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孙峻、缪荃孙与《善本书室藏书志》关系考
本节将要探讨《丁志》的作者问题,并论及孙峻、缪荃孙二人与《丁志》之关系。关于《丁志》作者,丁氏方面称系丁丙所作、丁立中汇编:
自丁酉秋日养疴之暇,始分别部类,谨依四库次第,每书列其文字异同之大致、名人收藏之源流,日积月累,札记遂多。儿子立中一一手录,裒然成四十卷,名曰《善本书室藏书志》。(《丁志》丁丙跋)
右《藏书志》四十卷,先君所手著也。光绪丁酉且月,先君偶示微疾,养静松梦寮,躬自纂辑,命立中缮录排纂。(《丁志》丁立中跋)
而孙峻《丁目》序则主张《丁志》是他代撰,而由丁丙笔录的:
乙未春,丈有善本藏书志之作,约峻辰集酉散,日撰解题二十部。峻常登楼,择其尤者六七十种,供三日之编纂。每晨趣正修堂,丈危坐以待。及开卷检阅,靡不参伍错综,博引旁征,峻述之而丈书之……[18]
还有一种说法称《丁志》出于缪荃孙之手,此说由陈乃乾在《上海书林梦忆录》中提出:
筱珊晚年以代人编藏书目录为生财之道,人亦以专家目之,造成一时风气,如今之翰林先生为丧家点主题旌然。已刊行之丁氏《善本书室藏书志》、《适园藏书志》,自撰之《艺风堂藏书记》及未刊之《积学斋藏书记》、《嘉业堂藏书志》,皆出其手。[19]
陈说看似煞有介事,但有悖事实,并不可信。《丁志》缪荃孙序已明言:“今修甫仲昆命襄校雠。”可知《丁志》并非出于缪氏之手,只是曾倩其修改校订而已。至于缪氏修订《丁志》的情况,暂且按下,将在稍后详述。
(一)《丁志》作者问题考辨
前已述及《,丁志》初稿书于浮签之上,粘贴在各书卷前,目前仍大量存世。浮签初稿无署名及钤印,无法直接判断出自谁手,经与部分丁丙手跋以及浙图藏丁丙手札对比,笔迹相似,应即是丁丙手迹。但若如孙峻所言,这些初稿是由“峻述之而丈书之”,那么初稿为丁丙手迹,恰可坐实孙峻的说法,却不能解决存在争议的作者问题。
深入考察现存的《丁志》初稿,则会发现有部分确系丁丙所作。如南图藏明抄本《田兵部集》,是书扉叶有浮签初稿,另有丁丙手跋一则,该跋书写工整流畅,不似笔录他人口述,且末尾署“丁丙识”三字,可以断定为丁丙所作(参见卷前书影)。现录初稿、跋及《丁志》解题于下:
《田兵部集》六卷 范氏明抄藏本
按《天一阁书目》载:《田兵部集》六卷,朱丝阑抄本,不著撰人名氏。集中有赠严介为暨谢四溟诗,知为嘉隆间人。今按书有《夏日游吹台追忆》、《与亦同大复二子寄五岳山人黄勉之》、《桂州相公生日一章》、《闻诏起桂从内复相》诸作。遍考其名不能得。因范氏旧籍藏之。(浮签初稿)
《田兵部集》六卷,明田汝□撰。汝□字深甫,祥符人。少领乡荐,十三试春官不第,官至兵部司务。少游李空同之门,与左国玑齐名,人呼田左掾。俞汝成《盛明百家诗》所收是集,名《峰野集》。前有李蓘序,且云李子谪官阳城,乃序其诗刻之。今核其所选之诗,有出此集之外者,其余亦间有改窜。此本得之甬上,为天一阁中散出之帙。每卷之首均空一行,且不著撰人姓名,前无蓘序。缮写绝精,疑是未刻时清本。其后蓘撰序登木,别有增改,故参差舛牾,不能尽合也。其诗专尚气骨,局势开张,虽间有虚声,迥殊庸驽。《天一阁书目》云不著撰人姓氏。余读《盛明百家诗》知即《峰野集》,为考定如右。今《峰野集》刻本已不可见,暇当取俞选及他处所载深甫逸诗,为补遗一卷,且重刻而流传之。因记于此以俟。丁丙识。(扉叶跋)
《田兵部集》六卷 明抄本 天一阁藏书
明田汝□撰。汝□字深甫,祥符人。少领乡荐,十三试春官不第,官至兵部司务。少游李空同之门,与左国玑齐名,人呼田左掾。俞汝成《盛明百家诗》所收是集,名《峰野集》。前有李蓘序,且云李子谪官阳城,乃序其诗刻之。今核其所选之诗,有出此集之外者,其余亦间有改窜。此本得之甬上,为天一阁中散出之帙。每卷之首均空一行,且不著撰人姓名,前无蓘序。缮写绝精,疑是未刻时清本。其后蓘撰序登木,别有增改,故参差舛牾,不能尽合也。其诗专尚气骨,局势开张,虽间有虚声,迥殊庸驽。《天一阁书目》云不著撰人姓氏。余读《盛明百家诗》知即《峰野集》,为考定如右。今《峰野集》刻本已不可见,暇当取俞选及他处所载深甫逸诗,为补遗一卷,且重刻而流传之。因记于此以俟。(《丁志》卷三七)
一望可知《,丁志》最终弃用了浮签初稿,而采用了扉叶丁丙手跋《,丁志》解题与该跋基本一致,只是将末尾的“丁丙识”三字删去。大概因为初稿未能考证出作者,之后丁丙考出作者为明人田汝□及作者生平,是以另作一跋,替代前稿。此例说明,丁丙参与了《丁志》的实际写作。此外,前已举例述及《,丁志》屡屡利用丁丙、丁申、丁立中手跋,将其按藏书志解题的格式改写。综上,可以断定《丁志》系丁丙、孙峻合撰,不过大部分初稿应出自孙峻之手,是以丁氏默认了“峻述之而丈书之”的说法,任孙峻在《丁目》序中披露。
(二)缪荃孙校订《丁志》的实态
上文举缪荃孙《丁志》序为证,否定了陈乃乾的缪撰说,认定缪氏是《丁志》的校订者。以下将据《书札》、《日记》所载史料,考述缪氏校订《丁志》的具体情况。
1.缪氏校订《丁志》的缘起
《丁志》缪荃孙序称“今修甫仲昆命襄校雠”,但并未详言校订《丁志》的缘起及经过,而据《书札》可知,丁立诚曾两次请求缪荃孙校订《丁志》,时间均在光绪二十五年。首次见《书札》丁立诚致缪荃孙第五函:
先叔藏书题跋已成者二千余种,所撰非一时,故前后重复不少。得能荷斧削鉴定,庶可问世,未知俯允所求否?
上文已将此函系于光绪二十五年十月(见上编第二章第一节),此不赘。而在第九函中,丁立诚再次请求缪氏校订:
兹求其带奉《善本书室藏书志》二十册,《北隅赘录》《续录》四册,均乞查收……先叔乃竭数年之心力,即编其目,复考古书之源流,辨刻本之同异,而为《藏书志》……舍弟立中,以刊刻先人遗著为念,立诚不学无术,既不能遵先叔遗命,取精华而弃糟粕,又未忍将此草创之稿漫灾梨枣,而使人指摘。因思当世精于七略之学者,舍阁下其谁。恃爱妄渎,伏乞严加选择,重为删削。大木以斧削而成材,璞玉以雕琢而成器。想阁下成人之美,必不惮此修饰润色之劳也。如蒙俯允所请,并求于鉴定之后,赐撰叙文,以弁其端。……《千顷堂书目》之账,当由尊友苕生处核算。
此函未标日期。按《日记》,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接……丁修甫信,寄书目求勘”,所指应即此函;前揭第五函提及丁立诚代抄“《千顷堂书目》字三十二万七千七百七十五,计洋十九元六角,又纸洋二元,又校资十四元”,此函又提及核算《千顷堂书目》书账云云,亦可证明该函稍晚于前揭第五函。由上可知,丁立诚委托缪氏校订《丁志》在光绪二十五年冬。
2.缪氏校订工作的进程
翌年即光绪二十六年,缪氏开始校读《丁志》,据《日记》,其过程为:
正月十九日,读丁氏书目易类。二十日,读丁氏书目书类。二十一日,读丁氏书目诗类。二十二日,读丁氏书目礼类。
二月一日,读丁氏书目春秋类。二日,读丁氏读书记五经总义类。三日,读丁氏书目乐类。四日,读丁氏书小学类。
三月十四日,勘校丁氏书目。十五日,勘校丁氏书目职官类。十六日,勘校丁氏书目政书类。十七日,校勘丁氏书录目录类。十八日,勘校丁氏书目史评类。十九日,勘校丁氏书目地理类。二十日,勘校丁氏书目地理类。二十二日,勘校丁氏书目地理类。
至四月,缪氏完成了经、史两部的校订工作。四月八日,“送《八千卷室善本书目》经史两集……并致丁修甫信,均交丁瑞泰杭烟店转寄”。缪氏从当月中旬开始校订剩余的子、集二部:
四月十八日,校勘丁氏书目子类一册。五月四日,校勘丁氏书目子类半册。十五日,校勘丁氏书目类书类。十六日,校勘丁氏书目小说类。十七日,校勘丁氏书目释类。十八日,校勘丁氏书目道类。十九日,校勘丁氏书目医家类。二十一日,校勘丁氏书目诗文评类。二十二日,校勘丁氏书目曲类。二十三日,校勘丁氏书目楚辞类。
五月二十九日,缪氏将已完成的部分寄交丁氏:“交丁氏书目四册与陈伯雅,转交丁瑞泰。”其后缪氏的校订工作中断了两个多月,于八月重续并完成:
八月十日,校勘丁氏书目集类唐。十二日,校勘丁氏书目集类北宋。十三日,校勘丁氏书目集类南宋。十四日,校勘丁氏书目集类南宋。十五日,校勘丁氏书目集类南宋。十六日,校勘丁氏书目总集类。十七日,校勘丁氏书目诗文评类、词曲类。十八日,校勘丁氏书目集类南宋。十九日,校勘丁氏书目集类元一。二十日,校勘丁氏书目集类元二。二十一日,校勘丁氏书目集类明一。二十二日,校勘丁氏书目集类明二毕。八月二十八日,发杭州丁修甫信,寄藏书志十六大册。
3.对缪氏校订《丁志》的小结
丁立诚希望缪荃孙进行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严加选择,重为删削”,当指对收录书籍遴选裁汰;二是“修饰润色”,宜指润色行文,修正考订细节。如上文,光绪二十六年正月至八月,缪氏校读修订《丁志》的工作持续了七个月,若扣除五月底至八月初的中断期,实际大约花费了四个多月。据《日记》,缪氏集中精力校订的是一月底至二月初、三月中旬以及五月和八月,这期间进展神速,几乎一天完成一类;反观整个四月仅校订了“子类一册”。
以这样的速度,其实是不可能仔细删削改正的。这一推断可以得到两方面的印证:一、丁氏在撰写《丁志》时,将初稿书于浮签上,并粘贴于书籍卷首,笔者通过对比浮签初稿与《丁志》刊本,发现改动相当有限。二、长泽规矩也曾过目的题为“八千卷楼藏书志”的《丁志》残稿,与刊本相比,差异不大[20]。事实上,缪荃孙当时不在杭州,即便对《丁志》内容存有疑问,也无从目验解疑。这也是造成缪氏未对《丁志》做大改动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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