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低保工作的调查
去年以来,我抽出较多时间对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通过调研,我深深感到,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开始进入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轨道,在保障城市特困群体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特点
(一)党政领导进一步重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特别是去年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对城市低保工作提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后,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把城市低保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普遍成立了城市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逐步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管理体制,认真落实低保提标、配套资金列支等工作任务,加强队伍建设,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为低保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去年4月起提标10%的任务落实到位后,全省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42元,月人均补差7l元。今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10%,目前各地提标工作已落实到位,全省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53元,比上年提高1l元。全省低保标准以县区为单位,最高为209元,最低为125元。各地的低保标准能够基本保障困难群众最低生活的需要。部分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政策,在教育、就医、住房、取暖、法律援助等方面对低保对象实行优惠,丰富了救助的形式和内容。
(三)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绝大多数地方做到了政策明确、情况熟悉、对象清楚、档案齐全。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补差数额,使保障金额有升有降,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去年有8.67万人新纳入低保,4.97万人退出低保,到年底,全省保障人数达到64.7万人,占非农业人口的10.67%,比2004年增加3.7万人,增幅为6%。今年6月底,全省共保障276435户,658358人,占非农业人口的10.84%。
(四)分级负担格局基本形成。据统计,1998年到2005年年底,全省共发放低保资金17.27亿元。2005年中央财政下拨我省低保补助资金3.64亿元,比上年增加3300万元;省财政追加7000万元,列支达1.1亿元(到年底实际下拨9500万元,比上年增加60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按保障资金总额20%以上的要求安排配套资金1.1亿元(实际到位8580万元,比上年增加4980万元)。全年发放5.36亿元(比上年增加1.11亿元),月人均补差71元,比上年提高11元。市、县财政部门设立“低保资金专户”,认真落实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五)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全省各地普遍成立了城市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约有半数县区设立了低保工作办公室或中心,白银区成立了科级建制的低保工作局;部分街道乡镇设立了低保工作办公室或社会救助中心,社区设立了社会救助站,确定了专门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以城市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工作。全省低保管理工作队伍初步建立。据统计,有固定人员2400人(兼职1210人),其中市、县两级332人(兼职37人)。另外,省、市、县普遍加强了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基层低保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六)督查力度逐步加大。去年省民政厅组织进行了提标督查和对6000多户低保家庭的入户调查,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城市低保工作特别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随后召开了全省城市低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督查情况,分析形势,提出了改进要求和措施。今年年初,在全面核查提标工作的同时,对去年电视电话会议通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督查整改,进一步落实了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加强了低保规范化管理。二季度又对全省城市低保人数比例最高的7个县(区)开展了督查,查找保障比例高的原因,指导各地正确执行政策,改进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保障准确率。
(七)社会监督日臻完善。各地通过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低保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今年4月18日,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低保社区民主评议和公示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的紧急通知》,对社区民主评议和公示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低保对象进行分类建档、分类审核,对老弱病残等特困人员提高补差10%-20%进行保障,取得了良好效果。绝大多数地方做到了制度健全、程序严格、管理规范、保障准确、资金发放及时、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社会认可、群众基本满意。
(八)典型经验全面推广。对兰州市实施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和利用报刊公示低保、白银市低保“双承诺”制度、定西市“诚信低保进万家”、武威市城市低保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等典型经验进行了宣传推广,提高了全省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问题
(一)动态管理还不到位,运行程序不尽规范。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难、低保进入容易退出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些地方按季度审核没有完全落实,少数县区存在执行政策不严肃、工作程序不规范、人为扩大或缩小保障范围、属地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市县配套资金列支难,人均补差低。这两年,市县两级配套列支低保资金虽有所增加,但没有完全达到省政府的要求。2005年全省发放的低保资金总额中,中央财政占67%;省财政占17.5%;市县财政列支仅占15.5%。多数市县低保配套资金列支仍然没有全额到位。个别地方存在有多少钱补多少的问题,低保补差普遍偏低。多数县区月人均补差在70元以下,个别地方仍然没有把需要保障的群众全部保障进来。
(三)工作力量薄弱,特别是基层工作力量没有落实到位。部分市县区民政局至今未建立专门的低保工作机构,甘南州的大多数县市没有专职人员。乡镇、街道和社区低保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更为突出,全省每个乡镇(街道)平均有固定工作人员0.57人,其中专职的只有0.3人;每个社区平均有固定工作人员1.1人,其中专职的只有0.4人。少数地方的镇机关工作人员超过200人,但民政助理员只有2人,其中只有1人从事社会救助工作,而且还要抽调参加其他中心工作。工作力量不足与低保动态管理、分类核查和按月发放资金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
(四)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经测算,用于低保管理所需的卡证制作、表册文印、业务培训和交通通讯等费用每个低保对象每月需要1元钱,而市县两级工作经费列支普遍不到位。2005年,张掖、甘南2市州和永登、七里河等41个县区没有列支低保工作经费,一些县区从本级列支的低保金中开支工作经费,有的地方低保表册被迫从简从少,影响了低保档案的完整和规范。
三、建议
(一)继续强化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城市低保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规定和实际保障情况,使各级领导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城市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城市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在心上,抓到手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好政府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的责任,确保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目前,各级低保工作机构承担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多项任务,政策性强、新业务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工作机构,加强省、市、县低保工作力量,以适应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需要。
(三)增加资金投入,改善工作条件。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低保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基层工作需求,改善工作条件,并抓住民政部实施“全国低保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时机,加快我省低保信息化网络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实行目标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建议将各地列支城市低保配套资金的情况纳入《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省委、省政府对各地配套资金列支情况和低保管理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载自2006年第41期《甘肃政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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