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梦华录》作者续考
《东京梦华录》所记大多是宋徽宗崇宁到宣和(1102—1125)间北宋都城东京汴梁的情况。其于东京开封的城垣、河道、桥梁、宫室、官署、街巷、坊市、店铺、酒楼,以及朝仪郊祭、时令节日、民俗风情、饮食起居、歌舞百戏等无所不包,确可说是文字版的《清明上河图》。是研究北宋都市及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文献。但其作者孟元老,向不知其真实用名。清常茂徕《读东京梦华录跋》,谓:“艮岳之筑,专其事者为户部侍郎孟揆。揆非异人,即元老也。元老其字而揆其名者也。推元老之意,知其负罪与朱勔等,必为天下后世所共指责,故隐其名著其字。噫,揆亦黠矣哉!”(孔宪易《孟元老其人》引《怡古堂文抄》稿本)这是第一位提出“孟元老即孟揆”者。然至民国年间邓之诚先生写《东京梦华录注序》,则讥评常氏“胸无黑白可知”,对其“孟元老即孟揆”之说断然加以否定。到1980年,《历史研究》第4期发表孔宪易先生《孟元老其人》一文,也认为常氏“孟元老即孟揆”之说是无稽之谈。理由是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自序》中有“观妓籍则府曹衙罢”、数十年于东京汴梁“烂赏迭游,莫知厌足”等语,推断其身份比较低下,而当时身为户、工部侍郎、龙图阁直学士的孟揆,为了保持自己身份地位的尊严和免遭言官弹劾,是不会“烂赏迭游”,甚至游到秦楼楚馆的。孟揆与《东京梦华录》所记某些内容的身份不符,因而也否认“孟元老即孟揆”的说法。可贵的是,孔宪易先生不只是简单否定前人,同时还提出了自己的创见,认为孟元老乃孟昌龄及其诸子孟揆、孟持、孟扬、孟扩等的“有服”晚辈族人——孟钺,并提出了自己的考证。孔文发表后,颇受学界重视,《中国大百科全书》关于《东京梦华录》作者孟钺的著录,即由此所从出。现遵循孔先生的思路,补充一些资料,略加续考,进一步证明孔先生之说应当是可信的。
一、孔先生引证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自序》中“仆从先人宦游南北,崇宁癸未到京师……渐次长立”语,谓其随家人到京师汴梁,是在崇宁癸未,癸未即崇宁二年(1103)。“渐次长立”,古时“成人曰长”,“三十而立”。故“渐次长立”是孟元老谓其自己在汴京逐渐长大乃至立学立业。由此可知其初到汴梁时的崇宁二年,既谈不上“长”,更谈不上“立”,当正在孩童阶段。而孟揆受命主修艮岳,则在政和七年(1117)。《宋史》卷二一《徽宗纪》三谓政和七年十二月“庚午,以童贯领枢密院。命户部侍郎孟揆作万岁山”。万岁山,亦称万寿山,因位在开封汴梁的东北方向,东北属“艮”位,故又称“艮岳”。这一年,孟元老充其量过不了二十岁,怎么也不可能做到户部侍郎的高官。因此,作为户部侍郎受命主修“艮岳”的孟揆,绝非孟元老,故“孟元老即孟揆”之说,绝不可信。
二、崇宁二年,恰是蔡京入相的第二年。而“蔡京拔用从官,不论途辙,一言合意,即日持橐”。(《宋史》卷一五九《选举》五)而《宋史》卷四七二《蔡京传》又说京“任孟昌龄为都水使者,凿大伾三山,创天成、圣功二桥,大兴工役,无虑四十万。两河之民,愁困不聊生,而京然自以为稷、契、周、召也。”表明孟昌龄确曾为蔡京所擢用,是很合蔡京之意的人。《靖康要录》卷二又记载:“御史中丞许翰言:‘伏见保和殿大学士孟昌龄、延康殿学士孟扬、龙图直学士孟揆,父子相继领水衡职二十年,过恶山积。妄谈堤防之功,多张梢椿之数,穷竭民力,聚敛金钱,借以为资,结交权要。’”这段劾词不但充分说明孟昌龄与孟扬、孟揆为父子关系,且都依仗蔡京势力,长期把持治水要职,贪赃枉法,聚敛金钱,故与蔡京一道遭弹劾。
三、孔先生还谓:“到了宣和元年(1119),蔡京又保奏孟昌龄治河‘有功’,‘许回授本宗有官、有服、亲人、吏等支赐’。”于是便由孟昌龄“推恩”,使在其服内的孟元老也做上了“开封府仪曹”的小官。这个推断既大胆,又合乎逻辑。检《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九之二十至二十三,记载靖康元年(1128)在处理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李彦、朱勔、孟昌龄父子的同时,亦谓“开封府仪曹孟钺、将作少监宋晸放罢。”表明孟氏家族确实随着蔡京的倒台,也都被劾罢,其中就包括这位做过“开封府仪曹”的孟钺。开封府仪曹,是开封府六曹参军之一,北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五月,罢开封府功曹、法曹、仓曹之称,易以仪曹、刑曹、工曹之名,始有“开封府仪曹”之官。其职掌是功曹与法曹兼领检法,其余诸曹则兼领出入所属诸县事覆及分季轮流与司录参军事同推勘诉讼公事。此类官位宋前期为正七品下,元祐以后为正八品。编制是宋前期各曹只有一人,崇宁三年五月以后各曹定为二人。这种官既小且闲。小,小到几乎无法再小了。这一小,说明孟钺不是孟昌龄的近支亲属,若是近支,怎么也应当为其再谋一高一点的官职。闲,闲得可以在东京“烂赏迭游”,可以得到酒楼、食店、勾栏、瓦肆老板的款待。所以孔宪易先生推断“孟钺”是孟昌龄的“有服”族人,其能做“开封府仪曹”是孟昌龄“推恩”的产物,是很有道理的。一是在开封居住生活多年,一是又做过开封府仪曹这类闲散小官,故上至皇宫内院,下至瓦舍勾兰,大至朝仪郊祀,小至民风礼俗,都能亲见亲闻,有条件在晚年记入《东京梦华录》。所以“孟钺即孟元老”的可能性极大。前引“观妓籍则府曹衙罢”之语,是孟元老自己说的话,“府曹衙罢”之后,就能去“观妓籍”,是孟元老自己描述的行动。这个做过“府曹”的孟元老,与曾做过“开封府仪曹”而最终也被“放罢”的孟钺,难道还不能说两者就是一人吗?可见“孟元老即孟钺”之说,十分可信。
四、孔宪易先生还引证《三朝北盟会编·炎兴中帙·大赦天下诏》,说是孟元老“出京南来,避地江左”前后,正是南宋高宗赵构在南京(今商丘)登极即位之时。而即位之后的第一道诏书就说:“蔡京、童贯、王黼、朱勔、李彦、孟昌龄、梁师成、谭稹及其子孙,皆误国害民之人,更不收叙。”孟元老虽属远族并且官小,未必在这“更不收叙”的范围之内,但为孟昌龄、孟扬、孟揆等长辈家族遭罢之后的内心不悦还是有所反映的。所以到绍兴十七年(1147)他为《东京梦华录》写序时,自己仍说:“情绪牢落”,惆怅不悦之情溢于言表。与此同时,书中还屡屡尊称早已获罪之蔡京的宅园为“蔡太师宅”、“蔡太师桥”、“蔡太师园”,以及童贯的“童太师园”、王黼的“王太宰园”。显然,这既有称谓上的习惯因素,也有感恩戴德的旧情因素。进一步证明,孟元老确属孟昌龄的家族,确曾随着孟氏家族依仗蔡京势力荣耀一时。也证明孔先生“孟钺即孟元老”之说,确属可信。
五、明代中叶李濂《汴京遗迹志》卷十八有一篇《跋东京梦华录后》,谓《东京梦华录》于“宋之京城、河渠、宫阙、官府、寺观、市井、勾肆,大而朝贺典礼,小而口味戏剧,无不详备……但是时艮岳已成,梁台、上方寺塔俱在,而《录》内无一言及之,不知何也”。其后胡震亨也曾提出,艮岳于时最称雄丽,何可漏略!于此,孔宪易先生也做了很好的推理回答。孔先生认为,“艮岳”之修,乃徽宗一朝最大的“蠹政”,“花石纲”群船,滋扰东南郡县,方腊起义由此而发。这件事连当时的平民都知道,孟元老怎么会只字不题呢?原因就是“艮岳”之修,乃是他们孟家人孟揆主持的。他们主办的此事,不但使自己家族获罪,更导致了北宋的灭亡,徽、钦二帝北狩。教训惨痛,“过恶山积”,哪里还有胆量有脸皮再戳这个“痛处”、“短处”和“耻辱处”!所以《东京梦华录》中不记“艮岳”,乃是孟钺有意回避家族难却的罪名,不是因为疏略而失记。由此更进一步证明,孟钺确当是孟昌龄、孟扬、孟揆等的族人,“孟钺即孟元老”的可能性更大。
可惜孔先生在否定“孟元老即孟揆”,并导出“孟钺即孟元老”的推断之后,对孟钺未再作进一步考证便戛然止笔,总令人感到有些遗憾。下面就个人所知,对孟钺作一些续考,冒昧为孔先生的推断作一点补充。
邓之诚先生《东京梦华录注序》批评常茂徕“不知宋人多以‘老’命名,竟谓元老是字,奇想天开。”说“元老”是孟揆或孟钺的字,恐不可能。且不说宋人有没有“多以‘老’命名”的习惯,单说以“元老”署名者,则非天子老臣,即资望高深的旧臣,这两者对于戴罪的孟揆或官微资浅的孟钺来说,大概都不适合。唯一的解释是孟钺从靖康二年(1127)避地江左,到为《东京梦华录》写序的绍兴十七年(1147),整整过了二十年,真是到了“渐入桑榆”的晚年。这时从汴梁过来的遗民老人也好,江左旧籍的老人也好,凑在一起常听孟钺谈论当年汴梁的古迹旧闻,觉得他不愧为汴梁掌故的“元老”,故戏以“元老”称之。因此,我认为这个“元老”,很有可能是孟钺老来的俗谓“官”称,故拈来为《东京梦华录》自序署名,正是其回避真实用名的好办法。至于为什么要回避真实用名,盖其时孟氏家族的罪名还未被人们所遗忘,道出真实用名并不光彩,故以“元老”讳之。自序落款题“幽兰居士”,可能是孟钺的雅号。
孟钺是何处人,无以稽考。但前述已认定孟钺是孟昌龄、孟扬、孟揆父子的“有服”族人,则他们的籍贯当属一地。检《宋人传记资料索引》,谓“孟扬,分宁人,扶弟,黄庭坚之甥。庭坚作《劝学》赠之,勉其奋发,以光前人”。因知孟扬是分宁人。黄庭坚名气大,亦分宁(今江西修水)人,与孟昌龄当是郎舅关系,与孟扬、孟揆、孟持、孟扩、孟扶则是舅甥关系,故有《劝学》之赠。检黄氏《山谷集》卷二十,确有《劝学赠孟甥(扶、扬)》一篇,曰:“柯辟杨墨,功愈于禹,仲子论诗,汔绍厥绪。喜凿言易,亦自名家,一姓几坠,光绵其瓜……咨尔孟孙,汪洋汉唐,其勤斯文,对前人光。”因而可以肯定,孟氏家族是江西分宁人。分宁县,唐贞元十六年(800)置。因分自武宁县而得名。治所在今江西修水县。元大德八年(1304)移宁州治此。明洪武初州废,改为宁县。然遍检有关书目,《分宁县志》则各处无藏,《修宁县志》亦只有90年代新志,因而孟氏家族要员,包括孟钺在内的行实亦无从查考。检康熙《武宁县志》、《宁州志》、乾隆《宁州志》等有关宋时科举、人物的材料,更绝无孟氏踪影。因此孟钺是否真的就是孟元老,尚缺乏更直接的证据。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五九记载:“后以进士及第、靖康初开府仪曹孟钺乞召梦说而用之。未之召,及至,金人陷京师。后累迁泰州军事推官、湖北、京师宣抚使。岳飞闻其贤,辟为干办公事,随飞入朝复见。”由此可知,孟钺乃进士出身,在靖康初年曾以开封府仪曹身份裒荐朱梦说。
《靖康要录》卷一亦记载:“孟钺上章荐范宗尹、朱梦说,圣旨依奏,并召赴阙。”印证了上述事实。《靖康要录》卷二又记载其力保李纲事,曰:“孟钺上言:‘臣近乞召用朱梦说、范宗尹事,已蒙俞允,天下幸甚。臣更怀迫切之诚,望赐采纳。臣闻太常少卿李纲,推孤忠自许之诚,首决天下之大事,蒙陛下处以股肱之任,虽愚懵无知之人,亦皆鼓舞欣忭,况忠直有识之士哉!今日忽闻李纲缘用兵少挫,已蒙加罪。以常情论之,固当如此;以大事论之,则臣别有愚见……伏乞始终保全,令依旧裁决大事。’”可知其为官虽小,尚能力荐才能忠良之士,总还算是有一点公心。但毕竟是孟氏家族中人,又难免贪赃枉法,故《靖康要录》卷五又记载:“霍知白、赵奇、宋晸、孟钺并放罢。”“放罢”即放逐黜罢,也就是说孟钺最后连“开封府仪曹”这么个小官也没保住,所以他才于“靖康丙午之明年(即靖康二年1127),出京南来,避地江左,情绪牢落”(《东京梦华录自序》)。
综上所述,我们似乎可以给孟钺行实勾勒一个大致的轮廓:孟钺,号幽兰居士,元老盖是其官号,分宁(今属江西修水)人。北宋末年进士及第,官开封府仪曹。靖康元年丙午(1126)被放罢。翌年,离开汴梁,避地江左。晚年“与亲戚会面,谈及曩昔,后生往往妄生不然”,因“恐浸久,论其风俗者失于事实,诚为可惜”,故“谨省记,编次成集,庶几开卷得睹当时之盛……目之曰《梦华录》”。(《东京梦华录自序》)
前边虽然作了一些续考,但还是推论较多,还缺乏更直接的材料,尚不能作为最后的结论。更科学的论断,敬俟来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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