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开征消费税用意颇深
陈家兴
4月1日即将调整的消费税中,一项突出的内容就是,对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此次政策调整是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
奢侈品是什么?就是以高收入阶层为对象,不具备大众消费特征,远远超越生活必需品层次,满足一些人的极尽奢华欲望的东西。在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奢侈品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比如,1994年确定的某些高档消费品,如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如今早已具备大众消费特征,就不再是奢侈品。
这些年,我国奢侈品市场发展迅速,不少富人趋之若鹜。资料显示,2004年中国的奢侈品市场已达23亿美元,占全球销售总额660亿美元的3%。一时间,人们批评一些富人搞慈善事业一毛不拔,享用奢侈品一掷数百万金。另一方面,富人对奢侈品的追逐,容易形成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对大众的消费习惯产生不良影响。有人说,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不应发展奢侈品市场,即使将来富裕了,仍需勤俭节约,因而主张禁绝富人享用奢侈品。
其实,我们应当正视奢侈品市场的存在,正视富人对奢侈品的需求。消费高档奢侈品,也是富人的权利。简单的行政命令或道德审判,无助于发展和进步。那么,如何有效引导高档奢侈品消费?最巧妙的办法就是,对奢侈品课以重税。对奢侈品开征消费税,正如许多人解读的,其用意在于:其一,合理引导消费,以形成文明、理性的生产和消费模式,也就是国家对奢侈品消费不鼓励,但也不禁绝,通过消费税这个杠杆以调节人们的消费行为和习惯;其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人们对富人纳税少有诟病,此次对奢侈品征税,是对高收入阶层税收的一种补充,使税收功能得到更公平的体现。
事实上,虽然开征奢侈品消费税是一种刚性的政策,却也体现出柔性的一面。它照顾了奢侈品市场的存在、富人需求和社会公众的反应,通过课重税的形式达到了一种社会心理的平衡:对于公众来说,对富人享用奢侈品不应一味地侧目,对奢侈品征收的重税将更多地用于公共事业,富人进行奢侈品消费,也是为社会做贡献;对于富人来说,奢侈品毕竟不是大众消费品,不可能享有与大众消费税同等的税率,要满足个人的极端欲望,理应付出更大的代价,这体现的是一种本质意义上的社会公平。
还应当看到,近些年国外高档消费品大量进入我国,对我国的相关产业产生相当的冲击。对此,有专家表示担忧并指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国外消费税一般在流通环节征收,我国的现行消费税多在产制环节征收,以及未开征奢侈品消费税。也正是这种征收环节上的差异,使一些国外奢侈品公司只选择在国内销售,而不选择在我国境内进行生产设厂,因为其高档商品几乎不用缴任何税。因此,对奢侈品开征消费税,既是我国消费税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需要,也是为了保护我国的相关产业。即对部分进口商品适时征收消费税,可以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尽快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当然,此次高档奢侈品征税范围并不大。人们期待中的豪宅、私人飞机、高档家具等,都未纳入征税范围,因而只表示出谨慎乐观。其实,这次消费税调整,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是一个开始。不仅预示着政府将更多地以经济手段驾驭市场,更意味着消费税将更紧密地走进公众生活。因而对于奢侈品这一块,国家必定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反应,适时调整税目,扩大征税范围。正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事亦需慢慢来。
(人民网200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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