少年的崇拜与认同。青少年在偶像崇拜的行为中,满足自己对社会、学校规训的反叛意愿,在某种程度上也宣泄和疏解了个人的压力。但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尚未定型,他们模仿能力极强而批判思维相对较弱,在偶像及其相关文本所传达的与社会主流价值和正确价值相偏离的价值观的影响下,他们很容易对这些价值观不加批判地认同,导致偏差行为。如《流星花园》在大陆风靡之时,太原有中学生把F4视为偶像,模仿F4在剧中的行为,自称“春秋五霸”,身着奇装异服结伴出入,上课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随便打骂同学,调戏女生,甚至上课时与老师顶嘴(5)。
3.消费—商业化
大众传媒的商业化本质决定了它运作的基本目的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它就要实现偶像作为一个商品文化符号的最大价值。大众传媒通过与商家的合谋,既使偶像商品化——成为一种消费符号,同时又以广告代言等方式把偶像与形形色色的商品形成意义连接,极力扩张偶像的文化消费空间。无论是由偶像直接产出媒介商品,还是与偶像形成文本互涉的普通商品,它们都具有偶像的符码,具有再现偶像影音的功能。附着在这些商品上的偶像的美好形象、个人特质等符号,形成一种诱导性的认同框架,吸引着青少年对这些商品的消费。在某种程度上,这些商品已经成为偶像的替身,成为青少年亲近、感知偶像的现实素材。因此,与偶像有关的各种音像制品、报纸杂志、海报以及偶像代言的各种商品等等,构成了媒介时代青少年实现与偶像亲密接触的重要渠道。而这一渠道的实现,无不以金钱作为前提,即当代青少年在偶像崇拜方面花费了大量的时间、金钱,甚至有些青少年为了购买与偶像有关的各种商品而节衣缩食。
当前,消费正成为青少年对偶像表示崇拜和认同的重要仪式。青少年在通过对带有偶像符码的商品的消费中,不单消费了商品的使用价值,而且还获取了各种各样的情感体验——快乐、梦想、欲望、自我认同以及离奇幻想等。这些符号意义形成一种时尚,为从众心理极强的青少年消费群体施加了一种心理压力,促使更多的青少年投身于偶像消费的世界中,以此方式来自我表达和建构意义。浙江省一次关于青少年偶像崇拜的调查显示:青少年把零花钱的60%都花在了偶像崇拜上,他们许多关于偶像商品的消费行为,如观看昂贵的偶像演唱会、购买限量版唱片等,都明显体现了炫耀性消费、符号消费的特点。他们在这种消费行为中彰显身份,获得了极大的心理快感(6)。但是,这种对于偶像的符号消费浪潮极易弱化青少年的理性判断力和自省能力,使他们过分追求商品“能指”性的符号价值,并且把生活、人生的意义与价值都赋予到符号消费行为中,这不仅仅给青少年带来了经济上的压力,更重要的是,这种符号消费的享受性、流变性、想象性使青少年的自我认同趋向于物质化、碎片化、幻象化,难以找到自我认同的坚实的基点,给青少年带来自我更深层次的焦虑和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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