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主与消费者,以产品、广告、货币为中介,形成复杂的传播关系、交易关系。广告主具有经济价值目的,消费者具有消费价值目的,因此,广告主与消费者对广告的价值评判是不同的,进而会导致两者间的价值冲突。
消费的本质是实践的,因此,消费前消费者需要认识产品。广告是消费者认识产品的工具,所以,产品信息的真实性成为消费者评价广告的重要标准。另外,消费者具有一般主体的审美消费需要,所以,消费者还以审美性作为评价广告的重要标准。只有同时达到这两项评价标准的广告,才是消费者需要的广告。消费者阅读广告,不仅获得审美价值体验,而且自主地通过广告认识、评价、选择、购买产品,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
但是,广告主却认为,广告作为营销工具存在,由其支付费用,增加了经营成本,因此,理应更大程度地促进产品销售,为广告主实现更多经济价值。于是,在广告主的推动下,广告开始不断扩大其功能,由信息告知走向劝服甚至诱导。因此,我们看到,首先是消费者独立的认识、评价、选择产品的精神实践过程被严重干扰,消费者或被劝服,或被频频诱导。这样,广告便在更大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决策过程,能更多地促进产品销售。
于是我们看到,伴随着广告发展、广告功能演进,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不断发生改变,广告促进了消费主义文化传播与张扬。消费主义文化以消费为唯一目的,追求体面消费、炫耀性消费,追求无节制的物质刺激、感官享受和消遣,并以此作为人生价值目的。[33]它背离了消费的根本目的,导致严重的浪费现象,消费者花掉不该花的钱。尤其是在年轻人消费群体中,炫耀性消费、攀比性消费、超前性消费、过度性消费等现象开始抬头,消耗了大量社会财富。这样,一方面广告主实现了更多经济价值,另一方面,消费者削弱了自己经济状况,甚至有些消费者背上沉重的债务。车奴、房奴的普遍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广告传播消费主义文化的影响。如2010年新闻报道,武汉一位公交司机,家庭月收入4 000元左右,却贷款买了一辆近20万元的轿车,每月收入还贷、养车后,所剩无几。[34]
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在广告主的推动下,广告创作还极尽所能,甚至有些广告为迎合部分消费群体的低级趣味,其创意表现便走向“三俗化”,哗众取宠,或提供虚假产品信息,直接欺骗消费者。“三俗化”广告侵扰了社会公众的视听环境,给社会公众带来了负面的审美价值,与其审美需要产生严重价值冲突,侵犯了社会公众的权益;虚假广告,则在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因此,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公众,纷纷谴责“三俗化”广告、虚假广告。早在1710年9月14日,阿狄森便在《旁观者》上撰文批评广告,“一种野心勃勃的工具,在人们阅读报纸的时候,不知不觉中广告就会混进来。”[35]
“三俗化”广告、虚假广告的最终主体是广告主,所以,这些广告甚至会导致广告主的公关危机。公关危机极具破坏性,不仅严重损害广告主的品牌形象,甚至导致社会公众对广告主的纷纷指责和声讨,消费者群起抵制其产品,供货商停止供货。这样,不仅是广告主产品销售出现问题,甚至连企业基本运营、企业生存都受到威胁。于是,广告主不得不投入大量财力、人力,运用一定危机公关策略,来应对公关危机。危机公关及时得当,或能化险为夷,否则身陷泥潭。因此,这必然增加广告主的经营成本。正所谓“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三俗化”广告、虚假广告与社会之间产生冲突的案例并不少见。2008年2月6日(除夕)夜开始,一则著名毛纺品牌“恒源祥”的电视广告在全国多家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在1分钟内,广告背景音从“鼠鼠鼠”一直叫到“猪猪猪”,把12生肖叫了个遍,其单调创意和高密度播出,遭到许多观众炮轰,“恶俗广告招反感”,“简单而机械的重复,而且时间长达一分钟,令人无法忍受”。[36]自2000年开始,农夫山泉推出“喝一瓶水捐一分钱”的广告与营销活动:第一阶段为2000年7月至2001年12月的“一分钱”支持奥运活动,第二阶段为2002年4月至12月的“一分钱”阳光工程活动,第三阶段为2006年1月至7月的“一分钱”饮水思源活动。其营销与广告策略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同,但是,其真实性却遭到了社会的质疑,2009年8月11日《公益时报》公开发表文章《农夫山泉“一分钱”捐赠受质疑》[37],“到底卖了多少瓶?是否拿捐款避税?”8月13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在北京宣布2009年中国优秀企业公民评选活动启动,并制定了《中国优秀企业公民评估评价标准》,明确将六类企业排除在评选范围之外。其中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因没有完全兑现“每喝一瓶农夫山泉,你就为水源地的贫困孩子捐出了一分钱”广告,属于“不诚信公益行为的企业”之列,被主办方取消了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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