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是最终的根据、基础和标准,如单元、元理论、元哲学。因此,价值主体的多元性,指最基本的价值主体的多元性。价值主体首先必须是人,人是价值主体的前提和基础,所以,价值主体的多元性,最终是由人的多元性决定的。
人作为价值主体的基本单元,首先体现在人是独立的生命体,或者说人首先是具有自然属性的独立个体。一个人就是一个生物有机体,是一套由骨骼、肌肉、神经、血液循环、大脑、四肢等组织和器官组成的有机系统,并具有新陈代谢的生命特征。每个身体的最外层都有一套封闭完整的体表组织,其基本功能是封装、保护身体内所有组织、器官,使生命体得以存在。同时,它又是一套隔离系统,将此身体与外界、彼身体隔离。
时空是事物运动的存在形式。任何事物都是运动的,都有属于自己的时空,即有唯一的时空点(x,y,z;t)。因此,任何人也都处于一定的时空中,具有属于自己的唯一时空点。世界上不会有两个人同处同一时空,不会具有相同的时空点。人与人之间总是时空分离的,即人与人相互独立。
价值主体只能是人,人是价值的最终承载者,而人与人是互相独立的,因此,价值是独立的。每个人就是一个独立的价值主体,个体主体是价值主体的最基本单元。个体主体的多元性决定了价值主体的多元性。
但是,人作为独立生命个体存在,其生物属性又具有有限性,这便决定价值主体的基本单元还有其他形态。
人类处于生物进化链的末端,是生物进化的高级产物。与生物进化链前端的低级产物相比,人类不是雌雄同体的,而是雌雄异体的。这便决定,人类自身生产活动不是个体可以独立完成的,而是必须在不同雌雄个体间共同完成。并且由于近亲繁殖的致命缺陷,导致人类自身生产活动具有的社会性,不是体现在一般意义上的个体之间,而是必须在血缘关系相异的群体基础上的个体之间,如不同家族间的个体。这样,人类自身生产是社会性的,夫妻、家庭成了价值主体的基本单元。不同的夫妻、家庭,是不同的价值主体。
一方面,人是集多种属性于一身的生命体存在,会持续不断地产生各种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看,人的需要具有无限发展性。另一方面,个体作为一种劳动力,是脑力与体力的统一。但是,其脑力与体力是有限的。这样便产生了个体有限劳动力难以满足人无限发展的需要的矛盾。因此,个体间必须协作或分工合作,共同实践,这样才能满足各自的需要,即实践具有社会性。也就是说,实践不仅生产了主体与自然的关系,即生产劳动关系,而且生产了个体主体间的社会关系。因此,相互协作或分工合作的个体主体,形成了共同的价值主体。
实践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人类在实践中形成各种各样的复杂的社会关系,也会形成不同层级的、各种形态的价值主体,如家庭、组织、企业、阶级、阶层、民族、国家等。
人类实践与动物本能活动最大区别在于,实践是有目的的,是在一定目的支配下为实现一定价值而进行的。因此,不同类型实践实现不同价值,并产生不同类型价值主体。企业是经济价值主体,阶级、阶层、党派是政治价值主体,协会公共组织是公共价值主体,民族是文化价值主体,国家则是综合价值主体。这正体现了价值主体的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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