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我国电视节目改版存在的问题
1.节目改版过于随意,过于频繁
电视节目是电视生产和消费系统的最终产品,也是通过改革可以最见成效的环节,因此,各电视台几乎都将节目改版作为重要任务来落实。应该说,节目改版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妥,它是对传播行为的一种调整,也是适应和开发传播市场的一种举措。关键在于如果只是迫于“长官意志”的压力“限期完成”,“为改版而改版”,一哄而上、随意改版,而并没有明确的改版目的、依据,没有深入了解其他媒介相关类型节目的运作状况以及本地电视市场和受众接受习惯等问题,那么这类节目改版将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会出现由此引发的许多负面问题,如人事与分配体制不配套、主创人员积极性降低等等。此外,改版日益频繁,也会导致原有电视节目不能拥有充足的时间来树立和完善自己的品牌形象。“罗马城并非一日筑就”,任何电视节目都有其基本的生命周期,形成强大的传播效果更需要充分的时间。
2.节目改版中的“唯收视率论”
应该说,商业化本身所固有的世俗化特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大众传播文化品格的下降。收视率是广告商选择电视节目时段的主要依据。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收视率就成为了各大电视媒介进行节目改版时的终极目标。“唯收视率论”不仅使电视节目在改版后普遍呈现出媚俗化的倾向,一味迎合受众、追随受众,更致使相同类型或近似类型的娱乐节目层出不穷,而肩负引导受众责任的高品位文化节目、艺术节目却越改越少、踪影难觅。虽然正如美国传播学家梅尔文·德弗勒所说,电视媒介的本体特质决定了电视节目总体上的大众化趋势,收视率也确实是衡量节目改版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我们仍然要把握电视“作为社会公器它又确实有着提升民众欣赏水准的责任,至少应该为那些有自我提升自觉性,因而希望看到知识性和高品位节目的观众提供他们想得到的”。[1]
3.节目“克隆”现象严重,节目样式趋于雷同
可以说,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主创人员受到“唯收视率论”的巨大压力,而直接抄袭其他电视台成功的节目形式是应对这种压力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其次,在“长官意志”的鼓动下,节目改版过于频繁,不可能给主创人员留下充裕的思考、调查、尝试和评估的时间;再次,主创人员视野不够开阔,手中时间、资金有限,更容易将目光锁定在国内各电视台和港台各电视机构的相关节目上,可资借鉴的节目类型亦属有限,无法满足频繁改版对新节目样式的大量需求,导致周五一起来“欢乐”、周六一起来“速配”这类现象的进一步加剧。
4.节目样式的变化大于内容的进步
在当今我国的电视界,节目形式似乎仍然是衡量节目改版是否有效的最重要标准。于是,大批形式花里胡哨、包装故弄玄虚、内容空洞无聊的“新节目”纷纷面世,却并不能长久地吸引受众的注意力,因为受众真正关注的仍然是节目的内容。这一点相信伴随着我国电视业的发展、受众主动选择能力的增强和受众欣赏趣味的提高将表现得越发突出。
5.节目形态落后,难以形成稳定的收视群体
在全国电视界大规模的节目改版后,我们失望地看到,“综合板块栏目”仍然占据了电视节目的主流位置。应该说,这种在大众传播业不甚发达时期的“万能综合频道”理念已经远远落后于今天日益细分的受众市场。在今天这个传播趋于专业化、小众化、适位化的背景下,综合板块栏目由于其内容庞杂、形式多变,不利于争取受众的长期、持续和稳定的收视行为,而只有专栏节目可以凭借着它专业性、针对性较强的内容和类型化、固定化的节目形式来培养相对稳定的受众群体。
综观当前我国电视节目改版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不难发现,其中既有节目系统内部原因的影响,也有一些是由于受到我国电视机构特殊管理体制的制约。诸如各级、各地电视台之间的竞争关系并不十分明晰,媒介原创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乏自上而下的宏观思路和战略设计,等等。但是,我们不妨先抛开宏观的政策、体制因素,大胆设想一下我国电视节目改版必须遵循的几条客观规律,也许会对电视节目的制作者和改版工作的执行者拓宽思路、开阔视野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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