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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文识读过程中的几个细节

时间:2023-04-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十七 西夏文识读过程中的几个细节早先人们普遍认为最早发现西夏文的是清人张澍,而最早识读西夏文的是法国人莫里瑟。对西夏文的识读是清代金石学的一个成果。在发现、识读西夏文的过程中,共出现了一石、一金、一经,后面又分别牵涉三个发现者:张澍、刘青园和鹤龄。刘师陆的另一个贡献是他把西夏碑出土的消息带回了京师。

十七 西夏文识读过程中的几个细节

早先人们普遍认为最早发现西夏文的是清人张澍,而最早识读西夏文的是法国人莫里瑟。1986年,贾敬颜在《历史研究》1986年第一期发表《西夏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一文,提出最早认出西夏文的是清人鹤龄。此后这一说法渐成公论。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杨志高《西夏文献研究概述》一文,对发现、识读西夏文的过程言之较详:

嘉庆十五年(1810)张澍在家乡武威意外发现了西夏“重修凉州护国寺感通塔碑”(俗称“西夏碑”),依据碑阴文字所载的立碑年代“天祐民安”推断碑阳未识书体必为西夏国书,并撰写了《书西夏天祐民安碑后》(1837)。这一惊人的发现,使元明之际被人遗忘的西夏文字,在历经几百年后,重见了天日。其后(1820),刘青园在对武威出土的古钱币进行识别时,借助西夏碑文字,不仅识得一些西夏年号的汉文钱,而且还见到并知晓数品以往钱谱中著录为“梵字钱”的西夏文钱币。同一时期,鹤龄还对绥远城(今呼和浩特)所得当时惟一面世的西夏文佛经(八册)进行了考释。因核其经名、偈语与《法华经》相同,于是鹤龄译出该经为《佛说妙法莲华经X卷》九字,并为其第一卷第一页作了初步的汉文注释。可惜后来此经散佚。1904年,法国人莫里瑟在北京购得其残卷三册,并在原汉文注释的基础上,首次对该经的西夏文音义、语法进行了尝试性解读。

比杨文略早,韩小忙在《西北民族研究》2000年第2期发表《西夏语言文字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一文,对上述问题也有论述,只是把张澍发现西夏碑的时间系于嘉庆甲子年(1804),其余与杨文大致相同。

对西夏文的识读是清代金石学的一个成果。记录了这一研究过程的原始文献,主要是清代古钱家的著作。在研读有关文献资料后,我们发现,以往对“谁最先识读出西夏文”这一问题的研究尚嫌粗疏,还可以在原有基础上细化。

在发现、识读西夏文的过程中,共出现了一石、一金、一经,后面又分别牵涉三个发现者:张澍、刘青园和鹤龄。

张澍发现西夏碑的故事人们已耳熟能详,不必赘述。不过杨文说“嘉庆十五年(1810)张澍意外发现了西夏重修凉州护国寺感通塔碑”,年代却不合。正确的应是韩文所说的“嘉庆甲子”,也就是嘉庆九年(1804)。张澍《养素堂文集》卷十九有《书西夏天祐民安碑后》一文,对西夏碑出土于“嘉庆甲子”的过程说得很详细,而且刘师陆(青园)于嘉庆乙丑(1805)已在武威扪读碑文,乃是此碑出土的第二年。嘉庆十五年是张澍为碑文作跋的时间。

关于西夏文钱和西夏文《法华经》出土的记载,最早见于翁树培的《古泉汇考》。卷六旧传“梵字钱”下:


满洲鹤九皋龄官刑部时,语培曰:曩在清字经馆时,闻绥远城山顶古庙塔圮,得经一函,瓷青纸金字,凡八册,其标题皆作alt[原注:第八字见下]alt,凡九字,其第八字则每册各异,作alt,盖记数欤?核其卷数偈语,与《法华经》同,必“佛说妙法莲华经几卷”九字耳。培审其字体,与此钱相似。刘青园师陆言:甘肃掘钱,多西夏物,于中偶获此钱,形制与夏钱不殊。凉州有大云寺夏天祐民安五年甲戌碑,字类此钱,然则此钱盖西夏所铸矣。


这段话文字不多,但信息量大。

先说鹤龄。从翁氏的记载中,我们知道他是满洲人,字九皋,曾在清字经馆和刑部供职。国家图书馆藏嘉庆十二年丁卯(1807)秋季《爵秩全书》,“刑部”下有笔帖式鹤龄,汉军正白旗人,当即此人。

鹤龄见到西夏文佛经并尝试翻译是他任职“清字经馆”时的事。昭槤《啸亭续录》卷一:

乾隆壬辰,上以大藏佛经有天竺番字、汉文、蒙古诸翻译,然其禅悟深邃,故汉经中咒偈惟代以翻切,并未译得其秘指,清文句意明畅,反可得其三昧,故设清字经馆于西华门内,命章嘉国师经理其事,达天、莲筏诸僧人助之,考取满誊录、纂修若干员,翻译经卷。先后凡十余年,大藏告蒇,然后四体经字始备焉。初贮经板于馆中,后改为实录馆,乃移其板于五凤楼中存贮焉。

壬辰为乾隆三十七年(1772)。所谓“先后凡十余年”,实为十九年,至五十五年(1790)翻译刊刻始告成。满文《大藏经》的经板及一套当年的朱印本至今仍保存在故宫博物院,题为《清文全藏经》,有乾隆五十五年二月初一日御撰《清文翻译全藏经序》。鹤龄工作的“清字经馆”,就是这个将佛经翻译为满文的机构。

按清代开馆修书惯例,书修成后,馆即裁撤,因此清文经馆也应在乾隆五十五年或稍后撤销。这样,鹤龄所说的绥远出土西夏文佛经的时间,上限为乾隆三十七年,下限为乾隆末年。也就是说,至迟在1795年前后,我国已出土了西夏文字,早于张澍1805年发现西夏碑,只不过这是纸质文献。翁树培写出的十六个西夏字是从鹤龄那里得到的,可以认为鹤龄是最早释读西夏文《佛说妙法莲华经》并译出十六个字的人。这一时间在18世纪,早于法国学者一百多年。可惜的是他没有把这个工作继续下去,而且也不知道自己翻译的文字是西夏文。旧说鹤龄的发现与张澍、刘青园同时,或说鹤龄是清末人,并不准确。

再说刘青园。刘师陆号青园,山西洪洞人。嘉庆二十五年进士。他曾在凉州得到大量西夏古钱,当时在古泉界喧腾人口,多有记载。他判定西夏钱文的事,初尚龄的《吉金所见录》所言最详。卷十五“梵字钱”下引刘青园曰:

凉州土人掘地,得古钱数瓮,其中开元最多,北宋、辽钱及西夏天德、天盛、乾祐、天庆、皇建、光定诸品,亦复不少,而此种梵字钱亦有数品。余共捡得千馀枚。又尝于凉州大云寺访得古碑,阳面正作此等字,碑阴楷书,扪读之,则天祐民安五年所立。乃知此钱为西夏梵书。

按《古泉汇考》卷三“凉造新泉”下引刘青园曰:“乙丑六月,在凉州得‘凉造新泉’三枚。”则嘉庆十年乙丑(1805),即张澍发碑的第二年,刘青园判定历来认为是“梵字”的钱文为西夏文。杨文说“1820年刘青园识别出西夏文钱币”,年代也不准确。致误的原因,大概是把《吉金所见录》的出版年代作为刘氏凉州得钱的年代了。

刘师陆的另一个贡献是他把西夏碑出土的消息带回了京师。张澍发碑虽在嘉庆九年,题跋却在六年以后,正式发表更晚至道光十七年(1837),以至于也有人把1837年作为西夏碑出土的年代。翁树培去世于嘉庆十六年(1811),此前一年多因患眼疾不能写字,《古泉汇考》的上述记载最迟也在嘉庆十五年(1810)前。此书在翁氏去世后有多个抄本传世,早于《养素堂文集》的流传。

下面就不得不说到翁树培了。我们看到,鹤龄早在乾隆五十五年(1790)以前见到西夏经卷,并释读出若干西夏文字,但他不知道这是西夏文;张澍在嘉庆九年(1804)发现西夏碑,确认西夏文存在,但没有识读其文字;刘师陆在嘉庆十年(1805)通过西夏碑确认了西夏钱文,但也不能识读其文字。真正知道这种文字是西夏文、又能了解其中若干字的意义、且会书写这些字的,是翁树培,他是西夏文被重新发现后最早对它有全面认识的人,其时在嘉庆十年至十五年(1805—1810)之间。

翁树培(1765—1811),字宜泉,顺天大兴人,翁方纲次子。乾隆五十二年进士,官至刑部郎中。他是清代最有影响的古钱家。

补正:

此文作于2002年,2005年发表于《“中国北方地区钱币发现与研究”学术研讨会专集(一)》。作者几年来涉猎稍广,发现文章从论据到观点都存在很多问题。兹就新知,略作补正。保留原文,以识不学之过。

一、清字经馆始末

原文说“清代开馆修书惯例,书修成后,馆即裁撤,因此清文经馆也应在乾隆五十五年,或稍后撤消”,不确。

清文大藏经确实在乾隆五十五年译成,乾隆皇帝二月初一日为之作序。但当年五月十一日,清宫西华门区域失火,延烧到清字经馆,已刊刻刷印的大藏经被火损失严重。不得已只能续刻,至乾隆五十九年方始竣工(见章宏伟《〈清文翻译全藏经〉丛考》,《满语研究》2008年第2期)。所以一直到乾隆五十九年,清文经馆仍保持大规模活动,没有撤销。

到嘉庆朝,清文经馆作为一个建制仍然存在。清宫档案尚可见到嘉庆十七年(1812)清文经馆职事官的题衔。但嘉庆四年(1899)为纂修《高宗实录》,皇帝谕内阁:


现在恭纂高宗纯皇帝实录,宜择洁净处所,敬谨纂办。且在事承办大小官员,人数众多,更须地方宽敞。因思清字经馆,朕在藩邸时曾至其地,颇为整齐静肃。所有翻译经典,现已竣事,着将该处作为实录馆,并将清字经馆后屋四十馀间,一并归入。(《清实录·仁宗实录》卷四十)


显然其时清文经馆已是无足轻重的机构,在工作完成、馆舍改作他用之后,人员按理也会相应裁减。这一机构最终何时裁撤,仍待研究。

二、鹤龄离开清文经馆及绥远西夏写经出土的时间下限

考察清文经馆的始末,是为了确定鹤龄离馆的时间下限。现在根据历年《搢绅全书》的官员任职记录,已基本完成这一任务。

首先要纠正原文的一个严重错误。原文根据国家图书馆藏嘉庆十二年丁卯(1807)秋季《爵秩全书》,认为“‘刑部’下有笔帖式鹤龄,汉军正白旗人,当即此人”,其实大谬不然。真正与翁树培共事、向他提供西夏写经信息的鹤龄,是满洲镶蓝旗人。他与汉军正白旗的鹤龄恰好同名,又先后在刑部任职。原文不察,将二人混同为一人。

检大象出版社2009年版《清代缙绅录集成》,其嘉庆五年冬《搢绅全书》刑部督捕司下:“主事加一级鹤龄[九皋],满洲镶蓝旗人,生员。主事加一级翁树培[宜泉],顺天大兴人,丁未。”原来鹤龄与翁树培在刑部分任督捕司满汉主事,是关系密切的同事。而从嘉庆元年春到三年冬,刑部笔帖式下均有鹤龄其人,籍贯、出身与后来任主事之鹤龄相同,应为同一人,在嘉庆四年后、五年冬前由笔帖式升任主事。复检国家图书馆藏乾隆五十九年《爵秩全览》,刑部衙门下已有笔帖式鹤龄,可见至晚在此年,鹤龄已离开清文经馆。

也就是说,在绥远倒塌的佛塔中发现西夏文写经,并认定其为《妙法莲华经》的时间,严谨一些的说法应是,在乾隆三十七年(1772)之后,五十九年(1794)之前。如果能从更早的缙绅录中查找到鹤龄的官职变动记录,时间下限还可提前。

另据翁方纲《次儿树培小传》(嘉业堂刻《翁比部诗钞》附),翁树培于嘉庆二年补刑部主事。这是他与鹤龄同官刑部的开始。他们的同事关系或延续到嘉庆九年,不超过嘉庆十年。九年春季《搢绅全书》督捕司下,汉主事为翁树培,满主事失名,但籍贯、出身与鹤龄相同,似应亦为鹤龄。至十一年春,督捕司汉主事翁树培,满主事官禄,刑部职官中无鹤龄名,当已离职。鹤龄向翁树培介绍《妙法莲华经》的出土、定名情况并传写西夏文字,当在嘉庆二年至十年(1797—1805)之间。

翁树培确认西夏文和西夏钱币,当在嘉庆十年至十五年(1805—1810)之间。

三、关于鹤龄对西夏文的认读尝试

鹤龄说“曩在清文经馆时,闻绥远城山顶古庙塔圮,得经一函”,似乎对西夏文写经也是得自传闻,未曾亲见。但翁树培记录下的西夏文很准确,不可能向壁虚造,只能来自鹤龄的传授。而且下文说“核其卷数偈语,与《法华经》同,必‘佛说妙法莲华经几卷’九字耳”,是当事人口气。因此,说鹤龄翻阅过西夏文佛经,并拟定汉文经名,问题不大。“闻绥远”云云,或指经卷的出土情况来自传闻。

《古泉汇考》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翁树培去世后,杂乱的书稿被刘喜海得到,他请人耗用三年时间誊成清本,这才能够阅读。其时大概在道光十年(1830)前后。这个本子幸运地保存下来,现藏山东图书馆。书中的十六个西夏字,几经传抄,虽不规范,仍能辨识。其经题八个字是:alt,若逐字对译,却非鹤龄说的“佛说妙法莲华经卷”,而是“妙法华净经契卷第”,可译为“妙法莲华契经第卷”(据罗福苌译文。本文所引西夏字也采用罗福苌书法)。其记卷数的八个字alt,除第一个字是“序”外,其余为“二、三、四、五、六、七、八”。“序”当是对“一”的误记。

鹤龄在研究这部经书时,凭借对佛经的熟悉,通过版面格式,正确判断出它是《妙法莲华经》,但由于西夏语与汉语的语法、语序不同,他猜测的经题文字,汉夏未能对应。所以原文说鹤龄“释读出若干西夏文字”,并不准确。恰当的说法应是:鹤龄判断出这部经是《妙法莲华经》,并记录下八个经题文字及八个数目字,对这些文字作了汉语释读尝试。

四、关于莫里瑟所藏《妙法莲华经》是否有汉字书签

法国人莫里瑟(M.G. Morisse,又译作毛利瑟、毛里斯)于庚子(1900)乱中在北京得到三册西夏文写本《妙法莲华经》,于1904年用法文发表《西夏语言文字初探》一文,首次对西夏文的音形义进行系统研究。

在中国西夏学界,早前一直认为莫里瑟在得到这三册西夏文写经时,书上已有汉文书名提示。1932年出版的《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西夏文专号》中,有两篇文章提到这个问题。

罗福苌遗作《〈妙法莲华经弘传序〉释文》跋云:

庚子之乱,法人毛理斯氏得西夏写经三册于北京,皆绀色金书……外面有汉字题签:“西夏译添品妙法莲华经某卷”,盖转翻隋弘治年阇那崛多等所谓足本也。(《西夏国书略说》谓首册有汉文签题“西夏译添品妙法莲华经”)

聂历山《西夏语研究小史》云:

唯据毛氏文中所附插图观之,氏所用力最勤、成功最大之此经第一卷第一页释文,原本此页乃系白纸,边栏右方原来已有汉字注释。疑用白纸之书主必为一汉人,远在毛氏之前,即曾试通其文,注释于次。毛氏将此页连同瓷青纸金书之三卷一并购得,其所有研究,盖大半得力于此也。

二人均谓莫里瑟藏本题有汉字经名,惟一云书于外面,一云书于首页。在此基础上,才有了后来“鹤龄注释,莫里瑟购买并据以解读”的说法。

但当年在北京与莫里瑟、贝尔多一起发现这部经书的伯希和不同意“汉文注释”一说。2003年第四期《书品》杂志发表的聂鸿音译《伯希和西夏语文评论四种》,在对聂历山著作的两篇评论中均提到莫里瑟藏本。除了声明该书并非在北京“买到”,而是他们三人在城中白塔下一堆旧书中“捡拾到”的之外,还特别就是否有“汉文注解页”作出说明。伯希和在1932年评聂氏《西夏语研究小史》时说:

聂历山先生关于莫里瑟所用那个写本的臆断不太正确。毛利瑟的那个写本从头到尾都是用金泥写在磁青纸上的,根本没有白纸的附页,也没有汉字的注解,聂历山先生所谓行间的汉字其实是毛利瑟本人根据汉文本《法华经》添加上去的。

聂鸿音就此在译者前言中说:

中国学者后来对其(《妙法莲华经》)发现过程和流传情况的介绍都是本于聂历山的转述。人们传言这几卷“来历不明”的书是毛利瑟在北平的某个地方“买到”的,同时买到的还有一页或几页不知什么人用白纸写的解读稿。出于学术上不服输的心理,中国人不相信外国人能凭一己之力解读如此繁难的文字,于是猜测这份白纸解读稿是此前某个中国人早就写好了的。由此再进一步发挥,据史金波先生介绍,贾敬颜先生还曾把白纸解读稿的作者考证为清代学者鹤龄。事实上,如果看了伯希和以当事人身份记下的当年那段史实,我们就应该不至于在此类考证上徒耗时间。

“白纸注解页”的图片,1913年出版的罗福成《西夏译莲华经考释》曾经转载,可以看出确实是莫里瑟添加的,因为给每个字用西方数字编了号码。聂历山及后来的类似说法不能成立,应该纠正。

但聂鸿音的这段评论并不完全符合事实。首先中国学者对莫里瑟藏经的认识并非全部来自聂历山,如罗福苌去世于1921年,他的“汉字题签”说自然早于这一年,与聂历山毫无关系。其次也是更重要的,另一个“当事人”即莫里瑟,明确说他的《妙法莲华经》上有汉字题签。在《西夏语言文字初探》(唐均译,《国外早期西夏学论集(一)》,第97—133页)中,他说:

我将要提到的这部书在我手边共有三卷,第一卷首叶贴有一张汉文的纸签,表明这是著名佛经《妙法莲华经》的西夏文译本。

又说:

至于这部书本身,汉文书签已经告诉我们是《添品妙法莲华经》的译本,当是转译自竺法护和鸠摩罗什的旧译、7世纪初阇那笈多和法护校订的本子。

莫里瑟的说法明确而具体,自应从信。反过来说,如果没有汉文提示,他一定会说明认定此书为《妙法莲华经》的其他依据。事实上除了“汉文书签”,文中对此并无一字涉及,可见“汉文书签”确实存在。

同为“当事人”,莫里瑟和伯希和一起发现经书,又是书的主人和研究者,而且是当时人说当时事(伯希和是三十年后的追忆),如果两人观点冲突,莫里瑟的说法更值得采信。其实仔细看,伯希和的说明只针对聂历山说的“白纸注解页”,并未涉及“汉文书签”问题,不构成对莫里瑟说法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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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树培记下的西夏文。引自《古泉汇考》卷三,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据山东图书馆藏刘喜海抄本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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