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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新闻界

时间:2023-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政府与新闻界抗战胜利后,国内报业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除复刊的报纸外,还有大量新报刊创办,但这个短暂的繁荣很快随着国内局势的变化而结束。随着国内局势日趋恶化,国共两党在新闻宣传领域有形无形的斗争日益激烈,政府与新闻界的关系也日趋紧张。此外,国外新闻界及在上海出版的外文报纸也对《新民报》表示声援。

二、政府与新闻界

抗战胜利后,国内报业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除复刊的报纸外,还有大量新报刊创办,但这个短暂的繁荣很快随着国内局势的变化而结束。随着国内局势日趋恶化,国共两党在新闻宣传领域有形无形的斗争日益激烈,政府与新闻界的关系也日趋紧张。随着人民革命战争的胜利推进及共产党通过各种方式对国统区新闻界的影响,新闻界整体舆论逐渐呈现出较为鲜明的倾向,南京国民政府在前线战场和新闻舆论战场上都陷入困境。

1.基本情形

1945年9月,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管理收复区报纸通讯社杂志电影广播事业暂行办法》,规定“敌伪机关或私人经营之报纸、通讯社、杂志及电影制片、广播事业一律查封,其财产由宣传部会同当地政府接收管理”。随后,国民党“收复区全国性事业委员会”又拟定了《广播事业接收三原则》,根据这个法令,原沦陷区的敌伪的报馆、电台、通讯社等各类新闻机构,全部成为国民党的囊中之物。这个时期政府的报业、广播体系与民间媒介都在迅速恢复中。

同年9月,南京《中央日报》复刊,至1946年5月国民党政府宣布“还都”时,国民党已经在接收敌伪新闻机构的基础上,重建起一个较战前更为庞大的国民党新闻事业网。以报纸为例,国民党中央直接主办的报纸即中央直辖党报发展到23家,总发行数约45万份;省级党部主办的报纸27家,总发行数14万份。此外,国民党人士主办的准党报、县市级党报主办的地方党报以及国民党军方主办的报纸,也为数众多。(76)1946年初,国民党利用加入官股的方式改造被定为“战时附逆”的《申报》、《新闻报》,改选两报董事会,重新设置报社负责人员,使这两张历史悠长、具有全国影响的纯民营大报被纳入国民党所掌控的新闻体系之内,性质发生完全改变,政府新闻系统的实力无形增加。但与此同时,部分民间报纸如《新民报》、《大公报》等仍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国内战争爆发后,国内新闻界也随着政治局势、经济状况的变动而发生着变化。当时政府财政政策调控不力,国内通货膨胀急遽上升,民众生活陷入困境,反战、反饥饿、反迫害等运动日益高涨,新闻界和普通民众对国民党统治的不满之声频频出现在报刊上,成为南京政府失去民心的重要表征。

居于不同立场,两岸学者对这段时期新闻界的评价呈现明显的差异。部分台湾学者批评这个时期的记者存在诸多缺失:第一,无超然独立的认识与风格,他们认为,这个时期的新闻界多人云亦云、随声附和,而一般年轻的新闻从业员多以“左倾”为前进,以攻击政府为风尚,忘却公正;第二,“不能自向国家负责”,他们提出,虽然新闻界对国家不当之举措,自应站在舆论立场予以批评,但也应顾及国家利益,当时的新闻记者却很少能做到这一点;第三,忽视法律及道德上的责任,他们指出,新闻自由为报人所应争取,但自由应在法律范围以内,切不可任意诽谤,切忌造谣,影响他人蒙受名誉上的损害,但有记者发布不实损人名誉新闻,好像无所谓;第四,“未能对社会负责”,许多报纸均尽量刊载黄色新闻,不顾及由之促进社会罪恶的产生。(77)

同时,他们认为中国共产党在这个时期采取的各种新闻政策和策略对新闻界产生很大作用,“新闻界受中共统战催眠,左倾风气盛行,影响最为严重”,“亲共的昂首天外,气概不可一世;反共的报纸反而深感荒漠呼声,得不到回声的孤寂”,甚至说左倾的《大公报》、《民生报》的态度比共产党的报纸还恶劣,并批评不少反共的报纸,在局势紧张之际,却噤若寒蝉,而另外一些报人则“以悲观灰色为超然,以无所是非为公正”。(78)

如不拘泥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视角,这些批评今日读来,似有其客观之处,不能全部解读为对新闻媒体的无端攻击,但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下,当时新闻界的情况到底如何呢?我们可从《新民报》被停刊事件来思考这个问题。

2.《新民报》的停刊

1948年7月9日起,《新民报》南京版被勒令永久停刊,内政部在送达报社的公文中告知其停刊理由为“查南京《新民报》屡次刊载为匪宣传、诋毁政府、散布谣言、煽惑人心、动摇士气暨挑拨离间军民及地方团队情感之新闻、通讯及言论;近更变本加厉,在豫东军事紧张之际,企图发动舆论,反对空军对匪部之轰炸,显系蓄意摧毁政府威信,中伤军民感情,有计划反对戡乱步伐,实违反出版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两款出版品不得损害中华民国利益以及破坏公共秩序之宣传惑记载之规定,依照出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即予以永久停刊处分”(79)。由此可见,《新民报》几乎已被等同为造谣生事、蓄意破坏国家安全的敌人。

《新民报》被勒令永久停刊的消息一出,舆论大哗。上海新闻界、文化界、法学界的毛健吾、方秋苇、胡道静、曹聚仁等24人,联名在《大公报》发表“反对政府违宪摧毁新闻自由,并为南京新民报被停刊抗议”的抗议书,反对内政部对于《新民报》予以永久停刊的处分,并郑重提醒行宪政府,这个措施正是违反宪法、摧残新闻,并呼吁全国新闻文化界人士一致主张,立即恢复南京《新民报》的出版,废止所谓《出版法》之类的枷锁。上海《正言报》则抨击国民党当局封闭《新民报》之举“使天下人大惑不解”,不是“行宪国家的民主态势”,指责国民党政府以“以行宪之名,干违宪之事”。(80)

上海《大公报》在社论中指出:《出版法》是袁政府时代的产物,国民政府立法院虽略有修改,而大体仍因其旧,实在是不合时代精神。依照时代精神,国民党已结束一党训政进入宪政,因此有关“出版品不得意图破坏中国国民党和三民主义”这条属于国民党特用的法律,应已无效。现代民主宪政国家,人民可以公开抨击政府施政,在野党在宪政轨道中尤其以推翻政府为能事,那非但不犯法,且是一种特权。社论还指出,中国新闻界立言纪事,历来存在的畸形现象就是对政府大官极不自由、动辄受到停刊封门等处分,而对社会个人则极度自由,造谣中伤、恶意诽谤,受害者无可奈何。(81)

此外,国外新闻界及在上海出版的外文报纸也对《新民报》表示声援。美国《旧金山纪事报》发表社评说,中国如果要发扬民主,就应以扩大新闻自由为一种象征,“吾人于承认一个困苦的政府有权防备自身垮台之余,唯有以中国政府不能辨别超然批评与破坏活动为憾”;上海《大陆报》社论则谓,没有新闻自由就不成其自由国家。(82)

但此时的南京国民政府已下定决心:将凡在其看来为共产党所用或为其代言的报纸统统纳入打击之列。同年9月,在《新民报》停刊不到两月后,上海《正言报》又因社论不当,被内政部下令停刊,这种情况使新闻界只能暂求自保。

1948年后国内局势的激烈变动,也使新闻界发生分化。国民党在抗战后一系列政策和运作上日益失去民心,遭到舆论界的普遍指责。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的统治土崩瓦解前后,记者主要有几种走向:大部分记者选择继续留在国内;部分新闻界著名记者绕道香港转赴北京,最终明确个人选择,如顾执中、徐铸成等;另外一部分记者最终去了台湾,如成舍我等;还有一部分记者则选择留在香港,如曹聚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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