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影技术与电视技术
从卢米埃尔兄弟发明电影至今,电影技术经历了多次更新换代,载体由早期的胶片到如今的高清数字摄像,从胶片剪辑拼接、特效运用到现在的CG电脑成像、AE建模 和3D技术,甚至可以用电脑实现完整的虚拟世界电影创造,如《阿凡达》。而电视也有一定历史,从最初的黑白电视到彩色电视,体型从笨重变得轻巧,从安装天线收视到如今的机顶盒甚至云电视。
在早期电影技术所能达到的条件下,乔治·梅里爱(Georges Méliès)成为把当时的电影技术所能运用到极致的电影艺术先驱。这位伟大的电影导演原本是喜剧演员、戏剧导演、魔术师和摄影师,后来从事电影制作。他是世界级电影导演第一人,对电影技艺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他研究创造了快动作、慢动作、停机再拍、叠印、淡出、淡入等特技摄影,并且通过给胶片上色使黑白胶片有了色彩,把电影技艺变成了电影艺术,并且引进了戏剧因素,创造了戏剧电影。[1]乔治·梅里爱可以说是电影特技的先驱。此后人们越来越多地探索电影技术的可能。比如1926年美国的冒险影片《黑海盗》成为制片厂第一部特技电影,此后又有《哥斯拉》《星球大战》《大白鲨》等以技术为主要支撑的经典电影相继问世,直至今日,好莱坞仍然非常注重大片中特技特效的运用。炫耀技术的科技神话叙事是好莱坞电影的重要篇章。
2009年,詹姆斯·卡梅隆凭借有2D、3D和IMAX-3D版本的电影《阿凡达》震惊了世界影坛,IMAX-3D风行于世。截止至2010年9月4日,该片全球累计27亿5400万美元的票房,一举刷新了全球影史票房纪录。此外,《阿凡达》还荣获了第67届金球奖最佳导演奖和最佳影片奖,第82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艺术指导、最佳摄影和最佳视觉效果奖。电影技术的更新给电影市场带来了冲击,同时也将电影艺术带到了一个新的境界,让电影艺术可以变得“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摄影机是一支笔”切实得到实现,电影摄影机可以描绘想象世界。电影也进入想象时代。
2.媒介发展中的技术融合
早期在电视或录像带上看电影会在画面质量上带来一些损失,比如色彩、清晰度以及音质,最难以解决的是画面宽高比。因为电视通常是4:3,而电影从20世纪50年代宽银幕出现以来就是扁长方形画面(如1.85:1或2.35:1)。在约翰·希尔的《牛津电影研究指南》中有这样一段:“为了把电影放进电视画面,电影工业采取了‘截取’技术。这不仅造成了许多原始画面的损失,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把电影又重新做了一遍。结果,尽管电影有‘大画面’的吸引力,电影制作者越来越意识到在电视机上放映电影是一部电影发行放映的最后一站。这迫使他们在拍电影时把重要内容限制在‘安全区’内。”[2]约翰·希尔用弗兰克·汤普森以两部影片的对比举了一个例子,一部影片是1967年约翰·波尔曼的《空白点》,另一部是1984年米洛斯·弗尔曼的《莫扎特》,两部影片在电视上的观影效果,《莫扎特》在电视上同电影的效果差不多,而《空白点》在电视上播出画面则是“杂乱”和“粗糙”的。
图6.1 进入自由书写想象之域的《阿凡达》
现在数码化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2002年9月《现代电视技术》期刊在编辑前言中发表了一篇题为《影视融合 数字为媒》的文章:“众所周知,制约高清晰度电视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节目源,而电影则是高清晰度电视节目的重要来源之一。除可将记录在胶片上的电影转换成高清晰度数字节目外,利用高清晰度电视/电影数字摄像机拍摄的数字电影,亦可作为高清晰度电视的节目源。数影一致的帧频,既可完成数字电影制作,又可完成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是影视技术高度融合的产物。此外如数字特技、数字合成、计算机虚拟场景、虚拟角色、声音制作数字化以及对影片进行数字非线性编辑、数字修复等技术,使电影制作与电视节目制作越来越‘形似’至‘神似’。”此外,中国艺术研究院影视所的副研究员谷时宇先生也在他的《信息革命与影视融合》一文中表示:“在这场影响深远的信息革命中,电视和电影都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并且他认为:“信息革命正在对各行业重新洗牌,电影首当其冲。从物质载体来看,在数码化的基础上,电影将与HDTV融合,而电视最终将与电脑终端融为统一的多媒体平台。”[3]美国马萨诸州理工大学教授伊契尔·索勒·普尔认为,融合是不同技术间的结合,是两种或更多种技术融合后形成的某种新传播技术,由融合产生的新传播技术和新媒介的功能大于原先各部分的总和。[4]
亨利·詹金斯在他的《融合文化:新媒体和旧媒体的冲突地带》中指出:“在这儿,我要反驳一种观点,它认为融合主要是一个技术过程,即在一种设备上汇集了多种媒体功能的过程。事实上,融合代表了一种文化变迁,因为它鼓励消费者获取新信息,并把分散的媒体内容联系起来。”他还认为:“为这种技术融合推波助澜的还有媒体所有权形式的变化。尽管原来的好莱坞所关注的只是电影,但新的传媒集团却拥有横跨整个娱乐业的控股权益。”他告诫我们:“媒体融合并不只是技术方面的变迁那么简单,融合改变了现有的技术、产业、市场、内容风格以及受众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融合改变了媒体业运营以及媒体消费者对待新闻娱乐的逻辑。记住这一点:融合所指的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终点。”[5]而美国的安德鲁·纳奇森认为:“媒介融合是印刷的、音频的、互动性数字媒体组织之间的战略的、操作的、文化的联盟。”[6]因此,技术是推动电影和电视融合的基础性因素。
技术在促进电影和电视融合过程中也改变了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这种改变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融合的过程中,甚至还产生了一些融合的文化产物,这些产物兼具电影和电视的属性,成为了新的艺术形态。这些新的艺术形态多样且复杂。谷时宇先生在《信息革命与影视融合》一文中所指出的:“在这种生态环境下,当我们欣赏某部视听叙事作品时,我们如何区分它是电影、电视剧或别的什么?电影、电视本身是以媒体定义的,当动像媒体日益增多,电影电视可以跨媒体生存,甚至电影自身的媒体也要消亡时,那又该如何定义它们呢?换言之,我们今天所熟悉的艺术体裁是否会与时俱进,有所演化?”谷时宇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他提出了一个新的术语:即“多媒体艺术”。如果从物质载体上看,如今归功于数码化的技术,电影已经可以与HDTV(高清电视)融合。关于电视电影,通过电视载体进行传播,载体的转变对电影艺术形式会产生影响。电影和电视具有相似视听语言属性,依托技术的发展,光信号到电信号的转换已经越来越容易,现在甚至有专门的电影电视转换机来完成过去的繁琐程序,数码化也使影视融合更加简单高效,电影和电视在技术上的融合给了受众更多的载体体验选择,同时也使电影和电视的传播渠道能实现更广范围的覆盖,更直接地使二者在形式上产生了明显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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