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国家发展的意义
国家存在的意义不外乎对内维持社会秩序、提供发展机会、提高人民福祉,对外维护国家尊严、保障国家利益、提高国际影响力等。要达成这些目标,就必须具备足够的国家力量;而国家力量的养成就是对国家发展的追求。尽管古今中外,发展是每个国家积极追求的目标,但是对于发展的系统化研究则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开始的,且其意义在过去数十年,因为各种环境与思维的改变而不断发生转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援外理论”的影响下,希望通过扶持新兴发展国家的方式,来巩固所谓的“民主阵营”,与“社会主义阵营”对抗。按照当时西方社会学家的假设,“经济成长”(Economic Growth)是一切发展的基础;“工业化”(Industrialization)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引擎;经济收入的增加会自然而然地带动社会的全方位发展。经过许多国家的验证,这个假设已经被证明是有缺陷的[5]。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为了从战败的废墟中迅速恢复,日本将“经济成长”作为国家发展的重点。但是,片面发展经济的思维与环保意识的薄弱,为工业集中地区带来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破坏环境生态的各种污染,且许多地区迄今仍然无法恢复[6]。至于20世纪末才展开现代化建设的印度、巴西等,也因为这种偏差的现代化历程而付出了惨痛的环境与健康代价。
而以健康与环境为代价所换取的经济利益并没有让大多数的国民雨露均沾。贫富差距的扩大与财富集中化的现象,带领大多数的新兴发展国家进入了大前研一所说的“M型社会”[7]或南方朔所说的“L型经济”[8]。结果,经济发展带来的却是贫富差距的拉大,让经济弱势阶层的生活愈来愈艰难[9]。结果,即便是今日,现代化在许多国家仍然如20世纪70年代巴西经济发展政策设计人佛达多(C.Furtado)所说的“成长而未开发”(Growth without Development)[10]。
“现代化理论”的缺陷引发了对发展意义的反思,其中最重要的是“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概念与“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观念的提出。1967年,米香(E.J.Mishan)出版的《经济增长的代价》中提出了“反增长论”,认为发展如果只是片面地追求“国民生产总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GNP)的增加,而忽视了社会福利的重要,将会使得人们的生活压力加重和生活质量的大幅滑落。1972年,“罗马俱乐部”将米香的“反增长论”延伸为《增长的极限》,作为“经济增长有限论”的基础[1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肇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发达国家在南美及非洲大量收购农地,种植各种经济作物,由于产量(供给)迅速提升,导致咖啡和蔗糖等期货在短时间内迅速贬值,南美各国的经济因此顿时崩溃;且由于缺乏规划的土地开发,造成了这些地区持续“沙漠化”和严重的饥荒[12]。“可持续发展”概念因此开始萌芽,并从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的“人类环境会议”和20世纪80年代的“世界保育策略”及“国际保育运动”中被持续强化。20世纪80年代后期,“可持续发展”的主张更是随着“绿色运动”的扩张而逐步开展,成为国家发展的新潮流。其后,许多国际组织及学者也纷纷发表对于“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摘选如下:
(1)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UNCED):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应享有与自然和谐的方式和健康而富有成果之生活的权利,并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且必须实现求取发展的权利”[13]。
(2)世界银行(World Bank):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在成本效益比较和审慎的经济分析基础上的发展和环境政策,加强环境保护,从而导致福利的增加和永续水平的提高”[14]。
(3)国际自然保护联盟(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IUCN)、联合国环境署(the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UNEP)、世界自然基金(World Wildlife Fund,WWF):可持续发展是“在生存不超过维持生态系统涵容能力的情况下,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15]。
(4)布朗克(Pronk)及哈格(Haq):可持续发展是“为全世界而不是为少数人的特权提供公平机会的经济增长,且不会进一步消耗世界自然资源的绝对量和涵容能力”[16]。
(5)皮尔斯(Pearce)及沃福特(Warford):可持续发展是“当发展能够保证当代人的福利增加,同时不应使后代人的福利减少”[17]。
(6)慕那辛哈(Munasinghe)及麦克里尼(Mcneely):可持续发展的普遍定义为“在连续的基础上保持或提高生活质量”,一个较狭义的定义是“人均收入和福利随时间不变或者是增加的”;就经济上的可持续发展定义是“在自然资源中不断得到供给情况下,使经济增长的净利益最大化”[18]。
尽管这些定义各有特色,不过综合而言,大致都与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所发表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Our Common Future)中叙述的一致,就是:“既能满足我们现今的需求,又不贻害子孙后代能满足他们需求的发展模式。”(Development which satisfies the current needs of society without compromising the needs of future generations.)其目的是纠正过去的错误,避免其他国家重蹈覆辙,并为人类开展更美好与恒久的未来[19]。据此可知,“可持续发展”强调的是经济体系内的发展必须环环相扣,并且能够自给自足,形成一个“平衡”且“可持续”的发展生态。
为了将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具体化,美国国家研究署(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的“可持续发展政策委员会”(Committe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在1999年发表了名为《我们共同的旅程——迈向永续的过程》(Our Common Journey:A Transition Toward Sustainability)的报告,该报告最终提出“只有一个地球”(Only One Earth)的结论,提醒世界各国共同面对全球环境议题及履行各项国际责任[20]。“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固然立论有据、掷地有声,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有许多矛盾:
(1)就环境与生态要素(Ecological Aspect)而言,尽管尽量减少对环境损害(Environmental Impact)的目标得到了各方人士的认可,但是在实际推动时,却会产生截然相反的认知。例如:支持核能发电的人认为它可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反对者则认为核废料会造成长期放射性污染,并且可能导致重大安全隐患,因而认为核能发电是不环保的。
(2)就社会要素(Social Aspect)而言,可持续发展仍然要以满足人类自身的需要为前提,但是具体谈到人类自身需要的定义与范围时,人们就众说纷纭、各执己见了。例如:是否为了保护环境而禁止人们拥有私人交通工具或限制人们用水和用电?如果是,那么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拥有了许多私家汽车,是否限制的具体意义就是管制新兴发展中国家的人民享有私家汽车?
(3)就经济要素(Economic Aspect)而言,发展虽然必须永续,但是在经济上必须有利可图。于是,先进国家纷纷通过支付些许经济代价的方式,将具有污染性的产业输出到新兴发展中国家,造成某些国家的环境保护是以他国更严重的环境破坏为代价的现象,结果新兴发展中国家虽然获得些许眼前的利益和发展,未来却必须为环境破坏付出无法估量的代价。更糟糕的是,这些微薄的经济利益,往往因为购买发达国家的产品而又回流到了他们手中。
尽管“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与推动方式仍然充满许多“矛盾”并需要克服,但是总体而论,其意义是值得支持与努力的,同时也是每个国家在推动国家发展时应该高度重视的。综合各种要求,可以为“可持续发展社会”(Sustainable Society)整理出以下几方面,作为“国家发展”的意义与推动的方针:
(1)必须禁止不顾子孙后代而任意糟蹋自然资源的行为;
(2)地球环境的恶化必须加以抑制并得到根本的改善;
(3)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要符合地球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法则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4)改变不合理的资源消耗模式,建立资源节约及环境友好的社会;
(5)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任何一部分人的发展都不应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6)解决全球的贫困问题,提高穷人的生活质量;
(7)在平等公正和尊重国家主权的前提下解决国际争端,以对话代替对抗;
(8)依靠科技进一步解决可持续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根据以上对国家发展的探索,可以理解所谓的现代化,其意义就是满足人们各方面的需求,而且这些需求是会随着环境、生理、心理及社会进程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因此,《我们共同的未来》这份报告最终强调,将发展视为“朝向永续性迈进的社会学习过程”(The Transition to Sustainability as Social Learning)作为发展的定义与行动准则[21]。如此抽象化的概念除了凸显发展的动态性及必须与时俱进之外,并没有为发展明确具体化的指标,因此发展仍然是一个人人期望,却又无人清楚的概念。
因此,通过目前国际上已经具备的许多量化指标来衡量国家发展的状况,虽然并不理想,却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这些指标除了各国生产总值排名、国内生产总值排名、各国国民总收入排名、各国国民人均收入排名等各项经济指标之外,由《新闻周刊》所发布的“全球最佳国家排名”、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指标”和“全球贸易便利指数”,瑞士洛桑管理学院主持的“全球竞争力评比”,ECA国际有限公司调查的“世界最适宜居住城市排名”、《福布斯》所做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世界价值研究机构的“全球人民幸福指数排名”、透明国际组织发布的“世界国家清廉度排名”、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全球化程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世界大学排名”、国际军控及裁军组织评估的“世界军事力量排名”等都是相当重要的量化依据。
固然,这些评比未必绝对客观公正,甚至可能带有强烈的西方优越色彩,但是在缺乏绝对客观的状况下,不可否认仍是世人对一个国家进行价值判断的重要依据。此外,对于各种无法以量化方式进行比较的目标,则往往是通过国际新闻报道的方式,由媒介所在国的从业人员根据其主观意识进行观察与阐释后,传送到世界各地。除了报道内容可能并不全面与完整之外,这些新闻内容更可能因为文化、意识形态或相关理念的不同,致使国家形象受到影响。据此可知,无论是从量化层面还是质化层面观察,都可以发现国家发展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概念,除了必须与时俱进地满足人们在生理和安全的需求之外,也必须满足他们不论是身处国内或国外,在平等交流、获得尊重与自我实践方面的期待。当然,要完成这些目标就需要仰赖强大的综合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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