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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务部的选择看政府与协会

时间:2023-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商务部的选择看政府与协会各种似是而非的“著名名牌”、“某某行业百强企业”、“最受消费者欢迎称号”等评选活动,在当下的社会中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对此,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在全国餐饮百强评选中,商务部只是授予机关,其名单和统计数据由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饭店协会提供。

从商务部的选择看政府与协会

各种似是而非的“著名名牌”、“某某行业百强企业”、“最受消费者欢迎称号”等评选活动,在当下的社会中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具有中国特色的是,这些评选活动并不是市场经济的自然产物,其背后往往闪烁着权力的影子,这使很多问题变得相当复杂,也使得参选者和未参选者对评选活动的结果争吵不断。

最近,这一幕又上演了。由于成都武陵山珍凭两家店荣登2005年度中国餐饮百强榜,而有百余家店的重庆武陵山珍却落选。后者于2006年10月向商务部领导和主管人员举报投诉,在至今没有得到明确回复的情况下,于9月12日再度向商务部发出请示,要求取消成都店假冒武陵山珍骗取的荣誉。对此,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在全国餐饮百强评选中,商务部只是授予机关,其名单和统计数据由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饭店协会提供。“这件事情让我们觉得餐饮百强评选工作可能存在一些漏洞,而求证又非常困难。”商务部从今年起将不再参与“全国餐饮百强”的评选工作,也不会再授予类似的荣誉。

姑且不论以前的评选有多少问题,至少商务部从今以后不再参与评选工作的选择是明智的。政府机构与行业协会不分,是一直以来中国实行全能政府的表现之一。行业协会在发达国家属于非政府组织,是行业自发成立的协会组织,用来进行行业自律、建立行业规范、降低交易成本、维护行业利益、协调行业发展等工作。但是,在新中国建立之后的国家与社会合为一体的运作模式中,行业协会成为了政府机构的一部分,行业协会和协会人员都具有行政级别,行业协会的运行需要遵循的是政府意志,而不是会员本身的意志,行业管理不是自我管理,而是政府管理。部分行业协会与政府机构甚至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这种政府与协会不分、公权力包揽一切的行业管理模式,衍生了诸多弊病。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变革,政府逐渐意识到了这种管理模式的危害,开始了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出台了调整政府与行业协会关系的一些意见,但是,至今为止仍然没有完全脱离旧窠。因此,我们仍然经常会看到与此有关的丑闻,比如长期欺诈消费者的欧典地板却能6年使用消费者协会的3·15标志,福建省商业联合会利用开展企业“签名、授牌”活动卖匾圈钱,等。在企业权利意识日渐增强的今天,面对各种不公平的评选活动,他们甚至开始用法律手段挑战政府与协会不分的痼疾。今年5月,河南宝丰酒业向北京中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商务部举行“中国畅销名酒”、“第六届中国名酒”评定的行政行为违法。当时,贵州董酒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两家酒厂也准备向法院提出诉讼。

由此来看,商务部不仅需要不参与“全国餐饮百强”的评选工作,也需要从其他仍在参与的评选活动中抽身而出。否则,与以上类似的麻烦会层出不穷,会无端浪费很多社会资源、法律资源和行政资源。对于行业协会进行的评选活动,权力部门应该坚决退出。着眼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重构,政府与协会必须尽快分开,两者的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都不应该再有交叉。同样是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申了“坚持政会分开”的改革态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

国家治理的理论与实践已经证明,“大政府,小社会”的治理模式不利于国家与社会的发展,也不适合像中国这样的大国。伴随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成长与社会主体自治能力的提高,让行业协会回归社会本位,成为市场主体民主协商的自治组织,更好地发挥其行业与社会功效,公权力就必须从中义无反顾地抽身出局。政府包揽一切的管理思维必须转变,让协会的归协会,政府的归政府。这有利于更快地培育现代社会的运作主体,形成现代社会的游戏规则,也有利于“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推进。从这个角度讲,商务部不再参与“全国餐饮百强”的评选工作,可以作为其他部门跟进的榜样。要知道,不是说惟有权力参与,所有的事情才能办成。正好相反,权力在恰当地方的明智退出,给其他主体腾出必要的参与空间,才有一个社会的精彩纷呈。

(本文发表于2007年10月8日《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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