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公务员制度建设里程碑

公务员制度建设里程碑

时间:2023-04-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公务员法》当中很多制度性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要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要加强政策督促检查,确保相应的法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这次党中央国务院专门给《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进行部署,我觉得这就说明了对《公务员法》贯彻实施的重视。背景资料:《公务员法》科学总结了我国11年来公务员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了国外公务员

《公务员法》:公务员制度建设里程碑

播出时间:2005年9月27日

主 持 人:雨亭    

责任编辑:赵九骁   

主持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公务员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首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也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管理纳入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是中国公务员制度建设重要的里程碑。在今天的节目当中,我们就将围绕《公务员法》的主要特点、重大突破,和听众朋友,特别是全国600万公务员一起来探讨这部法律将会为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带来哪些变化。今天我们电话的嘉宾是国家人事部政策法规司的司长孔昌生。孔司长,您好。

孔司长:你好。

主持人:欢迎您走进我们的节目,对《公务员法》大家非常关心,因为它也是我国50年来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在上周的专题研讨班上给省部级领导干部讲课的时候特别强调,我国《公务员法》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孔司长:我们国家《公务员法》确实有很鲜明的中国特色,跟西方《公务员法》比较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在公务员队伍领导上,明确要求贯彻共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好干部原则;第二个方面在公务员的范围界定上,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等党政机关人员都叫公务员;第三个方面就是体现在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上,实行比较精细化的分类管理;第四个方面就是在公务员队伍的来源上,坚持竞争择优、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不分职务的聘任制,体现社会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改革办法,所以对完善和创新制度有重大意义;第五个方面体现在对公务员的管理,既强调监督约束又要坚持必要的激励和保障,这两个方面都坚持并重,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社会多元化形式下对公务员的管理需求。

主持人:从您的介绍当中能感受到中国特色,也反映出与时俱进的观念,可以说更加符合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我们了解到,1993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这也是公务员非常熟悉的条例了,现在这部新的《公务员法》和原来的暂行条例相比都有哪些突破?

孔司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条例的关系,一般用两句话概括:一句话就是说它以条例为基础,保持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第二个方面是根据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又有所调整、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发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也就是你所说的突破。第一是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把原来只限于行政机关叫公务员,现在扩大到七类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第二是确立了公务员内部的分类管理,过去的公务员制度内部不执行分类管理,现在要实行分类管理;第三是改革完善的职别制度,改变了单一化的职务设置,为公务员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渠道;第四是规定要对部分职位实行聘任制,这是更加灵活的用人方式。

主持人:一位天津听众发来短信说,《公务员法》在实施之后,把人大纳入公务员会不会削弱人大的监督作用?

孔司长:我想不会,因为我们国家的人大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的职能不会因为人事管理,对机关工作人员、人事管理方式的改变而改变,反而可能有利于建立一支更加高素质的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队伍,更好地履行它的职责。

主持人:一位北京听众说:“我非常关心的是《公务员法》当中三类管理制度方面的变化,以前是把公务员职务分成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现在有了一些改变,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是名字变了,但是内容没有变?”我们也查了一下,发现新《公务员法》将其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三类,很多专家都认为这是一个创举,对于广大公务员来说,除了职务竞争之外,又多了一架职业发展的阶梯,对这个问题您怎么看?

孔司长:这位听众的问题很重要,在涉及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时候,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分类一定要和管理相联系,如果对管理没有实际意义,我们就不搞分类,所以我们划分类别时都在管理上有所区别,包括它的录用、考核、工资福利待遇、人员职务系列的设置都有所区别,如果没有区别,我们就不会搞分类。

主持人:一位河南听众说:“公务员管理有参照和比照的区别吗?参照和比照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

孔司长:没有参照和比照之区别,我们有参照之说。我们国家由于机构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现在有一些行使政府职能的单位,我们管事业编制和事业经费的单位还叫事业单位,这种管理应该说是很不规范的。实行公务员制度以后,按照国家的设想逐步理顺,但是目前没有理顺的情况下,事业单位人员虽然行使政府的职能,还不能算是公务员,在管理上应该参照公务员。在将来机构编制逐步理顺以后,有可能把它正式回归到政府系统来。

主持人:一部新法律、好法律出台之后,大家非常关心的是怎样把法律落实和执行好。《公务员法》当中很多制度性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要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要加强政策督促检查,确保相应的法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一位西宁听众说:“有了这部法律,当然对公务员建设有了依据,但是怎样来执行,具体怎么做,恐怕任重而道远,希望这方面有些突破,特别想听一听孔司长在这方面的理解,及对未来都有哪些办法。”

孔司长:这位听众讲的非常重要,我们也认为制定一个法律不容易,执行一个法律难度更大,所以说《公务员法》的贯彻执行问题,是一个新的挑战。这次党中央国务院专门给《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进行部署,我觉得这就说明了对《公务员法》贯彻实施的重视。一般法律颁布以后,按法律办事就完了,但是《公务员法》是一部特殊的法律,它是管党政机关干部的法律,而管党政机关干部的人员又是各级党政机关、领导机关的领导干部,实际上《公务员法》约束的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就是大领导。所以说,我们对《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从这个意义上讲,体现出我们将政治民主化发展作为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对待。

主持人:一位徐州听众说,公务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提高他们素质的关键就是进出和考核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相信这部法律能够带来更多的参考和依据。

背景资料:《公务员法》科学总结了我国11年来公务员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了国外公务员管理的做法,对规范公务员管理、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清正廉洁、提高工作效能都有重要意义。《公务员法》立法起草历时5年时间,前后修改14稿,《公务员法》一共有18章107条,包括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职务、职级、录用、考核、职务任免、升降、奖励、惩戒以及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的聘任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主持人:我们继续探讨这部《公务员法》,很多听众发来短信关注职位聘用制,《公务员法》规定哪些职位可以进行聘任,聘任合同怎么签,聘期怎么定?请您简单向听众介绍一下。

孔司长:《公务员法》确定职位聘任,主要是为了增加一些新机制,对高层次人才有吸引力,降低用人成本问题。《公务员法》规定两种职位的人员可以执行聘任制,一种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一种是辅助性的职位。如果要把这两种职位的人执行聘任制,机关应该和公务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的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的一般期限是1年到5年,双方可以互相商量。

主持人:一位听众说,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是否属于公务员?在他转业之后,是否也属于呢?一位漓江听众问,教师是不是属于公务员队伍?

孔司长:我们国家公务员和公务人员不是一个概念,公务人员是比较大的概念,教师、警察、军官都应该算是公务人员,但是公务员又是一个公务人员的特定群体,主要是指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这样的话,教师和现役军官就不是公务员。

主持人:这样解释就非常清楚了,虽然说只有一个字的差别,但是概念是不同的。下面这个问题我想大家也很关注,一位听众说:“公务员只有上和进,没有下,没有出,这个问题在法律当中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注意到,在《公务员法》中录用、公开选拔、辞职、辞退等方面有不少变化,比如第一次引入了引咎辞职的新概念,也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能进能出,保持活力,这方面具体怎么规定的?

孔司长:我要纠正一下这位听众的说法,《公务员法》在这次立法过程中,为了增强队伍活力,不仅严格规定了进口,而且规定了一系列的出口,如辞职、辞退、引咎辞职等。引咎辞职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规定的,一般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如果有严重的失误、失职,造成重大的损失或者恶劣的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就不适宜担任现在的职务,这样就让他本人提出辞去领导职务,这也体现了他对党和人民负责,也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推动工作责任的实施。

主持人:一位听众说,聘用制度的实行有哪些实际意义?在公务员任期届满之后,他是不是还算政府的工作人员?

孔司长:聘任制和企业的劳动合同制从性质上是一样的,就是双方签订了合同,如果合同期满以后,大家觉得不需要再聘了,那就可以结束合同,用人单位再重新找人,作为被解除合同的个人来讲,个人要重新找工作。所以说聘任制是一种比较灵活的用人机制,就是双方不是终身依附的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民事关系,所以互相都有选择权。

主持人:公务员队伍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决定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管理水平,我们希望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能够让600万公务员队伍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本领,培育和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时代特征和中国公务员的特色精神,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