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70年代起,数字环境下的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的出现给传统版权观念和制度带来了空前的挑战,值得业界共同思考。向志强、周靖淇建议将版权保护上升到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高度给予充分重视[89]。李凤莲认为,中国版权保护制度中针对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技术而作出的应对是有一定成效的,其合理性和完善程度直接影响着版权经济和版权产品市场的发展[90]。黄先蓉、王志刚对我国24家出版集团及其下属的163家出版社开展了版权意识情况调查,从出版企业的版权管理机构、网站版权相关栏目、反盗版联系方式三个角度对我国出版企业版权意识现状进行了整体分析[91]。张凤杰分析了数字报刊转载、摘编他人作品适用法定许可制度,以及兼有发行性质的网络传播适用权利用尽原则的可能性,提出了破解我国数字授权困局的建议[92]。
近年来,版权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相关的研究也取得一定成果。郝振省等采用文献调研、问卷调查、实地调研、量化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首次对我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做了研究,并得出了我国全部版权相关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较高、核心版权产业还有较大上升空间的初步结论[93]。版权代理作为版权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也受到研究者的关注。徐真、李宏瑞通过英美两国版权代理业与中国版权代理业的历史和发展现状进行对照分析,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版权代理发展路径[94]。夏颖分析了我国在版权资源增值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鼓励组建出版集团、帮助企业融资等促进版权内部增值利用和加强版权保护、合理版权税收政策、发展版权代理制、完善版权登记与公示制度、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建立版权产业统计制度等版权外部增值利用政策[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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