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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蝎遭遇“灭顶之灾”

时间:2023-04-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毒蝎遭遇“灭顶之灾”宁夏广播电视总台 孔 峥 温建军 蔡国忠蝎子,是一种珍贵的节肢动物,其尾部有一个毒刺,可以喷射出蝎毒,帮助蝎子自我防卫和捕食猎物。贺兰山的蝎子面临着“灭顶之灾”。马莲口管理站立即组织警力在110国道华西村段进行堵截。为了确保保护区的安全,森林公安和护林员决定连夜进行巡山。

毒蝎遭遇“灭顶之灾”

宁夏广播电视总台 孔 峥 温建军 蔡国忠

【主持人】蝎子,是一种珍贵的节肢动物,其尾部有一个毒刺,可以喷射出蝎毒,帮助蝎子自我防卫和捕食猎物。由于蝎毒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也成为许多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最近,每到夜幕降临,就有一支庞大的“捕蝎大军”,深入到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对蝎子进行掠夺性捕捉。贺兰山的蝎子面临着“灭顶之灾”。

【解说】2007年8月20号下午4点,贺兰山森林公安分局马莲口管理站接到线索,银川市西夏区华西村有一伙人准备进入贺兰山捕捉蝎子。马莲口管理站立即组织警力在110国道华西村段进行堵截。

【现场同期声】贺兰山森林公安分局马莲口管理站站长潘明

你看你们这一车坐了多少人,前面四个,后面还有这么多,这很危险,不许上山,赶快回,往回走,以后不要再来了。

【解说】不到半个小时,陆续有12辆满载“捕蝎人”的三轮车来到山口,准备进山。在他们当中,有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也有妇女和未成年人。

【同期声】捕蝎群众

非常多,一晚上有十几车,二十车左右。山边上都有呢,沟口那边都有,二矿那边也有。

【记者】你们为什么跑这么远来抓蝎子?

【同期声】捕蝎群众

因为这边已经没有了。

【同期声】贺兰山护林员张珍

非常多,一车将近三十人,全都是闽宁镇和玉泉营的。太多了,男的女的都有。他们一晚上在山里住,还要生火,生完火他人走了,火还着着呢,我们查山去,火还着着呢,就这么长的木头。

【解说】经过森林公安民警的耐心劝导,一部分前来抓蝎子的老百姓离开了进山口,但其余的人则绕道从另一个进山口进入了贺兰山保护区。

【同期声】贺兰山护林员张珍

刚才在这里堵着呢,他们人太多了,硬把我拉开,蹿上去了,他们说到山里抓虫子来了,也没办法。过去在滩里抓,现在已经进林子里头了,松树林,原始森林里头了。

【解说】据森林公安介绍,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南到北分布着几十个进山口,仅靠现有的森林公安和护林员,很难完全杜绝沿山各地群众进入保护区。根据沿山各护林点报告,当晚进入保护区的抓蝎群众有近千人。为了确保保护区的安全,森林公安和护林员决定连夜进行巡山。

【记者出镜】孙倩

观众朋友,我现在是在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现在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在我身后的大山里,有数以千计的农民在山上抓蝎子,现在,我们就跟随当地的森林公安一起前去劝阻。

【解说】8月21号凌晨2点30分,巡山队员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拜寺口段发现有亮点,而这些亮点正是抓蝎群众所用的照明荧光灯发出的光亮。然而,巡山队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搜寻,却并没有找到抓蝎群众。

凌晨三点五十分,巡山队员在贺兰山岩画段发现有人正在抓捕蝎子。

【记者】你知道不知道这里是自然保护区不许进来?

【同期声】捕蝎群众

不知道,这边抓的人挺多的。

【解说】凌晨四点三十分,巡山队员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十字沟段发现有人正在抓捕蝎子,同时还发现这里有一处火点。

【记者出镜】孙倩

观众朋友,顺着我手指的方向,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蓝色的光点,这个光点就是当地的老百姓在拿着荧光灯,正在捕捉蝎子,他们当中甚至有一部分人在自然保护区内点火,这也给自然保护区管理带来了很大隐患。

【现场同期声】大家注意,前面有抓蝎子的人正在点火取暖,非常危险,很容易引起森林火灾,我们马上前去制止。

【同期声】捕蝎群众

我们也很辛苦的,领着孩子抓点蝎子。也没办法,全村都来着呢,为卖钱。虫子也咬,蝎子叮,草里面还有蛇,也没办法,为了钱。点火外面不知道,到后半夜冷得很,我们也领着孩子,就点一阵火,取个暖。

【灭火现场】

【解说】据了解,为了加强对贺兰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自治区已于2006年3月31日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贺兰山、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将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条例》规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核心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贺兰山、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八条规定:自然保护区内不得有以下行为:(一)盗伐、滥伐、损毁林木或者破坏植被的;(二)在核心区、缓冲区采挖野生植物、药材的;(三)擅自狩猎、打捞、捕获、收购、贩运野生动物的;(四)擅自开垦、放牧、开矿、采石、挖沙的……

然而,根据巡山队员掌握的情况,大部分捕捉蝎子的群众已经进入到了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了。

【同期声】贺兰山森林公安分局马莲口管理站站长潘明

1150等高线以上被划为核心区,05年、06年大量捉蝎子,蝎子面临灭顶之灾,现在大兵压境,已经突破了1150等高线,进入咱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了。

【同期声】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军

当地群众未经批准进入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本身已经违法了,尤其是在夜晚进入,而且带着火种,在山上点火,给保护区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相关森林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制止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说】《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贺兰山、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在保护区内燃烧易燃易爆物品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在保护区内纵火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上,对捕捉蝎子的群众来说,他们在捕捉蝎子的同时,危险也无处不在。

【同期声】贺兰山森林公安分局马莲口管理站站长潘明

一是交通工具是三轮车,存在很大的交通隐患,第二,贺兰山山大沟深,地理环境复杂,两千多人在里面,很难不发生问题。蝎子毒性很大,遇到外界刺激,很容易引起攻击。

【解说】当地群众之所以会铤而走险,对贺兰山的蝎子进行灭绝性捕捉,一个根本的原因是利益驱动。据了解,2005年,一公斤蝎子的价格在160元左右,而2007年一公斤蝎子的市场价则飚升到800元左右。正是由于存在这样的暴利,也必将加速当地群众对贺兰山蝎子的捕杀,甚至有可能使贺兰山蝎子面临绝迹的危险。而蝎子又是蝗虫等许多害虫的天敌,一只蝎子一年可捕杀蝗虫等有害昆虫一万多只,如果蝎子绝迹,则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的森林蝗灾。

【同期声】贺兰山森林公安分局马莲口管理站站长潘明

咱们生态平衡遭到了破坏,蝎子是蝗虫的天敌,大量捕捉,有可能引起蝗灾。

【解说】贺兰山蝎子的保护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但是,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却有很多难处。据了解,在《国家动物保护法》等相关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中,蝎子并没有被列入到重点保护动物名单中,当发现有人在保护区内捕捉蝎子时,森林保护工作者只能上前劝阻,而不能对其进行处罚等措施。

【同期声】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军

针对目前贺兰山蝎子面临的情况,相关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法规的作用,运用《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贺兰山、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管理和保护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平衡,将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好。同时,我们还应该尽快调研,进行将蝎子纳入我区重点保护动物范畴的可行性论证。

【主持人】蝎子虽然不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但是,我们没有理由为了一己私利,对一个物种进行这样毁灭性的捕捉。也许,蝎子灭绝之时,就会是另一个灾难的开始。贺兰山上的蝎子需要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而解除他们生存危机的最好办法就是抑制我们人类的贪婪之心。

采写手记

2006年,因工作调整,我从新闻中心来到公共频道,接手《法治视线》。

《法治视线》在躲不开的罪与罚中起步了。同时起步的,还有我们的队伍——我和四个几乎没有任何电视制作经验的年轻人。

第一次到杀人现场,第一次随警作战,第一次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第一次受到威胁和恐吓,第一次接待泪眼婆娑的受害人……从一个个第一次到无数次,我们在历练中逐渐成长。

在拍摄《毒蝎遭遇灭顶之灾》时,大家四次午夜深入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陡路滑,摄像蔡国忠为了充分拍摄到分散在山中的上千群众滥捕野生毒蝎的情况,失足从山上摔下,就在那一刻,他首先想到的竟是保护好怀里的摄像机……通过我们的采访报道,使“野生毒蝎保护纳入法律范畴”这一事项,很快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2008年,是我加入政法记者行列的第三个年头。

记得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夏日,和栏目的兄弟姐妹们一起放弃了周末,为即将播出的节目做最后的修改。此时,电话铃响,通知我新闻专题《毒蝎遭遇灭顶之灾》获得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作者简介

孔峥,2000年7月在宁夏电视台新闻中心参加工作,任新闻中心记者。2006年5月担任宁夏广播电视总台公共频道《法治视线》栏目制片人。2011年1月至今,担任宁夏广播电视总台卫视频道副总监。

作品先后2次获得中国新闻奖,获宁夏新闻奖等省部级奖项47件。2004年承担国家广电总局重点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本土化:中国电视产业化研究》,并入选国家广电总局“中国媒介经营大视野系列丛书”。先后荣获“全区十佳金盾记者”奖、“全区十大法治人物”、“宁夏名编辑”等荣誉称号。

宁夏人攻克一道道世界性施工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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