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Industry Policy)概念最初出现于急于赶超英国工业革命成果的德国,由历史学派代表李斯特(Liszt)在《政治经济学国民体系》中率先提出。“产业政策”这个概念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法国确立的,日本以“产业政策”为核心指定的赶超战略是从法国引进的。两角良彦(1966)在《产业政策理论》书中正式使用“产业政策”概念,1970年以后这一概念开始被广泛采用,并为世界所关注[23]。
一、产业政策代表性定义
根据不同的目的和功能,对产业政策本质属性的界定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其代表性定义如下:
第一,产业政策是政府有关产业的一切政策的总称。英国学者阿格拉(Agra1985)认为,“产业政策是与产业有关的一切国家法令和政策。”[24]日本经济学家下河边淳、管家茂(1982)认为,产业政策是“政府为实现某种社会和经济目标,以全部产业为对象通过对产业的保护、扶植、调整和完善,干预产业或企业的生产、营业、交易活动,调节商品和服务生产的政策的总称”[25]。
第二,产业政策是政府为弥补市场缺陷实施的干预政策总称,是当市场价格机制调节失灵时,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补救政策。小宫隆太郎等(1988)认为,产业政策是“政府为改变产业间的资源分配和各种产业中私营企业的某种经营活动而采取的政策”[26]。
第三,产业政策是后进国家为赶超发达国家所采取的政策总和。杨沐(1989)谈及日本经济学家并木信义的观点,认为“产业政策就是当一国的产业处于比其他国家落后状态,为加强本国产业所采取的各种政策”[27]。
第四,产业政策是为了提高本国国际竞争力的政策体系。江小涓(1996)提到,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取得在全球的竞争能力,在其国内推行的发展或限制各种产业行为的总称”[28]。
第五,产业政策就是经济计划,是政府对未来产业结构变动方向的干预。[29]毕伟(1998)将出版产业政策的调控功能总结为:资源配置结构的政策导向功能、产业运行态势的政策协调功能、产业运行机制的政策组合功能。[30]
二、产业政策的分类
(一)广义分类
如果把产业政策的广义表现形式同义于中央政府引导和干预产业经济活动的方式,其结果必然是多样化的产业政策形式。通常看到的涉及各个产业发展的规定、法规、计划、政令、条例等都可以纳入其中。
1.国际通行产业政策类别
从国际上看,在众多具体形式上,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产业政策主要有三大类别:
一是导向型产业政策。这类政策具有预测性,它不注重实施的细节性问题,而倾向于对未来发展格局的展望、对产业结构变化可能性的判断以及对政府政策意向的表述。二是差别化产业政策。这类政策针对特定重点产业,具有强烈的可操作性。通过提供资金、税收、价格、金融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形成优于其他产业的市场环境。三是功能性产业政策。通过提供一系列促进竞争的政策和法律,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就我国而言,未来二十年产业政策的主要类型和形式应包含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指导性产业政策纲领,二是特定产业和领域基本法,三是特定产业振兴条例,四是产业优先序列,五是规范经济和技术标准,六是特定地域产业政策。[31]
2.从渊源来看传媒产业政策分类
传媒产业政策是国家对传媒产业加以控制和制约的各种法律、规章、制度的总和。它强调政府或者公共部门从公众利益出发,通过控制和规范传媒经济主体的行为,纠正在市场不健全或市场失灵情况下发生的资源配置的非效率性和不公正性分配,旨在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32]
从渊源来看,传媒产业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宪法和宪法性法律。世界各国都把宪法有关内容作为传媒产业政策最重要的依据。
其次是一般法。一般法是相对于宪法和专门的媒介法而言的,是调整整个社会生活或者某一社会生活方面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再次是专门法。除了宪法和一般法,各国还制定了专门的法律进行补充。
最后是自律规则。多数国家或地区也都通过相应组织针对传媒产业颁布自律规则。[33]
3.按照效力层级划分文化创意产业政策
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主体与一般产业政策主体相似,也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战略规划、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部门文件六类构成。[34]
(二)狭义分类
狭义产业政策,主要侧重于产业政策的功能或诉求层面。
1.三类法
杨吉华(2007)概括为结构政策、组织政策和发展政策三大类。[35]
2.四类法
刘希宋等(2004)认为,产业政策包括组织政策、结构政策、技术政策和布局政策四个方面。[36]
3.五类法
李川(2009)结合创意产业的特殊性,在原有四类产业政策基础上增加文化体制创新政策。[37]
以上几种产业政策分类法的共同点在于,都是以产业结构政策为核心,把产业组织政策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点在于,产业发展政策可能涵盖技术政策和布局政策。而由于创新对文化产业的重要作用,也有体制创新政策的提法。
4.诉求划分法
以政策诉求目标作为划分依据,又可以把产业政策分为作用于供需以及环境各个环节的政策和以买方卖方为主导的不同市场环境下的产业政策。
(1)以技术创新为诉求
罗尔·罗茨韦尔(Roy Rothwell,1985)和瓦尔特·泽福德(Walter Zegveld,1985)认为,技术创新政策工具是一套复合政策体系,在技术创新全过程中发挥作用。[38]
(2)以市场需求变化为诉求
周正兵(2010)曾对出版产业政策实施进行划分,针对不同市场需求采取了差异性目标的政策类型,实现了由补缺型向升级型政策的转向。[39]
无论是广义分法还是狭义分法,产业政策类别界定都存在一定共性特征。产业结构政策是产业政策的核心。产业结构政策是政府通过影响与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的产业政策。[40]
产业组织政策是指由政府制定的干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调节产业内企业间关系的政策措施。[41]它往往侧重于调节产业链条中处于不同链条环节的企业行为。
产业技术政策往往是推动高新技术推广、促进产业升级的政策措施。[42]美国较多地以法案和政府报告形式发布政策,日本较多地以纲要和计划的形式发布政策,我国则以若干意见、决定、规定、目录、管理办法和通知等形式发布政策。根据其作用和目的,产业技术政策可分为扶植性产业技术政策、规范性产业技术政策和引导性产业技术政策。[43]
产业布局政策一般侧重于空间或区域政策的设计与协调。有关数字出版产业布局政策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区域数字出版产业扶持政策,二是区域数字出版产业调整政策。[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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