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导航:达彼斯的USP策略
(一)20世纪50年代雷斯的USP
相信营销界人士对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这个术语不会感到陌生。它是前达彼斯全球集团总裁R·雷斯(Rosser Reeves)1961年在其《广告的现实》(Reality in Advertis-ing)一书中首次提出的。
什么是USP?雷斯认为,它可说是有关理想销售概念的一个理论,是提纲挈领浓缩的一句话,它使得广告活动发挥得更有效,它是使得成千上万广告活动成功的一个秘诀。雷斯将它定义为三个部分:
(1)每一个广告都必须对消费者有一个销售的主张,它不光是一些文字,也不是针对商品的夸大广告,也不是一般展示橱窗式的广告;每一个广告都必须对受众说明:“买这样的商品,你将得到特殊的利益。”
(2)这一项主张,必须是竞争对手无法也不能提出的,它必须是具有独特性的,是一个品牌或者诉求的独特个性,而不仅仅是在广告这一方面的主张。
(3)这项主张必须很强,足以影响成百万的社会大众,也就是能够将新的顾客拉来买你的商品。
USP确实魅力不凡。它不仅帮助客户获取广告投资的回报,也让达彼斯赢得了鲜明的公司定位。当近年美国营销协会对其会员进行调查,用以确认哪一家广告公司的定位在其会员中有最大的影响力时,达彼思的USP脱颖而出,得到62%的选票,它竟比第二位高出一倍。
(二)20世纪90年代达彼斯的USP
在品牌至上的20世纪90年代,达彼斯认识到USP不仅是公司为客户服务的一种指导哲学和工作方式,更是公司独有的品牌资产。这一思想成为达彼斯全球集团迈向新世纪的座右铭。
30多年来,人们对USP的称谓没有变,达彼斯对它的称谓也没有变。然而我们所处的广告环境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达彼斯重新审视USP,在继承和保留其精华思想的同时,围绕USP之精髓,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操作模型(the bates matrix),使如今的USP策略理论变得更加严谨富有逻辑,更加系统富有生命力。这显然已超越了雷斯时代所作的贡献。
90年代,达彼斯将USP定义为:USP的创造力在于揭示一个品牌的精髓,并通过强有力地、有说服力地证实它的独特性,使之变得所向披靡,势不可挡。达彼斯并把它作为自己全球集团的定位:达彼斯的创意就是USP的创意!请对比达彼斯重申USP的三个要点:
(1)首先,USP是一种独特性——它内涵在一个品牌自身深处,或者尚未被提出的独特的承诺。它必须是其他品牌未能提供给消费者的最终利益。它必须能够建立一个品牌在消费者头脑中的位置,从而使消费者坚信该品牌所提供的最终利益是该品牌独有的、独特的和最佳的。
(2)其次,USP必须有销售力。它必须是对消费者的需求有实际和重要的意义。它必须能够与消费者的需求直接相连,它必须导致消费者做出行动。它必须是有说服力和感染力,从而能为该品牌引入新的消费群或从竞争品牌中把消费者赢过来。
(3)第三,每个USP必须对目标消费者作出一个主张——一个清楚的令人信服的品牌利益承诺,而且这个品牌承诺是独特的。
可以看出,现在达彼斯把USP当作是传播品牌独特承诺最有效的方法,USP意味着与一个品牌的精髓所独特相关的销售主张。当然,这一主张将被深深地印刻在消费者头脑之中;USP广告不仅只是传播产品信息,更重要的是要激发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