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释“王信金钱”
近几十年在中国出土的数十枚拜占庭金币,已成为丝绸之路联结东西方的历史物证。针对这些金币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其中人们感兴趣的一个问题就是,它们是通过怎样的途径来到中国的?
对拜占庭金币的来历,在我国史书中尚未发现记载,但幸运的是,虽然吉光片羽,古人还是为我们留下了一点珍贵的文字资料。上世纪初,日本人大谷光瑞组织的探险队从我国新疆吐鲁番等地掘得大量古代文书带回日本,被称为“大谷文书”。其中一件文书中提到的“金钱”,被研究者认为是拜占庭的金币。
学者林英的《西突厥与拜占庭金币的东来》(《华夏文明与西方世界》,香港博士苑出版社,2003年)一文,对中国发现的拜占庭“金钱”作专门研究。她引用了日本龙谷大学图书馆所藏编号为大谷1040的文书背面记录的文字:
头六抴书后作王信金钱一文。
迦匕贪旱大官作可顿信金钱一文,作王信青马一匹、书一卜、绫二叠。
林英首先论证文中“金钱”即拜占庭金币,既而指出:“这件文书告诉我们,在公元6—7世纪之间,西突厥的部落首领和可敦发给鞠氏高昌王朝的信件附带两枚拜占庭金币作为信物。”并认为:“它反映了拜占庭金币流入高昌的渠道很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与将金钱同国际贸易相连的常识性推断相反,至少有部分金币通过西突厥贵族同高昌王室的外交往来流入当地社会,它们不再是流通的货币,而是‘王信’,统治者权力和地位的象征。”“在西突厥统治者的手中实现了从‘金钱’到‘王信’的转变。”
按林英的阐释,这两枚从突厥来到高昌的金钱已不是流通货币,而是具有高度政治属性的被突厥可汗用来向周边民族炫耀权威的“王信”——国王用以取信的信物。但是,在上引大谷文书中,除了金钱,作为“王信”来到高昌的还有“青马一匹、书一卜、绫二叠”,这些东西显然不具有那样高的政治权威。因此,对“王信”的这种解释,难称恰当。
任职于法国国家图书馆的历史学家弗朗索瓦·蒂埃里(Francois Thierry)多年研究拜占庭和东亚钱币,他也主张拜占庭金币未必是作为通货来到中国的。2006年在天涯社区举办的一次网上访谈节目中,他认为,所谓“王信”,是指国王在金币上打上印记,注明金的含量,也就是说其货币的价值等同于该份量的金、银。据此说法,“王信”表示国王的铸币信用。但同样,这个解释也无法涵盖“青马一匹、书一卜、绫二叠”。
那么“王信”究竟是什么?
在中国古书中,可以发现“信”有一个义项,现有大型字典辞书均未收录。如苏轼的尺牍作品中就出现很多像下面用法的“信”:
欲求土物为信,仆既索然,而黄又陋甚,竟无可持去。
马公过此佳便,无好物寄去,收拾得茶少许,谩充信而已。
桃、荔、米、醋诸信皆达矣,荷佩厚眷,难以言喻。
显然,这些“信”,都是亲友间互相赠送的礼物。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9月出版的蒋礼鸿《敦煌文献语言词典》则引用例句,说明唐代语言中“信”有“礼物”的意思。稍后董志翘曾作文专论“信物”为“礼物”,并认为文献中的“国信”就是“国礼”。
按“国信”一词在唐宋史书中大量出现,除了蒋礼鸿、董志翘等引用过的之外,另如《旧唐书·回纥传》记载:“可汗等出迎郊野,陈郭锋所送国信器币。”又记载:“遣品官田务丰领国信十二车使回纥。”而在《新唐书》中,“领国信十二车”,作“领币十二车”。“国信”等于“币”,也就是“礼物”。这是对“国信”性质的一个很好说明。
既然在唐代“信”为礼物,“国信”为“国礼”,那么,大谷文书中的“王信”就应是“王的礼物”,“可顿信”就是“可顿的礼物”。西突厥王的礼物可以是一文金钱,也可以是一匹青马等等。认为“王信金钱”是权力象征或信用标志的说法并不准确,但“王信金钱”确实说明了这样一个现象:在唐代,至少有部分拜占庭金币是作为外交礼物,通过丝路各国的外交往来传入中国的。
(原刊《金融时报》,2006年3月31日,题《“王信”东来的拜占庭金币》)
补说:苏轼尺牍中的“信”
苏轼的尺牍作品中,经常出现“信”字。除了书信、信用等意义以外,还有一种用法,虽然与邮寄密切相关,如果作“消息”或“书信”解释,则扞格难通。
如苏轼给别人寄出的“信”:
欲求土物为信,仆既索然,而黄又陋甚,竟无可持去。(卷五十二,与王定国四十一首之四)
马公过此佳便,无好物寄去,收拾得茶少许,谩充信而已。(同上之十一)
屏居荒服,真无一物为信。有桄榔杖一枚,前此土人不知以为杖也。勿诮微陋,收其远意尔。(卷五十二,答张文潜四首之二)
人行速,无佳物充信,谩寄腰带一条。(卷五十九,与杨济甫十首之十)
阿胶半斤,真阿井水煮者,青州贡枣五斤,充信而已(卷六十,与子安兄七首之三)
黄州无一物可为信,建茶一角子,勿讶尘面浼。(卷六十一,与宝月大师五首之三)
显然,这些“信”,乃是土物、茶、桄榔杖、腰带、阿胶、青枣等日用物品,而不是书写的信札。再如苏轼收到的“信”:
问所欲干,实无可上烦者,必欲寄信,只多寄好干枣、人参为望。(同上之四十一)
桃、荔、米、醋诸信皆达矣,荷佩厚眷,难以言喻。(卷五十八,与欧阳知晦四首之一)
这些说得更明确,都是一些食品,和书札毫无关系。至此已经可以肯定,在东坡尺牍中或说北宋口语中,“信”的一个重要义项是礼物,且一般是远道馈赠的。这和学者们已经揭示出的唐代“信”有“礼物”一义一脉相传。
东坡尺牍中另有一些由“信”组成的词语:
辄有一书及少信烦从吏,甚不当尔。(卷五十三,与钱济明十六首之三)
来年春末,求般家二卒,送少信至子由。(卷五十八,与周文之四首之二)
少信,数量不多的礼物。在前函中,“书”和“信”明确分为二物;后函中,“少信”需要两个人去送。
寄惠建茗数品,皆佳绝……江郡乃无一物为回信,惭悚之至。(卷五十七,答吴子野七首之三)
回信,收到馈赠后回赠的礼物。并非回书。
上引:“必欲寄信,只多寄好干枣、人参为望。”
寄信,寄赠礼物。并非邮寄书问。
无以为报,亲书《松醪》一赋为信,想发一笑也。(卷五十三,与钱济明十六首之二)
这里说亲自抄写《中山松醪赋》为“信”,乍看似乎是写回书,其实仍然是以书法作品作为礼物。
根据“信”是“礼物”的义项,又产生了另外一些词语。
信物:
黄州绝无所产,又窘乏殊甚,好便不能寄信物去,只有布一匹作卧单。(卷六十一,与参寥子二十一首之四)
仍已有书,令儿子辈准备信物,令送去俞处,托求稳当舶主,附与黄州何道士也。(同上之十九)
闻俞主簿者附少信物,如果为带得来,乞尽底送与范子礼正字。偶索得此冷债,信天养穷人也。(卷五十八,与杭守一首)
“信物”也就是上述的“充信”之物,礼物。从赠送的目的来说是礼物,从赠送的方式来看则是邮件。《汉语大词典》注释“信物”,只有一个义项“作为凭证的物件”,显然内涵不足,未容纳上面各例的意义。大词典引用《水浒传》中的例句:“封宋江为镇国大将军,总领辽兵大元帅,赐与金一提,银一称,权当信物。”这里的“信物”是不是单纯指“作为凭证的物件”,也很可以探讨。从例句的语言环境来看,辽国狼主派欧阳侍郎去策反宋江,带一些金银作为赏赐,更具礼物的性质。无论如何,词典中对“信物”的诠释应加上“寄送的礼物”或宽泛的说法“礼物”这一义项。
信:
却有书一角,信三枚,竹筒一枚,封全,并寄子由。(卷六十一,与南华辩老十三首之二)
信元不发,却付来人。盖近日亲知所寄惠,一切辞之,非独于左右也。(卷五十三,答李方叔十七首之七)
有一信并书,欲附至子由处。(卷五十四,与程正辅七十一首之六十八)
信,装信物的器具。字《康熙字典》不收,《汉语大词典》谓篾篓。可从。
信笼:
子由信笼敢烦求便附与。(卷五十七,与毅父宣德七首之二)
信笼与信应该相似,都是盛装信物的容器。《汉语大词典》释信笼:“封口加盖印信的箱笼。”不确。虽然邮寄箱笼可能要加封加印,但这个词中的“信”却并非从“印信”来,而是“礼物”的意思。因此对“信笼”的注释,应为“盛放礼物的箱笼”。《汉语大词典》所引例句《水浒传》中“蔡九知府安排两个信笼,打点了金珠宝贝玩好之物”,正是远途送给蔡太师的生日礼物。
金朝铸有“礼信之宝”。《金史·世宗纪下》:“是日(大定二十五年十二月甲戌),命范铜为‘礼信之宝’,凡赐外方礼物、给信袋,则用之。”
“礼信”并用,“信”显然与“礼”同义,也就是“礼物”的意思。只不过此“信”是国家之间赠送的,属于外交礼物。而“信袋”与“信笼”属于一类,是盛放礼物的口袋,“礼信之宝”则用于封印信袋。《汉语大词典》释“信袋”为“加盖印信的封袋”,犯了和解释“信笼”同样的错误,没有理解此“信”的真正含义。至于《辞源》将“信袋”解释为“贮放符信的袋子”,则错得远了些。“赐外方礼物、给信袋”,信袋显然是要送到外国去的,如果它是“贮放符信的袋子”,岂非把国家的宝玺送出去了吗?名与器不可以假人,更不要说宝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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