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声语言大众传播如何成为一种“生存的交往”
虽然“交往”一词从理论内涵上已经较为全面地包含了目的的合理性、规范的正当性、动机的真诚性,但是无论在字面意义上还是内涵指向上,仍然偏重于方式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为了进一步突出交往行为的积极后果,我们不妨用雅斯贝尔斯的说法对其进行改造和提升。雅斯贝尔斯认为:“真正的交往应该是‘生存的交往’,这是一种心灵与心灵的对话,是一切‘爱的斗争’的过程。斗争的目的不是一方征服另一方,一方取消另一方,而是借助一方来消除另一方的弱点。这种交往是人们共同对付自己的有限本质,共同向着自由和理想的新世界迈进的真正交往。”[7]按照雅斯贝尔斯的说法,“生存的交往”才是一种“真正的交往”,这样的交往是一种“心灵的对话”,是“爱的斗争”,可以共同对付生存的“有限的本质”,共同迈向“自由和理性的新世界”。这样,方式合理性中的内在意涵和最终目的就鲜明地展现出来,具有更加明确的价值论色彩了。
大众传播也应是这样一种建设性的、超越性的充满责任、爱与进步的“生存的交往”。
1.大众传播营造了一个特殊的生存空间
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
一方面,大众传播是一种建立在话语交往基础上的生存交往。
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的家。在其家中住着人。”[8]生活在一个社会共同体中的人们其实也生活在一个语言共同体中。人们通过语言进行交流、沟通,把自然的“生存共同体”变成一种“认识共同体”,并在生产活动的协调中结成“行为共同体”。在共同体中,“说”不只是“说者”的“言说”活动,在一定意义上它就是“沟通”、“对话”、“协调”的同义词。而说与听是一种伴生关系,有说就有听,有“说话主体”就有“听话主体”,要使“说”有人听并让人听得进去,就要说得有对象、有目的、有道理、有意义、有吸引力,就要顾及听者的需要、爱好,就要考虑“说”对听说双方的意义和效用。因此,“说”本身就包含着主体间性的内涵,人们言说活动中的语用原则也正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在有声语言大众传播中,传播主体通过有声语言传播行为,建构了一个集中的话语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传受之间进行着“话语交往”,并通过话语交往,共享着信息、整合着认识、协调着行为,进行着社会交往和生存交往。
另一方面,大众传播本身成为现代生存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广播电视等现代媒介的产生,极大地便利着人们的生活。如同衣服的最初作用是御寒,尔后在其基本功能之上延伸出礼仪、审美等更为丰富的功能,成为人们生存生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样,媒介不但延伸了人们认识世界的“触角”,增强着人们改造世界的能力,而且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其工具色彩逐渐“褪色”,不再只是主体实现自我的所经之途,在它之中,主体就可以实现自我的价值,它自身就是目的了。这样,成为目的的大众传播,就在这世界之中为人们构筑了一个特殊的生存空间。在这空间之中,生存着传播主体和接受主体。
2.传受主体的凝聚力来自于“交往价值”
生存在传播空间中的传播主体和接受主体,二者之间不是偶然的相遇和选择关系,而是互为存在、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并共同成长的共生共长的关系。而他们之间之所以具有整体稳定的传受关系,必然存在共同的凝聚力。由于在大众传播活动中传播主体和接受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不单纯,这种凝聚力可以从各个角度来解读。和艺术家与欣赏者之间以审美价值为凝聚力、商人和顾客之间的凝聚力来自于商业价值不同,有人会认为这种凝聚力来自于经济价值,也有人会认为来自于文化价值,还有人会认为他们之间还存在着美学价值。所有这些理解都有其合理性,因为当代的大众传媒不仅内容宽泛到几乎无所不包,而且也能契合不同人的不同的期待视野。我们则把这种凝聚力的源泉归之于“交往价值”,并以它为中心,融会贯通其他价值。通过这种交往,主体之间实现了信息的交换、文化遗产的保存与传递、社会观念的整合、社会行动的协调以及娱乐的获得等目的。
当然,把大众传播的动力归之于“交往价值”丝毫也不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因为交往对于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来说是无处不在的,而我们恰恰也是从传播的社会性和主体的社会性的立场出发,根据大众传播是当前最主要的社会舆论空间、话语空间、公共空间之一,交往在大众传播中较为集中、较为密集、更具社会协调力等现实依据而提出这一认识的。
3.交往理性应是大众传播的工作原则
凝聚力来源于共同的目标,但对于一个群体来说,目标一致并不意味着步调一致、单纯趋同。事实上,即便在拥有共同目标的社会圈子之中,局部利益、行为方式等的不同是一种常态。凝聚力的获得主要得力于群体中不同成员的互补性,甚至还需要对立的观点或行为,但这种对立并不导致决裂(指整体的目标的维持,不排除局部的目标的革命性变革),而是通过相异面之间的理解、对话、协调,最终达致共同目标的实现。对于目标实施而言,完全相同可能不利于发展,存在一定的张力,反而有利于系统的平衡。在一定意义上,张力是一种推动力。关键在于是否把张力转变成积极的力量而不是破坏的力量。合理的途径,就是通过交往行为,通过理解、对话、协调行动、共同建设来加以实现。
在大众传播空间之中,传播主体和接受主体之间从目的、期待到心态、心理等方面都存在诸多差异甚至是矛盾。
我们仅就期待而言。和传播主体在传播之时带着期待一样,接受主体也是带着期待进入传播的。传播之中的生存既是传播主体生存的一部分,也是接受主体生存的一部分。对于更加信赖媒体的接受者来说,甚至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中央电视台《半边天》2005年“三八节”特别节目里,一位农村妇女就说她没有机会走出乡村、走到城市、接触外面的世界,她希望能看到电视,通过电视学到一些知识,满足自己对于生活的向往。电视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说可能不仅仅是信息窗口或者娱乐平台,他们的期待可能更多。对他们而言,也许电视意味着进步、发达,电视展示给他们的生活意味着他们的将来。在我国,不能正确认识媒介的虚拟性和片面性的受众可能数目惊人,他们也许在经济上、文化上处于弱势地位,不会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媒体规划中居于主导部分,但是他们恰恰就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就是当代中国的主体部分。忽略了这个群体、不明确他们的期待、不理会他们的期待,就会使大众传播走向歧途,进一步伤害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
在现实之中,传播主体的期待与接受主体的期待往往不同。二者都希望通过大众传播得到些什么:对于传播主体而言,有声语言大众传播是自己必须(不管情愿不情愿)承担的工作,没有选择性(已经实施过选择,要承担传播责任),他注重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传播活动,传播主体个人和所在的群体会得到一定的、可以量化或数据化的利益;接受主体对媒介或媒体有选择性(相对而言,事实上我们往往无从选择),他不能从中得到直接的经济利益,往往还需付出一定的金钱作为接触媒介的代价以及其他的直接功利(一般意义上的。广告主是以另外的方式与传媒发生关联的,不算是完全意义上的接受主体),他的得到往往表现为自身需求的某种满足,如信息的获知、娱乐的获得等等。可以说,传播主体是以主动的创造方式介入传播的,接受主体是以被动的寻找方式介入传播的。当然,接受主体以群体的力量可以影响到传播主体传播目标、方式的设定,在这个意义上也是主动的一方;传播主体也必须考虑到受众的需求和愿望并以此调整自己的传播活动,也有受动的一面。期待不同,方式不同,而空间相同,矛盾往往不可避免。
正是因为如此,我们不把有声语言大众传播作为一种物理学意义上的信息传递过程,也不把大众传播仅仅作为一种市场经济形态下的商业行为,而把它看作传受主体都“深陷其中”的生存交往。面对交往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需要以平等的视角、对话的方式取得沟通、理解,实现主体间的共同生长。
总之,用“生存的交往”来指代有声语言大众传播,既强调了大众传播对传受双方的重要性,是对当前大众传播于世界的重要性的真实概括(并不过分);也显示了我们对于有声语言大众传播的殷切希望,它不是我们生存生活中的“匆匆过客”,而是我们生活其中的公共空间(文化的精神的,也是具体的现实的),我们不但生活于其中,而且要在其中呼吸新鲜的空气、吸取丰富的营养、发现高远的天空,在其中自由地飞翔!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