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媒介品牌的塑造
1.媒介品牌个性的塑造
品牌个性是品牌形象的灵魂,品牌形象是品牌个性的载体。媒介品牌只有注入富有生机和独特的个性,才能在当今媒介市场中存在大量同质化媒介产品的竞争的条件下,用特色抓住受众的注意力,达到最佳沟通效果。而实现品牌与受众的有效沟通,正是建立品牌形象的关键,这就使得品牌个性的塑造在媒介品牌形象的构建中显得尤为重要。媒介品牌个性在受众心目中留下清晰明了的识别形象,最终将帮助其塑造成著名的媒介品牌。
品牌个性首先指品牌的优秀性。任何品牌的成功都是以优秀的产品功能为基础的,媒介品牌也不例外。现代企划鼻祖史蒂芬金说过,产品是工厂生产的,品牌是消费者购买的。也就是说,媒介品牌应以自身的高品质来满足消费者多方面的需求。因此,建立媒介品牌的根本在于提高媒介产品的质量。
品牌特性同时又指品牌的独特性。在一个资讯不发达的社会中,综合性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往往是满足普通受众的一种可行性方式。可是当资讯越来越丰富、呈爆炸性增长态势,受众可选择的机会越来越多时,受众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化,为了争取受众,媒介的经营者不得不对受众市场进行细分,对媒介进行定位,然后以独特的媒介产品去满足目标受众的需求。长此以往,成功的媒介产品就会形成自己特定的内涵和风格。
2.媒介品牌个性的相关因素
媒介品牌的优秀性和独特性,与人的因素是密切相关的。要树立良好的媒介形象,离不开一批高素质的媒介从业人员,因此,媒介应当注意培养高素质的记者、编辑、主持人,这对于强化媒介品牌个性至关重要。正如南方日报社社长范以锦所说:“要出名牌,首先要有名人。”南方日报报业集团许多30岁左右的员工在国内媒体圈内早已是大名鼎鼎。风格即人,媒介品牌具有明显的人格化特点,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是媒介品牌的代言人,是构成媒介品牌的人格化符号。
传播者和媒介品牌的运行息息相关。名牌媒介产品的生产和组织总是需要一定数量的名编辑、名记者或名主持人(不妨将其统称为“媒介名人”)。所谓的“日月同辉原则”,就是媒介名人和名牌栏目(或所属媒介)之间存在互相依托的关系,两者绝佳的搭配组合能够产生“日月同辉”的非凡效果,其声誉会相互辉映,同时上升,较为有利于媒介品牌的形成和发展。
事实上,名人、名栏目和名媒介是三位一体、缺一不可的。媒介名人能够用自己的智慧、用手中的笔,树立媒介的良好形象,推动媒介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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