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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卷楼藏书转归江南图书馆始末

时间:2023-05-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八千卷楼藏书转归江南图书馆始末光绪二十五年丁丙过世后,继承八千卷楼的为申子立诚(修甫)、丙子立中(和甫)。由于金额巨大,丁氏无力支付,导致丁立中遭官府羁押。而收购大宗藏书,应首先确认其中善本的数量、质量与价值,缪氏从《丁志》入手评估八千卷楼藏书,也是合乎常理的。

第一节 八千卷楼藏书转归江南图书馆始末

光绪二十五年丁丙过世后(丁申卒于光绪十三年),继承八千卷楼的为申子立诚(修甫)、丙子立中(和甫)。立诚、立中兄弟自幼受父辈熏陶,雅好图书。同治十一年壬申,立诚作《八千卷楼校书偶得四绝》言志,其三曰:“纷纷落叶点丹黄,心醉醰醰书古香。罗列牙签三万轴,百城坐拥傲侯王。”[1]

又如前述,立诚、立中兄弟曾利用赴京会试等机会,为八千卷楼购置了大量书籍。此外,两人还积极参与了刻书事业,如丁立诚曾协助缪荃孙编刊《常州先哲遗书》,负责“抄校文澜阁书”;丁立中则主持编刊了《遗著后编》。综上,两人均具有相当的文献学知识和实践经验,立诚有“邃于目录之学”之誉[2],立中则“缮录校雠,时与其役”[3],可以说是非常理想的藏书继承者,最终出让藏书,实为迫不得已。

丁氏出让八千卷楼藏书的原因是:所经营的官银号出现巨额亏空,必须承担赔付之责。在出售藏书之际,丁立诚曾致信代表端方来杭洽谈的缪荃孙、陈庆年,提及售书原因。此函后为日本学者长泽规矩也所得,书影刊布于《长泽规矩也著作集》卷端,因其关系甚大,兹据书影,全引如下:

筱珊、善余仁兄大人阁下:日昨祗聆大教,快甚幸甚。轮舟历碌,辛苦可知。匆匆返舍,未尽所怀。售书一事,全仗鼎力,感泐良深。惟有不得不预为陈明者:《藏书志》第一种宋本《周易》一部,敝箧实无其书。祗因开卷之初,即系明板坊刻,殊不足弁冕群籍,故即借孙氏藏本入录。穷儿炫富,不期数年之后,不能保有其书,遂至破案。文人积习,可笑亦可悯也。其余所载宋本,则未缺一部。将来书抵江宁,乞于午帅前陈明颠末为祷。盖此次售书,实因瓯号亏折太钜,满拟售有十万以偿各债,否则何忍将先世手泽之藏,一旦尽付他人?若不得请,必以九数为归,还祈婉商午帅。仁者济拯为怀,必乐于从命也。早泐,祗请近安,诸布亮詧。愚弟丁立诚顿首。

丁立诚所称“瓯号”,乃是裕通银号温州分号,浙江省立图书馆主办的《文澜学报》称“时丁氏开设裕通银号分号于温”[4]。丁氏究竟亏空了多大金额,现在不得其详。立诚之子丁仁在《丁目》跋中称“:不慎负公私帑至五亿之多,因举所藏以归江南图书馆。”晚清的币制较为混乱,“五亿”是何种货币的何种单位,丁仁并未说明,因此无从推断亏空的具体数额。前揭丁立诚函请以十万之数,并称底线不能低于九万。丁氏世代经商,以四十余年积聚了极大规模的藏书,成为海内闻名的大藏书家,足可证明其家饶于资财,而被时人称为“富甲一郡”[5]的丁氏无力赔付,可见亏空金额相当巨大。十万当是丁氏筹措资金后的差额,由此推测亏空总数当远在十万之上。

由于金额巨大,丁氏无力支付,导致丁立中遭官府羁押。《日记》光绪三十三年九月十四日称:“接丁修甫两信,一言事已稍缓,一言和甫被押。”羁押丁立中的,应是裕通银号分号所在地的温州官府,由此也可见这次金融危机的严重程度。后来直至八千卷楼藏书售出,并经端方出面协调,丁立中方才获释,《日记》同年十二月四日条称:“匋斋来谈,云丁电已发,温州道府均允释丁和甫,拟电送署发杭州。”所指即是此事。

在八千卷楼藏书的转让过程中,因丁立中遭羁押,丁氏方面由丁立诚主事;南京方面的代表则是缪荃孙、陈庆年[6]。如前所述,缪荃孙与丁立诚颇有交谊,丁氏欲转让藏书之际,缪氏又在端方幕下为之奔走,是最合理的主事人选。

由于丁氏一侧的材料几为空白,以下将主要依据《日记》,详述八千卷楼藏书出售的全过程。

(一)《艺风老人日记》中所见八千卷楼藏书的出售过程

如前述,在丁氏出售藏书的光绪三十三年,丁缪双方仍与之前一样,鸿雁往来,以抄补寄赠书籍为务。从正月至七月,缪致丁书五次,寄赠《小山乐府》、《玉峰志》等书;丁致缪书亦五次,寄还了缪氏所托抄补的书籍。从《日记》中看不出这期间的通信有何异常。

当年八月二十四日,《日记》首次提及丁氏欲出售藏书:“接杭州丁修甫信,寄还《黄文献集》,又代抄《政府奏议》二卷、《柳文》一卷。函中言书籍欲出售,可叹。为致书陶帅。”[7]

端方对此事颇为热心,次日便回函,表示“力任筹款事”。二十六、二十七日,缪氏连续致书端方,可能均与此有关。至二十八日,“晚入署,诣陶帅谈,俞恪士、何黼廷同坐。”估计商谈内容当与收购八千卷楼藏书有关。

九月一日,缪氏又“上陶帅一笺,言八千卷室书事”,并“发杭州丁修甫信,嘱留书籍”。这说明端方已大致决心筹款购买丁氏藏书,但尚未完全敲定,因此缪氏在《日记》中表示“未知能成否”。

之后的几天内,缪氏与杭州方面保持着频繁的通讯,而且大量使用电报,可见双方都颇为急切。三日,缪荃孙“发杭州瞿雪斋信,并电杭州”。九日,“电钱塘丁修甫”。十日,“接丁修甫覆电”。十一日,“接丁修甫电”,在此封电报中,双方大概达成了相当的默契,因此缪氏于是日开始“覆勘丁氏书目”,并在晚间冒雨“入署诣陶帅谈”。案,当时《丁目》尚未刊行,因此缪氏覆勘的“丁氏书目”,当为刊行于光绪二十七年的《丁志》。而收购大宗藏书,应首先确认其中善本的数量、质量与价值,缪氏从《丁志》入手评估八千卷楼藏书,也是合乎常理的。

十三日,缪氏又“上陶帅一笺,接钱塘丁修甫信”。十四日,情况又发生变化“:接丁修甫两信,一言事已稍缓,一言和甫被押。”可以推测,由于丁立中被羁押,丁立诚必急于出售藏书,因此缪氏于当晚“入署诣陶帅谈”。

十五日,“丁氏书目寄到两部,一送礼卿,一送陶帅”,转让一事进入了实质阶段。十六日“,礼卿送旧校丁氏书目来。又接丁修甫电。再与陶帅一笺”。二十日,“上陶帅一笺”。二十一日,“发丁修甫信”。二十三日,“上陶帅一笺”。

至二十四日,南京方面已经决定派人去杭,协商转让事宜。因此《日记》中记载:“陈善余来,订杭州之游。”二十五日晚,缪氏“又上陶帅一笺”。二十八日,缪氏在临行前又一次“入署,与陶斋谈”,推测是去敲定一些细节。

缪氏等人原定于二十九日出发,然而由于缪氏本人“起过迟”,导致“不及启程”。只能改于三十日启程,“己刻,赴下关。……申刻到镇江”。然而令人奇怪的是,缪氏在出发后并没有直接前往杭州,而是先后在常州、上海、嘉善、苏州等地逗留。直至十月十日,才与陈庆年约定“明日赴杭”。

十二日,缪氏一行于“丑刻抵嘉兴。辰刻过石门。未初过塘栖。申刻到拱宸桥。修甫延王绶珊体仁在马头招呼。乘轿入城,借寓南板巷顾养和宅”。“修甫即来谈”,讨论转让事宜。

十三日,缪氏等人开始检阅丁氏藏书,由于当时丁氏仅刊布了登载所藏善本的《丁志》,而其藏书总目尚未刊行,所以缪氏工作的第一步是“索丁氏全书目录八大册”。观看之后,缪氏赞叹“可谓大观”。

十五日,缪氏等实际观摩了丁氏藏书,“善存来,偕至修甫处早饭。遂看书”。由于之前的光绪二十四年,缪氏曾登八千卷楼观书(详本编第二章第一节);光绪二十六年,又受丁立诚委托,校阅了《丁志》稿本(详下文),因而他对八千卷楼藏书(尤其是善本部分)的状况较为了解。通过这两日的阅读书目和实际观摩,缪氏对丁氏藏书的质量和规模均感满意,因此次日即开始“与丁氏磋商”,商议转让的具体事宜。

由于缪氏等对八千卷楼藏书较为满意,而丁氏售书变现的愿望也十分迫切,所以双方很快就达成了协议。十七日,“早与王绶珊、丁修甫商定书价八万元”。这一售价还包括了“书箱、书架、打捆绳索、船只押送宁垣,一并在内”,缪氏认为相当公允,“并不为贵”。随即致电端方,报告情况,“饭后,善余来,商电报与午帅”。

然而就在双方已经议定价格之际,却又横生枝节,在南京遥控、掌有最终决定权的端方,提出大幅杀价的要求。十八日,缪荃孙收到端方的复电,“止允七折”,即五万六千圆,仅相当同年皕宋楼藏书售予岩崎书库价格的一半左右。面对这一过低的还价,缪荃孙几乎绝望,哀叹“事不行矣”,但仍未放弃努力,继续居间奔走。十九日,缪氏一方面“与陈善余、王绶珊、金谨斋承诰合覆一电”,其内容想必是向端方陈情,要求其提高价格;另一方面,又“诣丁修甫谈”,要求丁氏降低价格。二十一日,缪氏接到端方回电,但价格“仍未谐”。鉴于这种情况,缪氏再次“上午帅一笺”陈情。

在缪荃孙的居中协调,不懈努力下,双方在价格上的分歧逐渐缩小。陪同缪氏洽谈的陈庆年致信端方:“二十二日第三次往商,以火候已到,遂示以最后之决语,强丁再减去二千元。并书籍包运在内,总共七万三千元。”[8]由此可知,通过缪荃孙等人的努力,丁立诚同意将转让价格包括运输费用从八万元降至七万五千元,而在二十二日的第三次商谈中,缪氏又强行压价至七万三千元。对此,丁立诚开始以运费不足为由,表示不能接受:“陆存斋书装运至六千元(指皕宋楼藏书出售时的运费),此次作为书价七万元须全抵公亏,不能拆散,此外三千元恐不敷运费,甚为迟疑。”在这最后关头,缪荃孙再次与丁立诚面谈,凭借与丁立诚长久交往而建立起来的友谊,提出了折衷方案——万一运费超出约定的三千元,则由端方方面另想他法,筹措资金,保证丁氏无需动用售书实际所得的七万元补贴运费。但这一君子约定只能限于口头,不能写入正式的合同之内:“艺风复诣丁处,微示以运款万一不赡,总为设法,但不能写入载书,祗于面谈之顷。”对于缪氏的这一提案,丁立诚的态度是“口气重轻,略为活动,冀歆其意”[9],基本予以接受。缪氏揣摩丁氏的语气心态,认为价格基本谈妥,将此最终价格电告端方,并开始拟定合同草稿。他在二十二日的《日记》中写道:“善余来,拟覆电……拟合同。”

至二十三日,端方终于发来电报,表示同意七万三千元这一价格。“善余饭后来,偕绶珊拟合同稿。金陵电亦至,价照给。偕绶珊、善余至丁宅。修甫出门,晤罗榘亭。”由于端方方面接受了售价,之后进展相当顺利;二十四日,双方签订合同:“善存来,同往丁宅订合同,以七万三千元订定。王绶珊、金谨斋、善余、荃孙四人签押,各执一纸。”由于端方担心丁氏截留部分书籍,因此在合同中还特别约定了丁氏交割藏书时,必须按照书目一一清点,以防缺漏。对此,陈庆年表示:“丁氏详目八册,来时即已取至,照目点验,期无短少,复载入合同矣。然我公漾电既注重此层,庆年自当少留,再与丁氏坚明约束,复至书楼,详细周览,以期妥帖。”[10]

至此,转让书籍的洽谈最终完成。二十六日,缪氏开始“收拾行李”;而丁氏为表谢意,“寄剑洗汉印与午帅”。二十七日,缪氏一行离杭,由“顾养和饯行,榘臣、谨斋、修甫同席”。

之后,八千卷楼藏书共分三批运至南京。十二月八日,“杭州头批书到”。十一日,称:“上图书馆,候书未至,饭后始知船饭后到埠。”其间有三天间隙,据柳诒徵称,乃是由于“丁书至宁,先储七家湾调查局,后运至龙蟠里”[11]。至十二日,“头批书全收入图书馆”。二十三日,“陈子方自杭州押二、三批书来”。二十四日,“丁善之来,云书已全数到宁”。二十五日,“下关书亦到……全数运入楼”。至此八千卷楼出售藏书一事告完。

十二月四日,经端方的协调,温州官府同意释放丁立中,“匋斋来谈,云丁电已发,温州道府均允释丁和甫,拟电送署发杭州”,总算为丁氏的金融危机画上了句号。

(二)八千卷楼藏书出售中的传言

如上文所述,自光绪三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缪荃孙接丁立诚函,获悉丁氏有意出售藏书,至十月二十四日双方以七万三千元的价格最终签署合同,整个事件历时约二个月。就转让如此大规模的藏书而言,可谓相当迅速且顺利,转让价格亦偏低。如前引文,商定为八万银元时,缪氏已表示“并不为贵”,而最终成交额仅为七万三千银元,后来缪氏在《修甫家传》中表示这一价格是“值稍贬”了。究其原因,则是由于丁氏急需变现偿债,售书之意愿极为迫切,而缪氏居中协调亦颇为尽力。

而据笔者闻见所及,在八千卷楼藏书出售前后,还曾有过数种传闻,这也算是此事的插曲,在此予以介绍,并略加辨析。

第一个传闻(或者说插曲)是当时的学部图书馆亦有意收购丁氏藏书。缪荃孙、陈庆年对此均有记载。首先获知此事的是缪荃孙《,日记》十月二十二日条称:“雪斋约晚饭。拟合同。常州沈仲盍来,言学部欲购八千卷楼书,愿出十万金。”虽然当时双方已接近最终签署合同,但由于学部宣称的十万元价格远高于端方的出价,这一意外情况仍使缪荃孙倍感恐慌。因此,他立刻致信陈庆年,告知此事,陈庆年随即向端方汇报:“(二十二日)夜间艺风函告,谓顷有世侄沈仲盍湛钧来见,谓学部拟以十万金购丁书,特来杭勾当此事,恐有变卦云云。”[12]

由上可知,缪氏得知学部有意购入八千卷楼藏书,是在十月二十二日夜间。消息传至杭州,大约就在此时。此时距离丁缪最终签约,仅有四日,而且当时丁氏已基本接受七万三千元的最终价格。纵使学部确有此议,也为时太晚。而且正如引文,学部也仅仅是“欲购”而已,距离派员协商洽谈的实质性阶段为时尚早。丁氏售书的目的是变现偿债,使丁立中早脱囹圄之灾,即便学部允诺以更高的价格,若不能及时兑现,对丁氏而言仍无意义。

第二个传闻是浙江方面曾有人建议筹款收购,但由于当局不支持,其议遂寝。此事见于1932年浙江省立图书馆成立30周年纪念式上国民党浙江省部委员王廷扬的讲话:

洎乎光绪季年,本省藏书界有一异常之憾事,则抄补阁书之丁松生先生,其后裔因经营钱业失败,竟以八千卷楼善本书室等之藏书,由郑苏戡之绍介,经端匋斋购置于江南图书馆。当时本人曾建议于当局,以官书局、寺庙修理局等徒供乾薪之款二万两,益以公帑,赎还其书,汤蛰仙先生亦与闻其事,未荷采纳。[13]

第三个传闻是日本方面曾有意收购八千卷楼藏书。此说最早见于齐耀琳《江苏第一图书馆覆校善本书目序》:“光绪中叶,东瀛以重金敛皕宋楼所储以去,复眈眈于丁氏八千卷楼藏书。时浭阳尚书总制两江,乃亟市之以归江宁。”稍后,供职于浙馆的张崟也称“:维时皕宋楼陆氏之藏方贩东瀛,重聆此风,颇怀望蜀。于是江督端午桥亟徇缪荃孙等之请,以七万金为酬,尽辇之金陵。”[14]黄裳《柳翼谋先生印象记》亦称:“当时钱塘八千卷楼丁丙的藏书,有继陆氏皕宋楼售与静嘉堂之后更让及日本人之议。缪荃孙大声疾呼,以为不可以,以为这是国耻。得到了当时两江总督端午桥(方)的帮助,用了七万两银子买下了。”[15]

然而细究下来,是否实有其事,值得怀疑。首先,这种说法缺乏佐证。笔者遍稽缪荃孙、陈庆年、丁立诚等当事人的别集日记,却没有发现有关此事的记录。其次,缪荃孙《修甫传》以及《丁目》丁仁跋也都没有提及此事。若丁立诚曾拒绝日方的诱惑,坚持售与国内机构,上述文字理应大力褒扬,而无闭口不提之理。再次,称有此事的材料都没有明确指出,欲收购八千卷楼藏书的是日本的哪一具体机构或人物。从这一点来看,很可能只是捕风捉影。而据笔者所掌握的材料,已知日本方面与八千卷楼的接触是在光绪三十一年,事见岛田翰《访余录》:

迨乙巳之夏,来于吴下,介白须领事温卿访归安陆氏,介费梓怡访常熟瞿氏,又赖俞曲园以访钱塘丁氏。[16]

据岛田翰《皕宋楼藏书源流考》称,正是在这次访问中,他开始劝说陆树藩出售皕宋楼藏书。他是否对瞿氏丁氏进行了类似游说,却找不到明确记载。不过当时丁氏尚未遭遇财政危机,即便岛田翰提出此议,也必然会被恪守父业的立诚、立中兄弟拒绝。而丁氏出售书籍,正如前述,整个过程历时不过两个月,日本方面能否及时得到消息、筹集书款并派员洽谈,是大可怀疑的。

笔者认为,日方有意计划收购八千卷楼藏书之说,恐系讹传。即便日方曾有这种想法,由于丁氏和端方方面行动果决,日方的计划也未能付诸实施,只能停留在设想阶段。

“日人虎视眈眈”说之所以流传甚广,笔者以为与皕宋楼和八千卷楼出售藏书的时间恰巧极为接近有关。皕宋楼藏书出售是在光绪三十三年春,而八千卷楼藏书出售则在当年秋冬之交。而当年“仲夏”,董康在北京刊行了《皕宋楼藏书源流考》,使国内知识界广泛获知皕宋楼藏书流失一事。就在舆论一片哗然,警惕“海内藏书家与皕宋楼相埒者,如铁琴铜剑楼,如海源阁,如八千卷楼,如长白某氏等,安知不为皕宋楼之续”[17]之际,忽然传出了八千卷楼出售书籍的消息,出现将售日人的传言,虽不属实,但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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