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交际、谈话、演讲中感情的表达可以形成公式:感情表达= 7%言词+38%声音+55%肢体语言(见附图中的图11-1)。所以在交流和演讲时应该全方位地注意自己的肢体语言和有声语言的统一。
(一)头面部
头面部是演讲者形象的主体,是受众目光的焦点。
1.头部仰位 微仰表示思考和停顿;昂扬表示情绪激动;偏仰表示呼唤与憧憬。
2.头部下垂 浅垂表示谦虚,停顿和思考;深垂表示悲伤,伤感和难过。
3.笑 感染人,继而给受众留下美好印象的有效手段。
4.哭 演讲者有时也会因演讲内容而哭,把悲伤凄惨的情绪传达给受众,但在使用哭与笑这两种表情语时,要注意符合语境,善于控制。正确的作法是:含泪不掉泪,能哭不出声,有笑不大笑,可笑反不笑。
怎样才能更好地运用面部表情呢?
(1)有灵敏感:要比较迅速敏捷地反映内心情感,这种表情应该和有声语言所表达的情感同时产生同时结束。
(2)感受鲜明:演讲者脸上所表达的情感,喜就是喜,怒就是怒。
(3)真实感:使听众看出你的内心,感觉出这是你心灵深处最真实的东西。
(4)有分寸:做到不温不火,适可而止。
(5)要有美感。
(二)眼神
“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恰当使用眼神,是与全场交流的一种形式,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更有利于演讲者与受众之间的互相理解,受众往往从演讲者的一个微笑,一种手势,乃至他的目光中领悟出许多弦外之音,而成功的演讲者无不运用目光作为辅助性的沟通手段,与受众保持着动态交流。弥补了单纯语言表达的不足,增强了演讲的现场效果。运用眼神的具体方法如下。
1.环视 从左到右,从前到后,从受众的神态中了解和掌握现场情绪,演讲开头的环视既是向受众打招呼,又能帮助静场。演讲中环视现场,检验演讲的效果,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演讲方式与内容。
2.正视 即把目光集中投向某一角落,某一部分,或者个别受众,可以表示赞许、感谢、征询、制止等。
3.虚视 演讲者的目光好像是看着每个受众的面孔,实际上谁也没看,只是为了造成演讲者与受众之间的一种交流感受,弥补因环视和正视而造成受众受冷落的感觉。
4.前视法 视线平直向前流转,统摄全场受众。视线的落点一般应放在最后一排受众的头顶部位,这样的视线,可使受众感到演讲者的指向性,也有利于使演讲者保持端正优美的身姿。
5.点视法 即有重点、有选择地注视,主要针对不安静处或不注意听讲的受众。
另外,演讲者还应注意表情性眼神,讲到兴奋处,目光炯炯有神;哀伤处,眼皮下垂,眼神呆滞;激愤处两眼圆睁双眉倒竖。
(三)手势
手势指从肩部到指尖的各种活动,包括手臂、肘、腕、掌、指的各种协调动作。手势语所表达的意义,由手的活动范围、方向、幅度及形状几个方面决定。
1.手势活动的范围,大致分为三个区间 肩部以上为上区手势,表示积极向上或激昂;肩到腹部间为中区手势,表示客观冷静;腹部以下为下区手势,表示鄙夷、厌恶、决裂。
2.手势活动的方向不同,意义也大相径庭 向内、向上的手势,意味着肯定、赞同、号召、鼓励、希望、充满信心;向外、向下的手势,意味着否定、拒绝、制止、终止、摒斥、冷漠。抬起两个手掌,掌心向上,往内缩是表示向我靠拢,注意我;掌心向下,往外推则意味着拒绝,回避。
3.手势活动的幅度 幅度的大小与演讲者的感情、语势有很大的关系,幅度大,表示强烈;幅度小,表示平和。一般来说,演讲者大幅度的手势不宜过多。
4.手指的运用
(1)拇指和小指:伸拇指表示赞颂、崇敬、钦佩,伸小指表示卑下、低劣、无足轻重;
(2)食指:指点事物或方向,或表示斥责、命令;
(3)多指:表示数目。
5.拳头的运用(较少使用) 用在政治、法律、道德等内容方面的演讲,多表示愤怒、破坏、决心警告等意念。
6.手与其他部位的配合 手指拍拍肩,表示担负工作、责任、使命;食指指一下自己的头,表示思考、盘算、疑问;用手掌抚胸,表示自问;用拳捶胸,表示悲痛、难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