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状态是积极的
有声语言创作不只是信息传递的过程,其积极的传播状态,不仅有助于传播内容的传达和传播目的的实现,更呈现出丰盈饱满的生命活力来。
1.强烈的创作愿望
我们上文已经说过,一个人的活动是他的思想的结果,意识对活动具有调节作用。这种调节作用既表现在对行动诱因的调节上,也表现在对行动执行的调节上。就语言表达来说,语言来源于人对世界的思考,来源于人的表达的意图和表达的冲动,就理论上而言,意图与思考就是语言的内容与指向。在有声语言大众传播中,没有无意图、无指向的语言,语言的意图和指向的表达形成了话语的意义和价值。
在构成行动诱因的各种要素中,情绪、愿望等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愿望是极为重要的,没有愿望,就容易态度冷漠,缺乏热情,以公事公办的态度来例行程序;或者产生无所谓的心态,支对应付,走走过场,甚至态度消极,半途而废;严重的话还可能态度恶劣,恶语伤人。也许形式上的目的达到了,但对于双方来说,除非在麻木状态中,实在是一种伤害。在大众传播中也是如此,没有愿望,传播就会成为一种履行手续的物理行为,失去其人文内涵和话语魅力。
事实上,情绪、愿望不仅属于意识的层次,更能在具体的行为中表现出来。在言语活动中,意图、态度、情绪往往是和话语的意义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我们认为,传播愿望是传播主体在传播时所表现出的一种带有目的性和急迫性的心理欲求和语言态势。
(1)传播愿望作为一种内在驱动力
日常生活中,由于表达者的真实目的和语言运用之间并不一致或者由于表达能力有限等原因,话语并不一定和真实意图存在绝对的协调一致关系,因此,意图、态度、情绪等内在因素有时比话语的字面意义更能反映说话人的真实用意、真实感情、真实目的。对此,交流的另一方也需要把握和必须把握。善于传播者往往会利用对方对自我意图的猜度和推测、对态度的重视和领会、对情绪的敏感和感受,有意识地或利用话语与态度、意图等的一致性以增进信任,增强感染力,提高交流的效果;或利用它们之间的不一致性对对方形成某种暗示和引导作用,来达到某些“言外”的效果。
与日常生活不同,在有声语言大众传播中,传播的总体目的是明确无误的,传受之间对大众传播活动也有着基本一致的共识,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不存在根本利益的冲突,传播主体对于接受主体也不必要采用这种“地下手段”,利用接受者的“误判”,达成什么“不可言传”的目的。因此,传播者的意图、态度、情绪与话语表达总体来说有着高度的一致性[2]。对接受主体而言,传播主体强烈的传播愿望,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不但消除了信息中的模糊成分,而且体现出他内在的真诚和对自己的尊重。正所谓“凡行戴情,虽过无怨;不戴其情,虽忠来恶。”[3]接受者在收看(听)节目时,不光有信息需求,而且还有情感需求。没有愿望的传播,死气沉沉、例行公事或者虚与委蛇、虚假做作,哪怕是与接受者的切身利益相关,也会令人生厌,不忍卒闻。而有愿望才能积极,才能有创造,才会显得郑重其事,才显得出自我的努力和对人的尊重。
谈到观众之于播音员与主持人,沈力说得很好:“观众二字不应当是简简单单、空洞无物的词汇,而应当是实实在在的目光、愿望、期待和呼之欲出的活生生的人的感情!主持人在镜头前,应当做到目中有人,心中有情。”[4]同样的,传播主体之于接受主体,同样也应是“实实在在的目光”,也应有“活生生的感情”,如果说,传播者还可能看不到受众的形象、接收不到受众的及时反馈,受众在传播中还可以是非表现、非主动的一方,在一定意义上是自由的、放松的话,那么,受众却切切实实地看得到传者的神态,听得到他的声音,感受得到他活生生的即时存在,传播主体处于一种被期待、被评价的位置,必须要表现出他受动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承担他的责任,履行他的义务。
强烈的传播愿望主要表现在表达欲望和使命感上。这种表达欲望来自于传播主体蓄积在胸的强烈情感,那是对传播内容的深入理解,是对信息重要性的充分自信,是与接受主体加强理解和对话,以促进共同发展的强烈冲动,是“灵珠在握”要与接受主体共同分享的迫切愿望,是非说不可、只有一吐为快的心理蓄势和内在张力;而不管是监测、报告、展示,还是感发、激励、揭示、去蔽、唤醒、引导、愉悦,传播主体对传播内容的针对性、及时性、重要性、必要性、有益性所抱有的深深自信和所做的不懈追求,则凝聚成传播中的关怀意识和使命感。
(2)传播愿望作为一种外在表现力
传播愿望不是被动消极的(尽管它有受动的一面),而是积极主动的;不是隐藏的或可有可无的,而是外化为创作中的态度、倾向、情绪的流露和掌控,外化为语言表达中的对象感、新鲜感、交流感,外化为声音运用中的丰富变化。
在传播中,传播主体注意力集中、状态积极自如、情绪饱满自信、态度热情真诚、对象感和交流感强,就是传播愿望强烈的集中表现。受众在领受到主体那自信的心态、饱满的热情、真诚的交流,感受到贯注于其中的生命的活力后,自然会增强对传播主体的亲近感、信任感,更多地融入传播之中,从而有助于传播目的的实现,同时,接受主体也相应地提高了自身从传播中的所得。
(3)传播愿望的激发
传播愿望虽然包含有传播主体对于传播工作或特定传播内容的兴趣,但总体而言它不是一种无意识的自发的表现,而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应对行为,它是对自然状态的超越,它既与目的也与手段相关联,因此,也可以说,它是一种追求目标的行为。在日常交往中,受过训练或心机极深的人可以设法让自己表现出自己需要或想要表现的那种状态或那种样子。
传播愿望中所包含的自信的心态、饱满的热情、真诚的交流,与自然、真实、淳朴、忠诚等品性一样,本属于人的自承和自发性的表现,是人们最容易获得的成就,比如在纯真无邪的孩子那里,或天生如此、性格如此、品质如此的人那里,这些品质本是自然存在并自然流露出来的。但在一个竭力想达到某种目标或状态的成年人那里,这些品质及其自然表现却属于最难获得的成就。前一种似“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最为人们喜爱,但主体处于一种自发、被动的地位,不易掌控。后一种如“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虽然失于雕琢,但是自主性强,在需要时做得出来。最佳的状况是,“二句三年雕复琢,一如清水出红蕖。天工原自苦行人,吟罢喜泪双双落”,既有目的性,经过了有意识的安排、锤炼,同时又由于态度的真诚、技法的娴熟,而达到了“复归于朴”的自然圆融的状态。
对于第二种情况,不管是自控者、行为人,还是对旁观者或利益相关者,都不会对此大加赞赏,因为很难从中发现信任,达到忘我和松弛的状态,得到愉悦。但是如果其目标性需要不是纯粹功利性或征服性的,而是出于爱、责任等内驱力,那么主体的自控发展就不是割裂式的,而是为了自我实现(与别人一起实现),那么他就会进入“第二次天真”状态,其行为对于自己和他人就成为单纯的、自然的、惬意的。因此,传播主体在激发自己的传播愿望时,不能仅仅把注意力放在外在的表现上,单纯从外在的语言表现形式上追求语言的灵活、跳脱,甚至“表演”一种真诚,营造一种虚假的亲近,更要从内在的观念上改造自己,使传播愿望成为真挚情怀的自然喷发。
2.有声语言创作的“精气神”
有声语言大众传播不仅要传递信息,还要表情达意,更应言志传神。积极的传播状态,不仅在于信息的有效送达,不仅在于创作主体的愿望、心态、情绪、情感能不能释放、能不能抒发,还要看能不能透过形式现出神采来。这神采,源自于有声语言创作的“精气神”。
我们认为,在有声语言大众传播中,“精气神”一方面涉及主体精神、个性和风格,是指由传播主体的意志品质、气质个性而外显出来的主体的精神面貌;一方面是指特定的语言组合和话语展开方式,重在话语表达之中的整体态势和力感。
首先,主体的精神面貌。在有声语言大众传播中,主体的精神境界、个性气质不仅给有声语言作品以独特的面貌,更赋予有声语言以具体、鲜活的生命感。这种生命感以传播主体为核心,把传播意图、传播内容、语言表达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富于感染力的“人化”的传播整体。《文心雕龙·风骨第二十八》云:“缀虑裁篇,务盈守气,刚健既实,辉光乃新,其为文用,譬征鸟之使翼也。”[5]只有主体的“刚健既实”,才有作品的“辉光之新”。这“刚健之气”,来自于主体精神的充盈、意志的力量、生命力的旺盛。同时,如同“使翼”之于飞翔,也体现在创作之中,是创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气盛言宜”。尽管传播主体在大众传播中不可能展现完全的自我,但是主体的缺席同样是有害的。事实上,传播主体的性格气质、意志品质、精神境界、价值追求、审美理想不可能总是隐没在传播的背后,其中与大众传播契合的部分或有益于大众传播的部分总会呈现在传播之中,成为传播主体有声语言创作的内在基础。其与传播主体的内在和谐,更是有助于有声语言创作在最便捷和最有效的情况下进入自如和自由的状态。凤凰卫视《李敖有话说》的节目主持人李敖,既是一个学者,拥有丰富深厚的学识,著作等身,有着严谨的治学精神和强烈的自豪感;又是一个斗士,在台湾岛内反对新旧独裁数十年,前后多次入狱,富于斗争的勇气和顽强的精神。对于社会的混乱与人性的黑暗,他正直敢言、无所畏惧。对于自我的理想和爱好,他无所顾忌、率性而为。他的这些意志品质在他主持的节目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他的节目,立足于事实和历史,内容丰富新颖,既激情饱满,言语犀利,又论证充分,用证据说话,以理服人,整体风格既清新脱俗,又深刻老辣。观众从他的节目中感受到了真正的“人性化”,感染了他超脱个人功利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老而弥坚的不屈意志,有观众这样评论说:“喜欢一个老人的自豪;我分明看见了一个老人战斗的一生!”[6]李敖与《李敖有话说》融为了一体,人们在收看这档节目时,其实就是看李敖如何展现他的深邃与广博、睿智和抗争,就是在分享他丰富的人生智慧和强大的生命力量。李敖与他的节目尽管具有其特殊性,但足以说明主体与节目之间“一体不二”的关系,说明主体的精神面貌与有声语言创作的“精气神”之间的内在关联。
主体的精神面貌还展现在主体的体态神情上。我们知道,语言可以重复,神情不能重复;态势可以模仿,韵味不能模仿。自古以来,中国文化对人的气质、精神就有较高的要求,常用“风发飙拂”、“踔厉风发”来形容一个人意气昂扬、精神奋发的精神面貌,用“风神秀彻”、“风神隽爽”来形容一个人志气充盈、人性超举的性情才识,认为一个人的精神面貌反映着他的品格和修养,体现着他的生存格调和生命活力。在传播中,有人眼神呆滞、空无一物,有人眼神凌乱、内心游走,有人消极松懈、姿态随意,都给人以精神萎靡、心不在焉的感觉,虽然也开口说话,也举手投足,但却缺乏几分生气。而那思索的、关注的、关切的、感受的、交流的、尊重的、体贴的眼神和姿态,则形成了感人的魅力,赋予有声语言创作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和掩饰不住的活力。
其次,表达中的态势和力感。如同上面谈到的创作愿望一样,“精气神”也不是只停留于传播主体内心深处的心理层面的东西,而是“形之于外”,能被人所感知到的,它不是脱离了表达的思维活动或内部情感,而就是表达本身,体现为表达中的态势和力感上。
我们可以通过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的新闻播音员徐俐的创作经历来加以分析。在90年代初期,外国人对中国缺乏了解,总觉得中国很落后,人们的生活节奏慢、观念陈旧、精神压抑,徐俐觉得作为国际频道的播音员,自己有责任消除这个巨大的误会。她觉得,自己的播音要展现中国社会的自信开放和人民的时代风貌,她希望,通过收看自己的播音,海外的华人和外国友人会感到耳目一新,纠正对中国和中国人的偏见。[7]所以,她从表情、服饰,到语言表达调整了自己的状态:她让自己的发型、服饰、化妆更加现代,更加国际化;她情绪饱满且稳健冷静,她端庄大方又精明干练;表达上,她适度加快了语速,拓宽了声音的高低幅度,更加大胆地进行停顿和断句,加大了重音的强调力度,使语言的节奏更加明快、对比更加鲜明、顿挫更加有力。由此,她创造出一种特有的镜头前状态,她的播音干脆、利落,显得精明、果断、自信、开放,充满了现代气息,受到国内外观众的欢迎和肯定。
徐俐的播音之所以取得了“震撼”效果,是因为她的形象代表了干练、果决、现代的新时代中国女性形象,她的播音生动准确地传递出新时代的中国稳健快速的发展节奏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可见,有声语言创作中形成的表达的整体态势,融注着传播主体的精神状态和传播追求,有声语言创作的力量和力度,摹写和反映着传播主体的心态和时代的节奏。蒲震元认为,气势是“生命的动象与动势”,“气势美的实质,则是一种生命中蕴含的气力、力度、节奏”,[8]表达中的态势和力感也形成了这样一种气势,体现着传播主体生命的存在感和创造力。没有这种态势和力度,有声语言创作就失去了光彩,失去了应有的力量。
透过“精气神”,传播者“表明了”自己的主体身份,他不再仅仅是大众传播的一个环节甚至一种工具,而是具体、真实的主体存在,是有着个人意志、个性特色、独立人格的主体,不仅大众传播赋予他传播的力量,他的存在也赋予大众传播以生命的气息。他创造性的工作将大众传播从一个物理过程转化成一个主体间交往的过程,把一个“信息场”转化成为血肉丰满、具体可感、值得信赖和可以亲近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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