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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氏奇书》

时间:2023-05-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关于《范氏奇书》《范氏奇书》这个名称,最初见于《澹生堂书目》。因此可以推断,《范氏奇书》这个称号并非范钦自定,而是祁承所加。数百年来,《范氏奇书》作为一部丛书已被藏书家和目录学家所公认。

(三)关于《范氏奇书》

《范氏奇书》这个名称,最初见于《澹生堂书目》。明代万历年间,浙江绍兴的藏书家祁承的《澹生堂书目》中创立丛书一类,其中著录《范氏二十种奇书》,子目包括《乾坤凿度》、《元包经传》、《元包数总义》、《周易古占法》、《周易略例》、《周易举正》、《京氏易传》、《关氏易传》、《麻衣正易心法》、《穆天子传》、《孔子集语》、《论语笔解》、《郭子翼庄》、《广成子解》、《三坟》、《商子》、《素履子》、《竹书纪年》、《潜虚》。实际只有十九种。

再看《澹目》各类的书目,我们就会发现与丛书类著录有矛盾的地方就更多了。这里据较早的鸣野山房抄本(天一阁现藏善本),可列举几点:

一、明确注明属《范氏二十种奇书》的只有《三坟》、《京氏易传》、《周易略例》、《周易举正》、《麻衣正易心法》、《周易古占法》、《关氏易传》、《周易乾坤凿度》、《郑康成注乾坤凿度》、《元包经传》、《元包数总义》、《潜虚》、《韩文公论语笔解》、《孔子集语》、《索履子》、《苏子由广成子解》、《穆天子传》,共计十七种,亦不足二十种。

二、把《乾坤凿度》分为《周易乾坤凿度》、《郑康成注乾坤凿度》两种,即把《乾坤凿度》的附刻本析为单独一种。显然,这与丛书类著录的子目不一致。

三、《商子》一书目录下注明“外载《范氏丛书》”一行,可知《范氏二十种奇书》亦称《范氏丛书》。又在《两同书》目录下注“载范氏藏书”一行,对照上一条,此处“藏”字疑“丛”字或“奇”字之误。

四、不仅被《汇刻书目》列为奇书本的《虎钤经》一书目录下不注《范氏二十种奇书》一行,而且应属奇书本的《竹书纪年》和《郭子翼庄》两种目录下,也不注明《范氏二十种奇书》,这说明,我们不应当只依据《澹目》的互著,而把漏注的奇书本排除在外。

综上所述,可知《澹目》在著录上有错漏的地方。正因为《澹目》著录不完备,所以后人就有进行校补的必要。如《奕庆藏书楼书目》补上了《两同书》,而《汇刻书目》却补上了《虎钤经》。清嘉庆四年,桐川顾修编《汇刻书目》,称:“范氏二十种奇书,明鄞范钦天一阁校刊”,子目除《澹生堂书目》所列十九种外,增加《虎钤经》,补足为二十种。

然而细查原书,未见有总目或总序,在早期的天一阁书目里也均未作丛书著录,直到《汇刻书目》刊行以后,嘉庆十三年阮元编《天一阁书目》时,仍作为单行本分别收录在各类之中。因此可以推断,《范氏奇书》这个称号并非范钦自定,而是祁承所加。

到了道光二十七年,刘喜海编《天一阁见存书目》时,方在例言中说道:“范司马曩刊二十种奇书,见《汇刻书目》,遇此等书皆注明二十种奇书之一。”光绪十年薛福成编《天一阁书目》时,依据汇刻书目所录子目,在卷末附《天一阁校刊二十种奇书目》,并谓:“右二十种皆阁中校刊,版本至今尚存,《汇刻书目》题曰奇书,今验版式俱同,而奇书之名未知何据。”上述二种天一阁书目,仍将这二十种书按单行本分类编目。

《范氏奇书》原书上既无总目,又无总序,所以后人在编制图书目录时,著录的子目就稍有不同,有的称二十种,有的称二十一种。一九三五年商务印书馆编印《丛书集成》,在提要中说:“范氏二十一种奇书,六十五卷,明范钦校刊。……钦喜购书,筑天一阁以藏之。此集为钦所手订,世知宝贵。在全部中,《周易》及《元包》、《潜虚》等书居其九,而《乾坤凿度》又析出为《乾凿度》、《坤凿度》,故二十种亦称为二十一种也。内如吴陆绩注之《京氏易传》、唐郭京之《周易举正》,唐赵蕤注之《关氏易传》,皆不易得之书,正不能以其偏重而少之耳,十余年前,曾收得《两同书》二卷,亦天一阁刊本,版式与二十一种同,然是编既无总目,诸家书目亦均不载,故未并入。”这里把《乾坤凿度》的上卷《乾凿度》和下卷《坤凿度》析为二种,而使《范氏奇书》子目成为二十一种,这是不妥当的。

解放后,上海图书馆编印的《丛书综录》,在著录时仍称《乾坤凿度》为一种,但误把《周易乾凿度》二卷著录为《周易乾坤凿度》二卷,另外增加了《潜虚发微论》一种,仍为二十一种。今查原书,发现《潜虚发微论》一篇,全文仅十六页,附刻在《潜虚》一书之后,两者内容紧密相关,页码亦上下相连,《潜虚》自一至三十三页,《潜虚发微论》自三十四至四十九页,版心均刻“潜虚”,《潜虚发微论》卷末称“《潜虚》终”,故别析一种也是不妥当的。

数百年来,《范氏奇书》作为一部丛书已被藏书家和目录学家所公认。有的书内容简略,如《广成子解》全书仅六页,《郭子翼庄》仅十一页,均与其他书合订在一起,不便作为单行本处理。

综观“奇书本”的特点,显然有两条:一为范钦所手订,或具名,或具号,名字前或冠以籍贯,或冠以时代,落款格式与原书著者的题法相称;二是版式相同,即半页九行,行十八字,白口,左右双边。

对照“奇书本”的上述两个特点,我们就可发现,被《澹生堂书目》和《汇刻书目》著录的《元包经传》和《元包数总义》,虽是天一阁刻本,但未经范钦手订,版式也不同(薛目谓“今验版式俱同”,实未细察)故不宜列为“奇书本”。此外,《两同书》和《新语》两种书却符合上述特点,应予补入。这样,笔者认为《范氏奇书》的子目,即为本文第二节所列第一类型的二十种刻本。

至于丛书的名称,也有各种不同的叫法:《奕庆藏书楼书目》称为《范子杂汇》,《丛书集成初编目录》称为《范氏二十一种奇书》,《北京图书馆善本书目》称为《天一阁奇书》,《丛书综录》称为《范氏奇书》。这里采用了《丛书综录》的著录法,是因为《范氏奇书》这个名称与最初记载的《澹目》相一致,把种数著录在书名之后,更出于全国善本书目著录条例的规定。

《范氏奇书》二十种,现存十九种,只有《虎钤经》一种遍访而不得。于是《虎钤经》一书究竟是什么样子的?这又是一个引起争议的问题。

《虎钤经》被列为奇书本,始于清顾修编的《汇刻书目》。编者当时看到的天一阁刻本《虎钤经》是个什么样子的,没有详细记载,不过,我们可以从同时代的其他书目的记载里得到印证。

阮元《宁波范氏天一阁书目序》云:“余于嘉庆八九年间,命范氏后人登阁,分厨写编之,成目录一十卷。十三年秋,以督水师复来宁波……遂属府学汪教授本校其书目、金石目,并刻之。”该目对天一阁刻本记载甚详,凡经范钦校订的书均注明“明司马公讳钦订”或“明司马公订”、“明司马公校刊”,未经范钦校订而刻印的书,如《元包经传》、《元包数总义》均无这样的著录。因此可以说,《阮目》是记载天一阁刻本最为可靠的依据。

《阮目》对《虎钤经》的著录是:“《虎钤经》二十卷,刊本,宋许洞著并表,自序云:‘虎钤者将军之事也。……自为一家之言,创意于辛丑之初,成文于甲辰之末。其书二百一十篇,分为二十卷,成于吴郡凤凰里。’明司马公讳钦订。”

由此可知,同其他奇书本一样,《虎钤经》一书上有没有“范钦订”字样,是区别天一阁刻本与其他刻本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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