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各地官员兼职情况如何
建 达
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杨志达日前因“工程问题”被纪委“双规”。此人不仅担任以上两项党政职务,而且还是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这种一手掌握权力,一手操持资本的现象,是我们现行体制内一个值得认真反思的怪胎。
我们不是“怀疑一切论”者,也并非武断地认为所有管交通的官员都有问题。但是,短短几年,全国竟有十几个省掌管交通和公路建设的主要官员因贪污、受贿等落马,确实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这些害群之马不仅给公众利益造成了巨大的、不可逆转的损失,而且对政府信誉是一个严重打击。如何遏制这一现象,已成为反腐败的一个迫切课题。毫无疑问,我们应该从制度上保证这一现象不再出现。然而,如果不将制度具体化、科学化、可操作化,杜绝腐败就只能是一个美好的幻想。
据学者介绍,中国官员的腐败,已由过去的高发期、多发期发展到如今的易发期。这就需要决策和监督部门采取更有效的手段,遏制和杜绝腐败。其中一项是公开和透明。
在涉及交通官员的问题上,是否可以采取最现实、最容易操作的办法,如公开他们的兼职情况,进而质疑他们的兼职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官员身兼数职,特别是既当官,又当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就应该依法或按照规定政企分离,立即纠正,而且要对其经济问题进行审计。无论是党的规定和纪律,还是法治社会的游戏规则,都不允许官员亦官亦商,将公权视同私权,取民膏如同囊中探物。
法治社会的官员,透明度一般都很高。在欧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当地主要官员的收入情况、兼任的各项社会职务、亲属子女从事的职业、子女留学海外的踪迹、依法服兵役情况等,都编成了小册子,任由公众购买和翻阅。如有不法行为或越轨动作,都将被媒体曝光。官员的隐私不同于民众的隐私。民众的隐私不可泄露,官员的隐私,如果与公众利益可能发生联系,就必须公开和透明,这就使得官员想贪不敢贪、敢贪不能贪。
别人的做法我们当然不必全盘照搬,但是在监督政府官员的公权使用方面,人类社会应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好经验、好做法拿来为我所用也无妨。一个开放、自信、理智的社会,不应该老犯低级的错误。如果连“秃子头上的虱子”都不去抓,就会丧失政府监督部门的公信力。当管交通、公路建设的官员成为腐败易发群体的时候,群众希望监督部门要尽快采取措施,从公开和透明着手,切断官员一手掌权、一手管钱的链条,从而保证国家和公众的利益不受侵犯。
(人民网200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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