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尚伟 钟 勤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引发了各界对文化及文化产业发展的高度关注,近年来,文化产业保持持续增长势头,在党和国家的崭新部署下,文化产业将迈入跨越式发展阶段。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撑,而融资难题却扼住了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咽喉,资本供给短缺是文化产业发展最为紧迫的瓶颈。文化产业因其大多没有有形资产,“版权质押”成为其主要融资模式,但“版权质押”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却面临版权评估难的问题。本文拟就此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枢纽问题进行一些实质性探讨。
一、版权与文化产业
(一)版权——文化产业核心发展要素
笔者近年在对文化产业的研究中,提出“底蕴+创意+版权+品牌+产业链=文化产业‘钱’途无量”的观点。版权是文化产业重要生产要素和核心发展要素,从知识资本角度来说,文化产业就是以智力生产为创新基础的泛版权经济。[1]文化产业作为低消耗、无污染、立足于创新创意的高端产业,归根到底都是一种原创,“创意”作为文化产业最核心的要素,始终是文化产业的起点、精髓所在。任何文化产品从创作、制作到销售、服务的过程中都渗透着创意。创意在实质上其实是无形的,使文化创意真正成为一种创富行为需要版权的参与。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是将零散文化创意产业化,转化成为现代生产力的重要手段。无论是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原创,都需要版权体系为之保驾护航。版权保护文化,版权激励创意,版权日益成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版权评估——制约文化产业融资的主要因素
文化产业素有“轻资产重创意”特性,文化产业以中小型规模的企业为主,覆盖在动漫、游戏、影视作品等智力密集型行业。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也表现为以版权为主的无形资产,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固定资产。为增加资本形成规模、完善资本形成结构、创新资本形成形式、提高资本形成效率,促进有效资本供给增加,满足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需求,[2]大多数文化企业采取了“版权质押”模式与金融业对接,以期缓解融资难的问题。要释放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作用,需引入专业金融机构,专业金融机构一直以“抵押为本”为主要经营模式,所追求的是可控制风险下可预期的合理收益,故在其决策时遵循理性、客观和“用数字说话”,具体表现在决策时,将各种影响因素数据化,再根据标准化的筛选流程决定最终的投资。站在传媒经济学的角度,对文化产品进行评估,实则是对文化产品的版权经济价值进行评估,并以定量的方式(货币价格)表现这一价值。[3]文化企业通过版权质押所获资金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版权价值评估的高低,因此版权评估成为制约文化产业融资的主要因素。
二、版权评估所面临的困难
虽然在《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的政策引导下,来自银行、保险、风投等各领域的金融机构都对文化产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期待,跃跃欲试,也有部分金融机构已经在探索发展路径。但事实上文化产业融资仍然困难重重,究其深层原因不仅在于版权难评估,还在于版权评估难。
(一)版权难评估
版权在法学和经济学上有不同的意义。法学意义上的版权概念,是指政府批准的为智力成果的发明者或持有者所专有或在规定的年限内使用成果的一种排他性权利,它包括版权所有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经济学上的版权概念是一种财产权,是对知识、信息及技术成果进行排他性使用、支配的一种权利,其客体是财产权这一无形资产而不是知识、信息及技术成果本身。[4]版权之所以难评估就在于其无形资产的属性,因为它实质上是把智力成果作为财产,与传统意义上的厂房、设备、机器等有形资产不同,不能被人的眼、耳等感觉器官感知。
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其涵盖的行业范围广泛,不仅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动漫游戏、软件网络等行业,还囊括了文化艺术、建筑设计、艺术品交易等行业。它的内容复杂,所以不同行业涉及的版权也有差异。行业的不同造成文化产品版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如涉及出版行业的版权多以著作权表现,电影则主要表现在发行权、放映权等,整个行业没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评估元素。其次,文化产业的产业特征也表现出可复制性、衍生性、价值隐形、传播至上等。随着文化产业链的横向和纵向延伸,文化产业的版权应用范围也随之扩大,甚至,延伸至与创意要素相关的创意农业、创意工业等产业中。而文化产业中的“文化”和“创意”又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虽然部分文化产品或服务以书面、屏幕、画面、衍生品、表演、音效等形式表现出来,使人感觉“看得见”,但对文化产品价值的认同体现为一种感觉、情感、心理、体验和回应,是一种因人而异的思想意识反映,[5]同样是“摸不着”的,具有很强的隐形性,使得也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版权的评估难上加难。
(二)版权评估难
1.影响版权评估因素众多
(1)产品自身因素
文化产品不是一般的物质性产品,而是涉及艺术、文化和生活娱乐的产品,主要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产品的类型、产品的创作者、使用状态、登记情况、收益方式等都会影响对文化产品的版权评估。
比如,不同类型文化产品的版权,其价值评估存在差别。同为音像制品,流行音乐与民族音乐由于在投入上和受众上存在差异,二者的版权价值是不同的,在融资时,对其版权风险的评估也就存在差异。而在电影、电视、设计等行业,创作者的知名度高低直接影响对其版权价值的评估判断。使用状态也会影响作品的影响力和经济利益,电视剧的播放权,有的是独家只播一次,有的是多次播放,其版权带来的收益就是不同的,那么在评估时应考虑版权的使用状态。此外,著作财产权有两种主要收益方式:销售型和使用型。前一种主要是通过销售其作品从而获得直接收益,后一种是通过使用该作品的方式间接地实现其收益。[6]在对文化产品进行版权评估时,需将文化产品的收益方式纳入评估之中,如一组时装的设计图,它的价值实现方式体现在成衣的价值收益中,所以在评估过程中,对于通过使用的方式实现收益的版权,评估因素也将增加,最终影响版权评估结果。
(2)市场因素
文化产业版权的载体在作为商品进行生产和交换时,必然受到市场的供求规律的影响,市场需求量、产品可替代性、产品的发行路径等都影响版权价值的评估。
市场需求量越大,所估产品的版权价值越高。文化产业以智力劳动和信息投入为主,其产品在生产中不需要特别的设备,由于创意是无形的,因此某一类创意产品的出现会导致一系列形式和内容相近或雷同的文化产品的出现,而且有时还很难认定是否属于侵权。这种市场的可代替性必然影响文化产品版权的价值。[7]而不同类型的文化产品,由于其传播方式或者发行路径的不同会影响其收益,比如文字作品通过广播方式传播,摄影作品、设计作品就很难通过同样的方式传播,那么文字作品广播权价值就比摄影作品广播权价值要大。还有,电影的版权如果能够在多个窗口发行,就能增加版权的消费量和版权收益,在对电影版权评估时考虑其发行路径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电影版权投资的安全性,也在一定程度分散了投资风险。[8]
(3)文化因素
文化产业中的版权与文化有着紧密的联系,文化是在对版权评估时着重考虑的因素。在对文化产品版权价值评估时,越是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产品,其传播价值和开发价值越大,版权的价值也就越大,获得融资的机会随之增加。以文化资源因素为例,文化资源的因素包括品相要素、价值要素、效用要素、传承能力。保存状态较好的文化资源就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文化遗产名录的文化资源的版权价值就比国家级或省级评定的文化资源的版权价值更高,那么在进行产业开发涉及需要版权质押融资时,其版权评估结果就会出现差异性。
(4)法律因素
文化产业融资中版权评估的法律因素主要考虑版权的法律状况、版权的剩余法定保护年限、著作权的相关法制环境等。对于不同的文化产品,法律是给予不同的权利的。以版权的法律保护期限为例,根据著作权法,不同的著作权具有不同的保护期限,著作财产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50年,但是作为文化产业中的软件产品,受其产品更新速度快的影响,其版权的法律保护期一般在25~50年。所以在对文化产品进行版权评估时,法律也是影响评估结果的因素之一。
2.版权评估体系不健全
版权虽有价值,但没有实物形态,保值能力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能否为文化企业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是未知数。文化产业中创造的产品是否受消费者欢迎、市场需求量大小等也是不确定的,因此文化产业属于高风险投资行业。
“高风险”使得银行放贷畏而止步,银行在放贷的时候就需聘请专家进行评估、遵循严格的程序。尽管有诸如文化产权交易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金融机构开展了相关评估工作,但是在全国范围内缺乏专业权威的评估机构,未在业界形成统一的评估方法,众多文化产品的版权价值在市场上无法获得正确、合理的评估,评估结果的认可度也大多在金融机构偏低,因为部分金融机构,如银行,内部存在一套针对文化产品版权的评估,但其与市场评估系统常常“不接轨”,使得放贷程序复杂化和长期性,版权也多以被“组合”方式进行质押,难以独立申请贷款,最终导致文化企业无法获得预期贷款。
正是国内版权评估体系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文化产品版权评估难,也造成文化产业融资难的普遍现象,阻碍了文化资源市场化和产业化,制约了金融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版权评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探索
版权评估困扰文化产业融资的问题,不仅只存在于我国,在国外也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通过梳理其他国家如何通过版权评估来缓解文化产业融资难题,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一)他山之石
1.机构上:建立和发展版权评估机构
国外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在解决文化产业融资中版权等无形资产评估难的问题时,通常都从优化评估机构体系入手,建立和发展评估机构,为金融机构和文化产业间的对接搭建桥梁,从而实现文化产业融资的顺利进行。
(1)日本:建立专业的评估公司
日本在推动国内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过程中,同样遇到了版权价值评估难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日本开发银行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日本开发银行在2006年7月与美国高登兄弟集团(Gordon Brothers Group)合作,建立了高登兄弟日本公司(Gordon Brothers Japan Co.Ltd.),该公司专职负责日本开发银行的相关担保资产的评估和管理工作,包括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中知识产权之评估、筛选,以及贷后该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9]高登兄弟日本公司的建立,为日本开发银行和有融资需求的文化企业间搭建了良好平台。
(2)西欧:民间评估事务所发达
欧洲国家的民间评估事务所非常发达,由于这些评估事务所作出的评估结果具有客观性,所以常常能为金融机构、融资方和公众所接受。西欧的无形资产评估,一般由当事方委托专门的民间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或者先由当事双方或几方协商,请各方都能接受的民间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最后拿出各方都能接受的评估结果。[10]
通过民间评估事务所为文化企业的版权进行评估,银行获知了文化企业所拥有版权的真实价值,从而做出是否给文化企业贷款的决定。民间评估事务所为文化产业融资提供了优质的中介服务,促进了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实现对接,为推动文化产业融资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2.模式上:创新版权评估模式
日本在解决文化产业融资中的版权评估问题时,采用了一种特殊的模式。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及地方银行实施知识产权融资时,没有沿袭传统的金融融资担保模式,而是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转变为“形式看知识产权融资担保,实质看企业经营状况”的特殊模式。[11]
这一模式中,将视点从文化企业拥有的版权价值转移到了文化企业的经营状况,采用迂回的方式将评估的重点放在了文化企业本身。这种评估模式是在没有权威的版权等知识产权评估专业机构和统一的评估标准下的无奈之举,但同时也会对文化企业的融资条件进行评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银行是否给文化企业贷款提供了相关参考,为文化企业顺利融资提供了条件,解决了因版权价值无法评估而制约文化产业融资的难题。
3.人才建设上:重视版权评估专业人才的考核和培养
在文化产业融资中,对文化产品版权价值进行评估的无论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专业的版权评估机构,都是由专业的版权评估师实际操作。在某种程度上,一个评估师的专业水准可以决定一份版权评估报告的质量。国外在摆脱文化产业融资中版权评估困境的过程中,专业的版权评估人才队伍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在此介绍国外培养专业版权评估人才的相关方法。
(1)美国:严格的考核标准
美国评估师协会对版权等知识产权评估从业人员有着严格的考核标准和程序,以此来保证评估师的专业性,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准确。
美国评估师协会(以下称ASA)知识产权评估执业人员的考试分多个层次,首先是要进行面试与初步资格审核;然后需要通过道德考核与基本评估准则规范的考试;最后还要通过价值评估理论与专业知识的书面考试与口试。获得较高层次资格的知识产权评估执业人员,其评估报告需要由专门的专家委员会审核与通过。[12]
在美国,通过这些程序严格审核后的评估师必然是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兼具的综合性版权评估人才。这些评估师是担任文化企业版权价值评估的主要人员,他们专业的评估水准增加了文化产品版权价值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解决了版权价值评估难而造成的部分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结果可信度不高、银行不承认的问题,提高了文化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融资的成功率。
(2)澳大利亚:重视资产评估教育
澳大利亚随着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和成熟,对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国家越来越重视资产评估的教育。教育的形式既有在专科学校进行的培训,也有在大学中开设资产评估相关课程的形式。“澳大利亚的资产评估教育包括通过学历教育和后续教育两个部分。后续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评估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个人技能,包括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等方面。”[13]
澳大利亚对资产评估教育的重视,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评估队伍,这有力地促进了澳大利亚评估业的发展,同时对澳大利亚文化产业融资中版权评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智力资源。
(二)对中国发展版权评估工作的初步思考
1.建立权威的版权评估事务所
纵观日本和西欧文化产业发展,可以看出专业的版权评估公司或者事务所承担着对版权价值进行正确、合理评估的职责,根据客观的标准出具权威的评估结果。专业版权评估公司或者事务所的存在不仅可以减少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投资的风险担忧,还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金融机构投资文化产业的风险,为文化企业顺利实现融资提供机会。
目前,我国也有部分评估事务所开展版权等无形资产评估的业务,但是权威度不高,甚至出现评估结果不为银行所接受的情况。出于权威性的考虑,建议由国家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等政府部门牵头,邀请全国著名的专业评估人士,引入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联合版权领域、文化产业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共同建立一个合理、有效、权威的版权评估体系,然后在这一体系下建立权威的专业版权评估机构。国家可在全国设立几大评估基地,评估的范围不仅仅限于对版权价值的评估,还应扩大到对企业的考核,诸如贷款评级等方面做出科学的评估。这样的专业版权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能保证版权价值评估的科学性和权威度,在一定程度上将大大增强文化产业投资者的信心,文化产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2.创新版权评估模式
对于版权评估模式的创新,我国可以借鉴日本在破解版权评估难题时的方法,在目前没有针对版权价值评估的一个完整、科学的体系时,在实际操作中可考虑采用“形式看版权价值融资,实质看文化企业经营状况”的独特模式。在文化产业的版权评估中,不以直接的版权价值为唯一评估标准,而是以企业的经营状况、盈利模式和发展前景为依托,对企业的综合发展潜力做出评估。在文化产业融资过程中,如果版权评估出现困难,没有相对的指标准确定其价值时,可依据该企业的经营状况、盈利模式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估,如果该企业运营良好,有很好的盈利模式、发展潜力巨大,那该企业同样可以获得银行的贷款。
3.搭建服务于版权评估的平台
2010年,我国首个“版权金融”俱乐部——北京ICE成立,将文化、金融、版权串联了起来。它主要通过举办各类专题研讨会、银企见面会和投融资项目推介来推动金融机构和文化企业的沟通和合作。笔者认为,文化产业中的版权评估是为促进金融与文化产业对接,在引入金融后,需要国家公共服务的支撑和更大更广阔的平台来完善版权评估工作。
建议政府可以尝试推广性质相似的俱乐部,如组建版权评估俱乐部,成立版权评估联盟,或者举办以“版权评估”为主题的峰会、论坛等,平台最好搭建在与国外相关行业的合作下,为发展从事版权评估的专业人士及时提供了行业信息,打造多元的沟通交流平台。
4.开展版权评估相关理论研究
虽然2010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有关方面制定发布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对版权评估的科学化指出了方向,但很多具体问题仍需要深入研究,版权评估的长远发展需要理论研究的支持。目前,我国关于文化产业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不多,热点也集中在无形资产的资产评估方面,对具体的评估方法等都没有提出可行的措施。而将版权单独从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中分离出来进行研究的文献更少,不利于开展版权评估的工作。
建议突破单一学术机构研究的模式,建立以学术研究机构为研究主体,政府、文化产业相关企业、金融机构多方参与的版权评估研究模式,成立版权评估研究事务所。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企业是产业运营主体,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评估机构对版权进行全面公正权威地评估,学术研究机构对版权评估进行前瞻性研究,各方互相协作,合力推动版权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日前,四川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获批成为首个全国版权(产业研究)示范基地,将在版权评估领域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5.打造专业的版权评估队伍
目前,我国的版权评估的专业人才很缺乏,对版权评估相关人才的培训很少,高等教育几乎空白。版权评估专业人才的缺乏,导致了我国目前评估机构做出的版权价值评估结果在科学性、权威度上的缺失。这也导致文化产业在融资过程中出现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认可文化产业的版权评估结果的现象。因此,为摆脱文化产业融资中版权评估难的困境,借鉴美国、澳大利亚、我国台湾地区培养版权评估人才的经验,国家必须重视对版权评估专业人才的培训和教育。
首先,建议对现在专门从事资产评估的评估师进行版权知识和文化产业的培训,解决目前的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版权评估专业人才稀缺的问题。其次,建议高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设版权评估的相关课程,培养版权评估的专业人才,为版权评估业的发展提供后备力量。最后,建议国家对整个版权评估教育进行长远的规划,形成一个全面的版权评估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版权评估业输送大量专业人才。
[原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注释】
[1]皇甫晓涛:《版权经济》,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7页。
[2]王明筠:《文化产业金融支撑体系研究》,载《浙江金融》2010年第8期。
[3]张辉锋、宋颖颖:《电影版权评估指标体系新探》,载《青年记者》2011年第3期。
[4]吴赟:《文化与经济的博弈:出版经济学理论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00页。
[5]月明:《文化产业项目该如何评估?必须了解七大特性》,来源:http://news.163.com/10/0623/17/69SMQIEJ00014AED.html[EB/OL],2010-06-23。
[6]袁煌、侯涵宇:《版权价值评估对象及其价值影响因素探讨》,载《中国资产评估》2011年第8期。
[7]高志英、王淑珍:《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评估相关问题的研究》,载《中国资产评估》2009年第5期。
[8]张辉锋、宋颖颖:《电影版权评估指标体系新探》,载《青年记者》2011年第3期。
[9]徐栋:《中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展状况研究》,载《电子知识产权》2009年第8期。
[10]李阳成:《欧盟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评估概况和启示》,载《学会》1998年第1期。
[11]李龙:《日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评估》,载《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1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指导部、编辑部、国际部:《美国、加拿大知识产权评估工作考察情况介绍》,载《中国资产评估》2008年第1期。
[1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赴澳培训团:《澳大利亚的资产评估业》,载《中国资产评估》2000年第6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