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战略思考
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是全球有目共睹的事实。在改革开放30年的时间里,中国从对“万元户”的顶礼膜拜,到今天超过96万位“千万富豪”[28],真是让人不可思议。今天,中国已经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9],如果加上3万亿美元的外汇存底综合计算,则美国虽然仍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但是在14.28万亿美元的赤字抵消下[30],中国显然已经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不过,这种以“世界工厂”为策略的发展模式并非没有缺陷。首先,以“代工”为主的产业模式始终受制于人,特别是在欧美国家经济日趋低迷及提升国民生活质量的呼声下,再以微薄的代工费用来支撑未来的经济发展势必压力倍增。其次,经济迅速增长之后,国家发展的目标必须从“吃得饱”的阶段朝向“活得好”的方向迈进。其三,中国的经济力量固然强劲,且已经在国际社会建立了相当的影响力,但是要实践“大国崛起”的目标,却不是仅靠经济力量就可以达成的国家目标。因此,通过产业转型提升国民生活水平,建立良好的国家形象和增进国家影响力可说是势在必行的发展方向。
国家形象就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其构成不但包含政治决策、军事行动和外交行为,也可以从产业结构、人民生活福祉和国民素质等方面加以体现。从产业结构来看,世界各国莫不是从生产制造走向研究发展,再朝向创意发挥和品牌建立的方向迈进。中国的产业发展也很难避免这个规律,因此积极应对与尽速推动才是正确的应对之道。事实上,中国政府已经注意到产业转型的重要,并且在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中,通过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文化产业列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并纳入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范围[31]。此后,相关国家领导人也在各种场合强调文化产业的重要性。例如:2006年4月,李长春在视察北京文化体制改革时,就指出:“要大力发展知识经济,扶持和培育文化创意产业,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新兴文化企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知名品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步伐,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32]”在中央政府的呼吁下,各个地方,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大连、南京、苏州、成都、西安、广州、深圳、青岛、杭州、长沙、昆明等城市,纷纷制定自己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并设立各种“创意园区”和“孵化基地”。
根据《中国创意产业发展报告:2007》的测算,“中国在2004年时共有创意产业法人单位385915个,占所有企业总数的11.8% ;全国创意产业法人单位就业人数为955.15万人,占全国企业就业总人数的5.72%,创意企业户平均吸纳就业人数为24.75人;全国创意产业资产总额为1935.26亿元,占所有企业资产总额的10.85%,创意企业户平均资产总额为2719万元;全国创意企业年营业总收入为22997.26亿元,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的52%,创意企业户平均实现营业收入为每人56万元。”[33]从这些数字来看,似乎在中央提出文化产业政策后,短短的数年里,中国的产业转型就已经顺利完成。不过,仔细观察之后,可以发现主要的产值分布在咨询策划类和电信软件类,至于文化性与创意性较高的产业,例如:影视文艺、休闲娱乐、文化创新、工艺设计等产业的表现并不突出[34]。这个现象说明文化与创意的功能并未充分发挥,知识和技术才是创造这个亮丽成绩的原因。此外,重复开发的项目很多,造成资源浪费、相互恶性竞争的现象也是所在多有[35]。
据此可知,对于文化创意产业进行深入思考及规划是十分必要的工作。如果只是在空泛的概念下,以万马奔腾的方式向前狂奔,就很可能会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具体落实造成障碍与延宕,影响国家产业转型目标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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