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 教育电视与寓教于乐(上)
(演讲人:陈力、王长田)
主题:教育电视节目怎样才能做到寓教于乐
主持:紧跟时代脉搏,承担社会责任。在全球传媒迅猛发展的今天,伴随着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号角,在新环境下如何更好地定位与发展以公益性为主的教育电视台,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学习型社会,服务于人力资源的能力建设,服务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等等,已成为中国教育电视人上下关注的一个问题。我们的教育电视节目,如何更好地为受众服务,并且能够取得寓教于乐的效果,就是我们今天要关注的话题。我们要讨论的就是教育电视与寓教于乐。今天讨论这个话题的有两位嘉宾,我们来认识一下。一位是中国教育电视台副台长兼总编辑陈力女士。欢迎您,陈台长。
陈台长:谢谢观众朋友们!
主持:还有一位是光线传媒有限公司总裁王长田先生。欢迎您,王总。
王长田: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首先请陈台长发表您的观点。
陈台长:在教育电视与社会和谐系列电视论坛上,许多专家都就教育电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发表了很多有价值的见解。这对我们直接从事教育电视工作的电视人来说,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同时也使我们充满了对做好这项事业的信心。
事实上,专家们的发言代表了广大观众对教育电视存在价值的一种诉求。在电视媒体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需要有专门的教育电视媒体的存在,从中寻求满足自已发展需要的知识和营养,这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
于是,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就是教育电视如何实现自已的功能,如何随着时代的发展、新技术的发展满足观众的需求。要想说明这个问题,不能不提及中国教育电视的发展历程。
20年前,当中国教育电视台在邓小平同志的关心与倡导下,在李鹏同志直接指导下成立的时候,它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师资,解决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中教师严重缺乏问题,同时扩大广播电视大学办学规模,满足广大青年人的求学需求。应该说,这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远见卓识,它不仅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是对电视传播功能的开发和拓展,更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的必经之路。
今天,在新一届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执政纲领的指导下,在实现教育的公平性方面,教育电视台依然有着他无穷的生命力。只不过,随着信息化和教育电视事业的发展,单一的电视培训,电视教学方式,变成了电视、多媒体、IP 频道等多种学习方式;单一的教学频道变成了分工不同的多个教育频道;单一的电视教学节目,变成了除电视教学节目外,相当多的内容是面向整个社会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服务于人的能力素质提高的综合性教育节目。
于是教育电视的大众传播功能就逐渐地凸现出来,教育电视要实现其自身的功能,除在所分工的教育频道中完成课程系统学习的功能外,展现在广大受众面前的教育电视节目,还必须遵循大众传媒的规律,改变古板单一的教学方式,以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这种变化并非减弱教育电视的功能,而是它自身功能双重性的发展。
何为电视大众传媒的规律呢?英国学者尼古拉斯·阿伯克龙在其《电视与社会》一书中总结出:“电视主要是一种娱乐媒体,在电视上的一切都具有娱乐性。” 美国的学者赖特更明确指出,娱乐功能是大众媒体传播功能中最为显露的一种功能。尽管这些观点并非完全适合中国电视媒体功能,但是,电视的娱乐功能是得到广泛认同的。
近年来,我在做小学儿童电视研究,了解分析儿童看电视的目的是重要内容之一。结果,调查数据显示,小学儿童看电视的主要目的依次是娱乐放松(84.1%)、增长知识(65.2%)、训练思维(38.4%)、增加学习技能(38.4%)、培养个性(31.5%)、感受时尚(22. 5%)、摆脱孤独(19.2%)、消磨时间(6.6%)。这个数据与此前国内相关专家的调查数据相比,小学儿童看电视第一目的是娱乐不变,百分比比先前的62%上升至84.1%,比先前初中生的82.4%还要高。
小学儿童对电视娱乐功能的高度认同,首先来源于儿童心理发展的特点。因为电视,尤其是儿童电视节目,在内容里富有情趣,在形式上不拘一格,在活动中带有快乐的游戏,即使儿童宜看的电视剧,也是有故事情节的,还具有欢乐有趣、形象生动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儿童能产生积极的需要和肯定的情感,所以很容易被儿童所接受。另外,从客观因素看,以前儿童课业负担重,通过看电视得到精神的释放,通过看电视获得文娱活动的机会,通过看电视给自己童心的娱乐已成为客观现实。
因此,教育电视面对广大的受众,特别是众多的青少年受众,要充分发挥电视的教育信息功能、教育功能和娱乐功能,就不能不考虑节目要寓教于乐,以适应受众的心理要求。正如美国特纳电视网与卡通电视网董事长兼总经理希利亚·陈所说:“如果教育而没有娱乐的话,是没有人愿意看节目的,我们都知道孩子们需要的是放松和笑声。孩子毕竟是孩子,不能忽视给孩子带去娱乐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与此同时,我也同意目前业内研究的一种观点,寓教于乐的电视节目也是文化多元的折射和反映。大众的、易接受的节目最易受到大众心理上的认同。同时,这也是电视传媒生存策略的调整,寓教于乐的电视节目,以其文化的吸引力、注意力和影响力,成为推动收视率、增强媒体竞争力的杠杆。面对这种电视传媒发展的形势,教育电视不可能不借鉴其精华以为自身的发展服务。
从传播学的角度讲,电视传播的一个重要功能是文化规范的培养功能。不论是一个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伦理道德,还是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而形成的新的文化规范,都有赖于大众传播媒介锲而不舍地进行熏陶。这种功能不是立竿见影,而是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民众的精神领域。诸如价值观、思想修养、伦理道德、审美情趣以至于心理结构等等。由于电视直观、形象、富于愉悦性,而且同观众保持最密切的传受关系,所以,电视传播在文化规范培养上的作用不可低估。特别是教育电视节目,从它诞生的那刻起,就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因此它在文化规范的培养上,担当着更加重要的责任,它的寓教于乐性是更好地为功能服务的。
提倡教育电视节目的寓教于乐,就要明确它的主要体现是什么,坚持什么样的方向,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教育电视节目的寓教于乐。
我认为,教育电视节目的寓教于乐性,就是将具有一定知识性,且能引导人积极向上的内容,融于一种轻松、亲和、平等、自由的视听氛围之中,使人们在忙碌的学习工作之余,调节心情,从而影响观众的心理、态度、观念、行为。
而教育电视节目提倡的寓教于乐性,首先应该坚持的是正确的导向和较高的节目品位。这是教育电视工作的一种社会责任,也应该是它的追求。寓教于乐决不等同于一般的搞笑,以及一些颓废、低俗的情调,更不是“恶搞”、“恶炒”,使媒体公信力丧失和道德准则的模糊,如果是这样,那就是对电视寓教于乐功能的扭曲。
第二,教育电视节目提倡的寓教于乐,应强化人际传播和观众的参与、唤起意识。迄今为止,电视是所有大众传播媒介中最便于展现人际交流的媒介,屏幕上的人际交流最能诱发观众的临场感、参与感。而从寓教于乐的目的是赢得观众出发,教育电视节目就一定要为受众搭建展示和参与的平台,强化这种人际的交流和传播,从而吸引更多的受众以愉快的情绪参与进来。这种人际传播和观众的参与性,远远超出了单纯的教学节目及教育电视节目的传播效果。
第三,教育电视节目提倡的寓教于乐,应针对不同的受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创新传播手段,找到更多的更具内涵、更能营造欢乐氛围、更易使青少年接受的节目形态。众所周知,成熟节目形态的创新是非常难的。正因为如此,克隆之风才甚嚣尘上。因此,教育电视节目寓教于乐手段的创新,就更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中国教育电视台创办20年来,随着事业的不断发展,教育电视节目的有效传播一直处于探索、积累阶段。2006年,一对面向少年儿童的姊妹节目《阳光伙伴》、《音乐伙伴》,在有关领导同志的倡导下,在教育部和国家广电总局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国教育电视台联合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推向了屏幕。两档节目很快引起社会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在中国教育电视台的收视报告中,两个节目的最高收视点都逼近电视剧收视率。《音乐伙伴》8月26日的6进3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的现场直播,网站浏览率达63万,网站投票率达28万,手机投票达2000多条。一档关于孩子的节目,引起了这么大的反响,这是不多见的。
两档节目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形成影响力,并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有如下原因:一是它们是目前屏幕上不多见的、典型的寓教于乐节目。两档节目都是以孩子为主体,以班级为单位参加,但目的不是在培养体育和艺术的小明星。一个是以28个孩子的腿捆绑在一起赛跑的方式进行,一个是以自编自导自演的儿童歌舞剧方式进行,并由孩子们自己做评委。一体一文,倡导的都是励志磨炼、团结合作、求知创新、全面发展的精神。二是给孩子搭建了展示的平台,引起了孩子广泛的参与意识。2006年是第一季活动,分别在北京、上海、长沙、杭州、南京、成都进行赛区比赛,然后分别在长沙和北京进行了总决赛。每场比赛后,特别是总决赛后,观众通过信件、电话、网站留言等方式,询问如何参与、明年是否举办。此节目达到了争取观众的效果。三是给观众带来了快乐的体验,不论是《阳光伙伴》具有冲击力的画面效果、扣人心弦的竞技比赛气氛、场外感人故事的动人场面,还是《音乐伙伴》的舞台上孩子们尽情的表演、愉快的歌声、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都给观众带来快乐的体验,使孩子的天性得以尽情的施展,将心底的快乐得以释放,观众也在孩子的快乐中体验了一种愉悦。正是这些因素,两档节目被同行认为是一次打造中国少儿电视节目新品牌的有效尝试,也是今年教育电视节目中的众多亮点所在。
目前,今年两档节目赛事和节目全部完成,正在总结和拟定下一步计划,相信经过不断的创新和摸索,中国教育电视节目一定会有自己打造出的寓教于乐的品牌节目,为中国教育电视节目的成熟发展,作出中国教育电视人自己的贡献。
主持:谢谢你,陈台长。刚才陈台长以儿童节目为样本,而且拿出了非常详实的数据,对如何做到寓教于乐,谈了她的看法。非常精彩。下面我们请王长田先生发表他的见解。请。
王长田:我完全同意刚才陈台长对寓教于乐的这种理论和实践上的阐述,还以《音乐伙伴》、《阳光伙伴》作为例子,说到寓教于乐的价值。我是一个娱乐节目制作公司的老总,所以我对寓教于乐这一点的关注可能会比一般的人更多一些。在我理解,寓教于乐主要是由两个方面构成的。第一,“乐”是一种形式,寓教于乐就是说把一个有教育意义的内容,通过一种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去进行表现,这是寓教于乐。另外一个方面往往被别人所忽视。就是什么呢?用娱乐的内容去传达我们那些健康的,跟教育有关的一些内容,这点往往被忽视得比较多。
前面那种大家都觉得没有问题,非常好。而且所有人都在倡导,说所有的内容都应该用好的包装,好的形式,把它的观众的热情调动起来。可以举很多的例子,其实《音乐伙伴》、《阳光伙伴》也是典型的例子。所以这点我不需要讲太多。
当然,这是电视行业应该做的节目,我觉得教育台在大家一直呼吁这样的节目出现的时候,率先做了这样一个尝试,我觉得非常好。所以这个方面我觉得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另外一个方面,我觉得呢,社会往往又存在很多误解,大家意见很不一致,就是说把“乐”当成内容来传达我们健康的理念,这个方面大家存在非常多的误解。说到“乐”的话呢,大家一定会想到跟娱乐是不是相关,跟明星是不是相关。确实是这样的。我们看到很多,为什么现在电视上非常多的娱乐节目,有娱乐资讯,有选秀,有综艺,很多都是完全跟明星、跟娱乐界相关。它本身的内容就是娱乐的。不光内容是娱乐的,当然形式更娱乐。
那这里边就涉及到很多的家长也好,包括我们的教育的管理者也好,还有很多人会说这种内容不应该得到提倡,甚至要限制,担心出现一些负面的作用,还会有一些具体的说法。
这个里面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
就是我们有的时候低估了孩子的判断能力。在另外一个方面来讲,我们也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孩子独立的人格。你知道吗?现在的孩子我认为跟我们以前不太一样。而且传播学也在不断地进展。原来我们是说传播学的这种原理是什么呢?就是一种“炮弹原理”,我打到哪儿,我教你什么,我告诉你什么,你就接受什么,你是没有反馈、没有判断能力的。但是随着现代社会各种媒体的层出不穷,立体的信息越来越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同一个事物,所有人都面临这样一个媒体环境,我们的判断能力比以前大大增强。所以我们不能用简单化的“炮弹理论”再去解释现在的传播学的这种发展。我们必须能够在另外一方面意识到就是观众也好,包括孩子也好,他在某种程度上有他自己的判断力,只不过孩子的判断能力可能比我们大人要弱一些,所以我们才要说,刚才我非常同意陈台长说我们要有更严格的尺度,在教育电视台播出的内容应该有更严格的尺度,更公益的色彩,这我是完全同意的。
但是不能够因此而说所有的东西都被丢掉。因为那样的话,给孩子一个完全虚幻的、完全跟社会割裂的一些内容,我认为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明白吗?就是不能把孩子放在真空里。比如说动画片,甚至我认为,现在在强调发展动画产业,而我认为动画节目对孩子的影响实际上有的时候会高于我们现实的这些,现在这些真人秀的东西。因为动画片是更虚幻的东西,它每一个人都能飞,每个环境都是虚构的。那如果是说我们那么担心现实生活中的这些东西产生负面的影响,我们更加应该说对动画片进行净化,但是实际上是什么原理呢,孩子在看动画片的时候,往往是能够分清楚这是动画片,这不是我的爸爸妈妈,这不是我的同学老师,他在一定程度上是分开的。而且你这些东西放给他看的时候,实际上是增强他对未来社会的一种判断。所以我觉得寓教于乐这个“乐”作为内容本身,它所承担的作用,它所应该掌握的尺度,我们应该有新的认识。
我们的教育电视台,也应该顺应时代的潮流,能够在寓教于乐方面进行更多的创新,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创新,而且也包括内容方面的创新。
主持:谢谢您,王总。刚才王总对现在的一些娱乐节目存在的问题,发表了他的一些见解,做了一些辩解,我们对这方面的问题,也有继续可以商榷的余地。我们都知道光线的娱乐节目做得是比较多的,没想到现在他们还涉足了教育节目,推出了像《父母大人》这样的教育节目,可见他们对于寓教于乐这方面一直有自己的思考。如果说教育电视以前是作为一种教师的角色来存在,那以后呢,现在和以后我们更多会以一种朋友的角色来跟观众进行交流。如何更好地以寓教于乐的形式来体现一种教化的功能?我们将在下期节目当中,请两位嘉宾做进一步的探讨。非常感谢您收看本期的《电视论坛》,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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