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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通报“封口费”事件处理结果

时间:2023-04-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新闻出版总署通报“封口费”事件处理结果4名记者、26名媒体工作人员、28名假记者涉案其他人员还在调查取证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新闻出版总署今天通报了山西省霍宝干河煤矿的记者“封口费”事件处理结果。新闻出版总署,山西省委、省政府及时派出工作组督查处理此案。山西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该报处以警告一次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新闻出版总署通报“封口费”事件处理结果

4名记者、26名媒体工作人员、28名假记者涉案其他人员还在调查取证

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王俊秀)新闻出版总署今天通报了山西省霍宝干河煤矿的记者“封口费”事件处理结果。目前查明,收受“封口费”的有记者4名、媒体工作人员26人,假记者28人,已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还有12名相关涉案人员尚在调查中,隐瞒事实、封锁消息的矿方负责人已被免职,涉案金额31.93万元绝大部分已经追回。

2008年9月20日,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一名矿工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该矿负责人为隐瞒事实真相、封锁消息而向媒体记者及相关人员发放“封口费”阻挠采访,引发“封口费”事件。

此事10月27日经《中国青年报》曝光后,社会反响强烈,中央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严肃查处,以此为训整顿和规范新闻采访秩序,维护新闻公信力。新闻出版总署,山西省委、省政府及时派出工作组督查处理此案。

2008年10月28日,山西霍宝干河煤矿主管上级免去陈宏元该矿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职务,解聘了李天智的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新闻出版总署在通报中说:“这是一起煤矿领导违反事故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隐瞒事故真相,少数媒体记者、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采访规则、丧失职业道德而造成的一起恶性事件。”

据了解,已查实的4名新闻记者已分别给予了处理:

——《现代消费导报》记者张军利收受1.4万元,报社主管单位山西省社科院免去张军利地市新闻部副主任职务并解聘;接受执行总编辑郭志勇辞职请求;解聘与张军利共同收受费用的广告业务员樊海斌;退还1.4万元。山西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报社处以警告一次、罚款3万元、吊销张军利记者证的行政处罚。

——《山西画报》杂志社朔州记者站站长徐有收受1000元,杂志社主管单位山西出版集团免去徐有记者站站长职务并解除聘用关系;退还1000元;给予杂志社社长侯天祥警告。山西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杂志社处以警告一次、撤销朔州记者站、吊销徐有记者证的行政处罚。

——《山西科技报》副总编张士凯收受1万元,报社主管单位山西科协免去张士凯副总编职务,退还1万元;对总编辑景茂盛行政记过处分。山西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报社处以停业整顿1个月、罚款3万元、吊销张士凯记者证的行政处罚。

——《科学导报》记者牛建黎收受1万元,报社主管单位山西科协给予《科学导报》总编辑石宝新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广告部主任陈玉爱职务;解聘广告业务员牛建雄;退还1万元宣传费。山西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该报社处以警告一次、罚款3万元、吊销牛建黎记者证的行政处罚。

对查实的14名媒体相关责任人分别作了处理:

——中国教育电视台《安全现场》栏目制片郭如松、制片主任段民峰以销售光盘形式收受1.92万元。目前,中国教育电视台停播《安全现场》栏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责令栏目制作单位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郭如松、段民峰做出处理,退还1.92万元费用。有关部门正在查处《安全现场》栏目非法销售光盘案。

——山西广播电视总台公共频道《经济与法》栏目合作人员许朝霞等4人以山西广播电视总台公共频道记者名义收取矿方5万元。目前,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对山西广播电视总台公共频道总监郝刚给予行政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台总编室主任郝卫平给予免职并调离总编室;撤销《经济与法》栏目,退还广告费5万元;有关部门已对栏目制作单位畅通达公司许朝霞等4人予以立案查处。

——《绿色中国》杂志社驻山西办事处工作人员王凌飞以收取干河煤矿会员费方式收受1万元。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绿色中国》杂志社做出罚款3万元和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责令该社停止违法行为,退还1万元违法所得,并对该社驻山西办事处主任巩文明、王凌飞、岛丽婷、王笑天及相关涉案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取缔该社驻山西办事处,责令该社主动注销其他此类办事处。

——《山西法制报》临汾发行站发行人员贾志庆以收取干河煤矿订报费方式收受2000元。目前,报社主管单位山西日报报业集团责令山西法制报社社长关启写出书面检查,解除与贾志庆的聘用关系,免去《山西法制报》临汾发行站站长关顺才职务,退还霍宝干河煤矿2000元。山西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该报处以警告一次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映像》杂志社广告业务员马慧明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到干河煤矿收受3000元。目前,《映像》杂志社对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杂志社主持工作的副主编张国田写出书面检查;免去负有领导责任的王云飞社长助理职务;解除与马慧明的聘用关系;退还霍宝干河煤矿宣传费3000元。山西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该杂志处以警告一次的行政处罚。

——《中国财富》杂志社山西办事处聘用人员薛俊亮收受矿方1000元现金。目前,《中国财富》杂志社山西办事处已开除薛俊亮,退还1000元。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杂志社警告一次,取缔《中国财富》山西办事处,责成主管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政府法制》杂志社通讯员薛光田收取矿方500元。目前,《政府法制》的主管主办单位山西出版集团及杂志社对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责令杂志社社长李玉忠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分管副社长王洪秀警告处分,解除与薛光田的聘用关系,退还霍宝干河煤矿500元。山西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该杂志社处以警告一次的行政处罚。

——法制日报社山西记者站聘用人员李娟平与假记者刘小兵合伙以收矿方宣传资料费方式收受3.95万元。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法制日报社警告一次,罚款3万元,撤销山西记者站,责成主管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公安机关正在追捕李娟平,刘小兵另案查处。

——《企业维权与监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聘用人员陶云收取矿方1.8万元所谓版面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已吊销《企业维权与监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责令退还1.8万元版面费,责成主管单位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调查发现,有28名不法分子假冒电视台、报刊社、网站名义到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敲诈勒索,涉案金额15.16万元,现公安等有关部门正在全力侦查,依法进行打击。目前涉案金额较大的假记者刘小兵已被公安机关抓获。2008年9月底,假记者刘小兵和法制日报社山西记者站聘用人员李娟平以《法制日报》名义进行“采访”,向干河煤矿索要3.95万元(电汇3.45万元、现金5000元)。目前刘小兵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刘对敲诈一事供认不讳,李娟平正被警方追捕。

对于其他涉案的假记者,公安等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为侦破工作之故,名单从略,查处以后另行公布。

目前,据干河煤矿有关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据,尚有6家媒体的12名工作人员涉案,但身份确定等情况复杂,有关部门正根据线索进一步加强调查、取证工作。新闻出版总署表示要“查实一个处理一个”。

——《中国青年报》2008年11月27日

◎阅读提示:从某种意义上说,记者应该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是各种歪风邪气的克星。不幸的是,一些意志薄弱者成了腐化堕落的俘虏,居然在实施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到被监督对象那里排着队去领“封口费”,失职渎职,“有偿不闻”,严重地损害了新闻队伍的声誉,损害了舆论监督的声誉,损害了大众传媒的公信力。面对这一严重事件,《中国青年报》记者克服重重困难,先后采访了矿工、出租车司机,暗访了煤矿工作人员,还采访了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杨根贵,弄清了“封口费事件”的全部来龙去脉,独家刊发《真假记者排队领取“封口费”》、《“端着新闻饭碗的丐帮”》等4篇报道,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矿难记者领“封口费”事件从此大白天下。

在揭露这一事件的报道的过程中,记者顶住压力,紧追不舍,克服重重困难,拨开重重迷雾,才得以将发生在新闻队伍中的这一丑恶事实公之于众,引起巨大反响,成功地维护了新闻队伍的形象,有效地提升了新闻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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