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政务监督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发展,要有完善的、科学的监督机制。缺乏必要的监督,社会就难以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我国,现在各种监督已不少了。除公检法外,人大是个重要的监督机关。此外,考查、监督的机构还有组织部、人事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等。各级行政首长也在履行着监督职能。这么多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监督机制似乎很完备了。
但实际情况如何呢?一个机关工作人员,只要不犯生活方面的错误、不贪污受贿,就不会有什么风险,即使能力再差、工作再不努力也没有多大关系。有人就理直气壮地宣称:“我一没上错床,二没把钱装错口袋,我怕啥?”在相当多的人看来,工作实绩如何是个无足轻重的问题。再如,政府机关某部门的工作究竟如何?很多人都说不准。就是政府分管领导也常常是凭个人印象下结论,有时难免会出现偏颇。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来各种检查、监督机关的工作都各有侧重,分工可谓相当细;犯了法,有公检法机关;违了纪,有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党员违纪归纪检委查办,非党员违纪归监察局查办;组织部、人事局考察干部既谨慎又深入,但那只限于干部提职任命前和被提职干部本人;政府主管和分管领导由于事务性工作过多,也很难对属下作出完全客观、准确的判断。关于对政府的考查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个有力的监督机关,但那主要集中在一年一度的人大会议期间,且多围绕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而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政府各部门工作的情况,则难以实行经常的有效监督。于是,干得好的得不到及时表彰肯定,干得差的也感受不到压力。干好干坏一个样,机关人心涣散,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群众不满,政府领导也不满。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同志在分析上述情况后表示,现在要呼唤政务监督,建立完善的政务监督机制,将政府部门的工作完全纳入严密的监督之下,科学考察机关和个人的政绩,并将考察与升降、奖罚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改变机关工作作风。
现在,各级监察部门都与纪检部门合署办公,这不失为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但也有一些同志反映,不少基层监察部门感到无事可干,有些人员甚至无所事事,有人认为这一机构实属多余。
监察部门真的无足轻重吗?中央编制办的同志不这样看。他们认为,监察部门完全可以也完全应该承担起政务监督的重任,协助政府领导对政府各部门工作实行有效监督,并通过量化指标考核等形式提供科学的监督依据。这样,各级监察部门的职能要转变,工作重心也要转变。要从过去单纯监督干部的违纪行为转向监督干部的日常工作;要从过去只考查干部的个人行为转向主要考查部门的工作。要对机关各部门工作的计划、要点、措施、落实情况、处理结果进行有效的监督,并及时向政府领导反馈信息,及时纠正工作上的某些失误。
应该说,建立监督机制极为必要,也十分紧迫,各地应尽快将它纳入议事日程。有了政务监督机制,政府机关的效能才会大大提高。
(原载《学习与交流》199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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