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性出访何以跟福利画等号
江西省外办、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并开始实施《江西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新华网2月16日报道)
“考察性出访”是个很有意思的创造性词汇,它与附有特定任务的“事务性出访”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它没有特定任务,或者说“考察”就是任务。它的特点是轻松。因为考察很难被考核,它几乎只能被定性考核而无法被定量考核。不像要办具体事项的出访,回来就以交办的事项做考核依据。换句话说,考察性出访是否成功取决于领导怎么说,“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于是,考察性出访在被不少官员被看作是个人福利,名为“考察”实为“公款旅游”。在这一点上,跟群众的认识应该差别不大。
但是,考察性出访的福利性质不仅在于考核容易,还在于这种出访变质为公款旅游之后,成为了单位内部平衡关系或利益分配的潜规则。比如,一个大单位内部的二级单位有肥有瘦,担任“清水衙门”的二级单位领导,与“有油水”的二级单位领导相比起来,可能会缺少甚至没有出访机会。这种时候,大领导就会安排某些小领导进行所谓考察性出访,作为在“清水岗位”的补偿性回报。
有时候,甚至会成为安排老领导的借口,以求在某些方面获得支持,或者对老领导加以安慰。前些日子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一组画面:针对某单位安排“照顾”老干部去巴西考察老年干部问题一事,中央督察组组长郭松江现场反馈时指出,这属于顶风违纪。不过,这则新闻的焦点不在于督察组的表态,而在于“照顾”老干部的考察性出访。
此外,一些单位的性质使得本单位根本就没有出访的必要,一是有些单位具有我们国家的特色,二是有些单位非常基层,与外国根本没有半毛钱关系。记得去年回老家跟朋友相聚,席上有位乡镇领导,他竟然考察过日本和韩国,令我大跌眼镜,就我们那儿穷地方,真想不出来他能考察回什么宝贵经验来造福家乡。
其实,考察性出访还有不同于团体考察式的其他变种,比如学校搞后勤的领导跟随科研团队出访,管计生工作的领导跟随单位合同签约团队出访,等等,都是变相的福利分配,是单位内部的关系协调和权力分配,都不是“因事定人”,是化整为零的考察性出访。
因此,叫停考察性出访当然是必要的,从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而言,江西的《办法》是对中央专项整治“四风”的积极而必须的回应。但更为必要的是,尽快矫正将出访看作是个人福利的官员心态,不能说当个什么领导就需要出访,好像出访才是领导,不出访不是领导。如果不解决这种心态,考察性出访的其他变种将会应运而生。
(本文发表于2014年2月17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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