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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压阀”的功能发挥

时间:2023-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利益表达的含义与意义(一)何谓利益表达阿尔蒙德 将利益表达定义为 “社会中的各种利益集团或个人因个人利益而表示自身的要求,并希望把他们的利益要求导入政治体系,通过政治精英参与政治决策”。2.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是社会的减压阀中国当前的社会稳定压力较大,压力的根源来自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利益分化与冲突。

一、利益表达的含义与意义

(一)何谓利益表达

阿尔蒙德 (ALMOND)将利益表达定义为 “社会中的各种利益集团或个人因个人利益而表示自身的要求,并希望把他们的利益要求导入政治体系,通过政治精英参与政治决策”(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1987,199页)。多元社会中,不断分化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利益群体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必然会寻找渠道向政府或社会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这就要求通过一种制度安排,使各群体能够在这种制度化的路径下合理、合法地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而媒体由于具有明显的易得性和公开性,大众必然将其看作行动的社会资源,自觉利用它表达利益诉求。

利益表达机制有两大作用,一是促进利益的整合与平衡,二是成为社会的 “减压阀”。

(二)利益表达的意义

1.充分的利益表达是实现利益均衡的条件

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 (DAVID EASTON)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提出了政治系统理论 (POLITICAL SYSTEM THEORY)。这一理论认为,政治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而公共政策是政治系统的产出,是对周围环境所作出的反应。这里把环境对政治系统的影响称之为输入,也即要求或支持,它是公共政策的起点 (戴维·伊斯顿,1999,43页)。这便为利益表达机制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

阿尔蒙德则在伊斯顿研究的基础上对 “输入—输出”理论作了进一步的发展,他认为,政治过程包括两个阶段:将要求传导到政府机构的输入过程和作出贯彻和决定内容的输出过程。在他的理论中,明确地提出了利益表达这一概念。在他看来,典型的利益表达是通过传播媒体和一系列利益集团实现的。(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1987,210页)政治过程的运作、利益的综合与实现,都是以利益表达为起始的。利益表达能够通过法定形式,使公众 “进入”政府决策过程,使公民从被管理的对象变成参与性力量,也使政治制度能够照顾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当然,大众传媒是协助公众进行利益表达的主要渠道之一。

由于公共利益的判断过程是一个牵涉多种因素的错综复杂的过程,在多元利益结构的社会环境下,要使政府的判断和决策不偏离公共利益的轨道,必须有各利益主体对其利益进行充分表达。这样,一方面可以弥补由于信息不足而造成的政府决策的缺陷,减少因政策失误和执行偏差而对公共利益及公民权利造成的侵害和损失;另一方面还可以有效防止因政府自利性动机和利益集团的影响而造成公共决策偏离公共利益的现象,保证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对于执政党而言,将公民利益诉求合理吸收到执政党的政策当中,实现和维护公民的利益诉求,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如果社会中相当数量的利益群体无法通过有效的通道表达利益诉求,那么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由于信息的不完善将无法反映社会利益关系,因而必然导致社会利益格局的失衡,从而造成社会冲突和不稳定。可以说,无表达则无公共利益,充分的利益表达是公共利益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2.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是社会的减压阀

中国当前的社会稳定压力较大,压力的根源来自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利益分化与冲突。其一是在当前正在进行的转型中,并非所有人都是获利者,还出现了大量的利益 “相对受损者”乃至 “绝对受损者”,这些人对社会有明显的不满情绪。其二是社会利益的分化必然形成各方利益的博弈,而博弈机制不完善,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维护,引发了大量的利益冲突,造成了广泛的社会不满。这些不满的积累会使社会情绪处于紧张和不稳定的状态,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就容易出现民众情绪爆发现象和社会动荡。

如何缓解社会稳定的压力?科塞 (L.COSER)认为,为了防止社会失控,社会系统要“提供排泄敌对和进攻性情绪的制度。这些安全阀制度通过阻止其他方面可能的冲突或通过减轻其破坏性的影响而有助于维护这个系统。这些制度提供敌对情绪的替代目标以及发泄的手段。通过这些安全阀,敌意不致指向原初的目标”(L.科塞,1989,33页)。亦即通过一定机制,将社会的不满情绪进行有序排放或转移,以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这就是“减压阀”机制。

通过建立日常化的、有效的渠道,使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利益诉求得以表达,一是可以使政治系统能够及时地吸纳社会成员的意见、愿望和要求,保持政治系统对社会变迁的吸纳功能。二是可以使各利益主体相互沟通,化解由于不了解造成的误会和不满,以促成彼此之间相互谅解,达成社会共识。三是让包括不满、反抗在内的各种社会情绪得到经常性的表达和释放,使社会成员的压抑、亢奋等各种失衡心理得以及时疏导和散发,从而避免挫折能量在社会底层不断积累,造成社会情绪的淤积乃至爆发。减压阀机制是一种从源头上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

二、利益表达渠道不畅

(一)利益表达成为现阶段的社会公共需求

社会转型是利益表达问题凸显的根本动力。1979年以后,我国社会的利益结构从一元化向多元化转变,不同的利益主体必然要寻求各种渠道来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并尽力使其诉求进入公共决策过程,从而制度性实现自身的利益。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开始由生存型阶段进入发展型新阶段 (迟福林, 2005)。生存型阶段社会利益结构分化程度较低,社会阶层分化不明显,利益关系相对简单。进入发展型新阶段,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复杂化,分化组合,特别是市场化转型带来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调整不仅仅触及个体利益,而且往往涉及某个社会群体或阶层的利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大量产生,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具有普遍性。由此,社会利益的矛盾和冲突日益增多,利益的表达和诉求日益迫切,已经成为现阶段的社会公共需求。

(二)现有利益表达渠道不通畅

2007年年底的 《瞭望》周刊曾经发文指出:近些年来,从各种渠道体现出来的公众利益诉求的数量日益增多,增幅越来越大,而现有渠道不足、表达不畅的状况日益突出。本书认为,现有的利益表达渠道是不少的,主要问题还是在于这些渠道不通畅,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从表面上看,较之西方国家,中国社会成员的利益表达途径并不算少,有各类新闻媒体,还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信访制度等,以及各种形式的行政领导接待制度 (如公开接待日、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但对于普通社会大众而言,这些渠道往往存在着梗阻现象,无法满足他们有效表达利益诉求的意愿。

下面以选举和信访制度为例对上文观点加以说明。在现代民主国家,选举是公民表达利益的根本途径。我国宪法也把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置于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的前列。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作用有所增强,但不可否认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存在着不少缺陷,主要是现行人大代表选举程序难以完全确保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利益代表关系,难以完全确保人大代表与政府工作人员之间的权力授受关系。正如有的专家指出的那样,在这种情况下,“选举作为公民进行利益表达根本渠道的功能,实际上非常微弱”(王中汝,2004)。而专为利益受损者准备的信访制度,在现实中作为 “安慰剂”的作用远大于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学者于建嵘甚至建议撤销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信访机构,把信访集中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代表来真正实现利益表达和监督 (于建嵘,2009)。至于原本属于公众利益表达主渠道的新闻媒体,现阶段还是以宣传功能为主,对民众利益表达的容纳程度,仍远远落后于民众的期望。

(三)利益表达渠道不通畅的原因

1.观念误区

过去,对利益表达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一是觉得现有制度已经足够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忽视了民众切身利益的表达;二是往往过多地从政治角度来理解利益表达,一说到公众的利益表达,就觉得 “不好控制”,是 “敏感问题”,结果往往导致利益表达不够有效;三是对社会稳定的理解存在偏差。片面强调把一切问题 “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死守”,以权力强制对待民意诉求,堵塞了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正常渠道。

2.政治体制滞后

公众利益表达不充分、不通畅的主要根源在于现行体制。

(1)表达系统尚未适应利益多元格局。

制度刚性是指当外部环境变化需要变革制度时,制度难以按照需要相应地及时变化。这是转型社会经常出现的问题,我国社会现行的表达机制也存在这种状况。

在现阶段,社会利益结构多元化之后,不同利益主体开始觉醒,公众 “物质利益诉求与政治诉求和权利诉求相交织的态势”已经被激活,多样化利益诉求迅速增长,这就对利益表达系统的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其通过不断的调整来逐渐完善,从而将大多数利益表达纳入体制化渠道。但是现行利益表达机制的主要框架来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政治体制,是一种半封闭的、以由上到下的单向利益表达为主的机制,缺乏适应现阶段利益表达格局的能力和弹性,因此对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实现各方利益的充分表达上显得非常无力。

(2)“压力型”体制造成的变异。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级政府部门采取了用包括经济增长率在内的各种指标考核下级官员政绩的做法。到后来,这类考核愈演愈烈、指标体系越分越细、越来越多,GDP增长、招商引资、就业安置、计划生育……凡此种种,逢事必考,而且很多指标还实行“一票否决制”。上级政府根据考核的结果,按得分的多少判断下级部门及其官员的表现,并以此作为对下级官员升降的重要根据。在这种考核制度下,千方百计完成指标、用尽一切手段拼出个好的排名,成为下级政府工作的中心任务,这就是 “一手高指标,一手乌纱帽”和由众多 “一票否决权”构成的 “压力型”体制 (荣敬本、何增科,1998)。

在 “压力型”体制之下,中央提出的 “以稳定促和谐”的发展理念在基层往往会发生变异。上级部门都把 “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列为考核下级官员政绩的一个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但现实是许多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有限,社会矛盾频发,无法真正实现这一考核目标。为了保证考核过关,某些地方政府形成了一种畸形的稳定逻辑:稳定就是群众安分守己、和谐就是风平浪静。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没有围堵政府大门,无大规模上访,没有大的聚众闹事,就可以对上有个交代。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地方政府就高度紧张,不惜耗费一切资源,用尽一切手段,把负面消息捂住,把群众堵住。在这种 “不管是不是真正的稳定,只要看起来像稳定”的逻辑之下,只要本地区 “没有事情发生”,或者发生的 “事情”没有进入上级的视野,就能在 “综治维稳工作考评、和谐单位目标考核”中取得高分,安定和谐局面即算达成。因此,在对利益表达和冲突问题的处理中,政府的精力主要不是用在疏导和协调上,而是用在抑制和善后上。有的地方政府官员甚至对正常的意见与利益表达进行打击报复,比如 “彭水诗案”“河南灵宝县跨省拘捕发帖者案”等。既然对一条表示不满的手机短信、一篇说明事实真相的网文,都可以动用侦察机关,试图把当事人抓进去判刑,那么可想而知,在这种气氛和格局下,很难有人敢于亮明身份表达不同的利益诉求,利益表达渠道再多再完善,也只能成为摆设。山东新泰市信访局的做法就很能说明问题,信访局网站上的一篇 “经验交流”总结了当地打击越级上访户的“经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一批,精神司法鉴定治疗一批,集中办班培训管掉一批。”当地多名对征地拆迁不满的上访农民被政府抓回后送进精神病院,直到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才被放出。新泰市也因 “信访成绩突出”而被山东省授予 “先进称号”。在这种稳定逻辑下,不单是信访,包括媒体在内的所有利益表达渠道都会出现梗阻现象。

3.媒体的功能发挥受到限制

就当前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传统主流媒体主要是充当 “党和政府的喉舌”角色,以正确的舆论宣传增进公众对执政党和政府行为的认知,以政治权威的意志为导向来整合社会。传统媒体的这一定位和功能是与当前我国经济、政治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已经并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是,以人为本观念的深入人心、民主政治改革的日益深化、社会多元开放的持续扩展,向传统媒体提出了一个与时俱进的历史命题,那就是:媒体如何更加勇敢坚定、更加广泛包容地承担起 “公共空间”的社会责任,自觉地将自己建设成为促进公共意见充分表达和讨论的有效载体。在这方面,传统媒体与此目标之间目前仍然有很大差距,民众的利益呼声尚难以通过媒体得到及时、充分的表达。

人民论坛杂志社于2009年组织了一次 “什么是社会最有效的 ‘减压阀’”的问卷调查,其中一个问题是 “您认为哪个渠道最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果69%的受访者选择 “网络”,12.7%的受访者选择 “传统媒体”(人民论坛 “千人问卷”调查组,2009)。与网络相比,选择传统媒体的比例如此之低,说明媒体对民意的表达存在明显欠缺,大部分民众利益的表达呈现体制外的特征。

(四)利益表达渠道不畅的危害

1.利益分配不平衡,公共利益受损

利益表达渠道不通畅,是对于占社会成员大多数的普通大众而言的。在任何一个社会,强势集团从来不存在利益表达渠道不通畅的问题。这个群体掌握着更多的社会资源,有更强的表达能力,与决策集团有更为紧密的联系,或者本身就是决策集团的成员,可以方便地对公共决策施加影响。这个群体将自身利益制度化的能力远远高于一般社会群体。如果普通民众的利益得不到公开的、充分的表达;或者公开的利益表达机制失效,导致真正有效的利益表达往往在私下进行,那么就必然会造成政治吸纳的偏颇。在民众利益因为表达困难而难以进入公共决策程序的同时,强势利益集团却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趁机对公共政策进行利益输入,最终导致利益集团 “俘获国家”的困境,乃至造成社会利益结构断裂,即 “民众的利益诉求无从影响政府决策这么一种状况”(陈映芳,2003)。在这种状况下,政府官员对民众不承担利益责任,执政党政策与下层利益诉求分离,国家对各阶层的利益配置严重失调,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社会矛盾冲突剧烈。

2.发展与秩序不可兼得

抑制公众的利益表达,实质上是一种通过压制矛盾来解决矛盾的手法。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大量矛盾和问题,超过了现行政治系统的容纳和化解能力,政府往往求助于强制性的力量,即国家警力的不断强化和高强度的行政干预来维持政治秩序的稳定。但是这种技术性的手段没有真正消除滋生冲突的社会根源,只是权宜之计。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讲,依靠政治权力的强控制可以塑造政治秩序,但不能长久地维持政治秩序。强制力所带来的社会服从是一种被迫的服从,这种服从不是建立在政府对社会成员的利益满足之上,因此无法取得社会的长久认同。如果利益长期得不到有效表达,自身利益得不到实现,那么就会加剧人们对政治系统的认同危机,使政治体系陷入 “越控制,越冲突;越冲突,越控制”的怪圈之中,造成发展与秩序不可得兼的局面。

3.社会不满情绪积累,压力增大

一般来说,利益表达有三种形式:一是 “圆桌政治”,即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在利益表达中实现利益的汇合。二是 “街头政治”,即在没有制度化的表达渠道的情况下,采取非制度化的渠道,如罢工、请愿、游行、示威等公开表达形式。三是 “夜晚政治”,即上述形式通道不畅的情况下,采取反社会行为,如各种刑事犯罪和恐怖活动,与社会对抗(夏禹龙,2003)。

这就提醒我们,人是一个由各种利益、欲望组合而成的有机体,一定会有需要满足的利益,而民众的利益表达则如同社会的气压,必须通过某种形式排遣出来。即便不能通过媒体,也会通过其他渠道表现出来。如果存在着有效的、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那么即便社会上存在着不满情绪,也会通过这种机制让压力得以释放,社会情绪虽有波动,也会保持在理性的范围之内,不会发展为冲突或犯罪活动。

如果民众的利益表达愿望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得以满足,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选择极端的方式。尤其是 “对于那些在利益分化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阶层来说,他们更倾向于用非理性的方式进行表达”(蒋俊明、阎静,2004)。比如静坐、集体上访、非法举行集会游行、围堵和冲击党政机关、阻塞交通、罢工罢课等,甚至以犯罪行为报复社会。带头者要么不站出来,一旦站出来就义无反顾,抱着鱼死网破的决绝,这种在压制下产生的暴烈方式对社会的破坏性很大,而且对社会认知和心理有明显的不良影响。

政治学理论认为,如果政治系统不能向社会提供经常化、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和压力释放机制,以满足人们各方面的利益要求,就必然会造成人们心理上的挫折感、沮丧感,且会强化社会不满。在短期内,公民对国家可能采取消极退避的冷漠态度,对国家的忠诚度下降;而如果利益长期得不到有效的表达,那么民众对政治的不满就有可能转化为民怨,而民怨的积累最终将以暴力或骚乱的形式爆发出来,导致政治系统承受极其沉重的压力,以至于再也不能承受时,该系统就会崩溃。

在中国,因为公众合法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段不足,渠道不畅,所以各种非理性的利益表达行为便大量产生。而与非理性表达行为相伴随的,是非理性的情绪在蔓延。这种非理性情绪的积累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在 《人民论坛》杂志社于2009年组织的问卷调查中,受访者回答 “我国目前的 ‘减压阀’多了还是少了”的问题时,83.2%的人认为“少了”。(人民论坛 “千人问卷”调查组,2009)从客观上来看,社会上确实存在着民怨积聚、官民对立越来越严重的情形,普通民众中涌动着普遍的 “仇官”“仇富”“仇精英”情绪,一旦碰上某些社会事件,就会突然迸发出来,以至于有论者认为中国基层社会 “戾气遍地,暗流涌动”,而这种非理性的怨毒情绪,正是利益表达不畅的孪生兄弟。民意若水,堵则成灾,所以广东省省委书记汪洋强调要畅通民意,冲破言论的 “堰 (言)塞湖”。

如何畅通民众的利益表达,有效地化解戾气,减少政府和民众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隔阂,促进社会和谐,是摆在媒体从业者面前的难题。如果不开启利益表达的大门,则利益矛盾无法解决,日积月累会酝酿出更严重的危机;如果开启,诸多相互冲突的表达行动可能会以不可控的方式和力度冲击试图为它提供空间的体制,严重者会造成社会的动荡。孙立平教授认为,“必须在利益表达和社会稳定之间取得平衡,底线是社会稳定,上限是利益表达,两者之间的就是形成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的空间”(孙立平,2006)。

三、真正发挥利益表达的“减压阀”作用

既然民众的利益表达已经成为当前的社会公共需求,利益表达机制就应该适应社会公共需求的变化。民众的利益诉求和表达需要 “出气口”,需要 “减压阀”,即充分的、制度化的表达渠道,以正确引导社会中的利益表达行为,缓解社会压力。减压阀机制的建立,关键在于真正发挥已有渠道尤其是大众传媒的作用,让民众的意愿得到日常性的表达和排遣。

党政部门要首先改变观念。以理性、务实的态度对待利益问题尤其是对待利益表达问题。利益冲突是现代社会的正常现象,利益表达是民众的正当需求。就绝大部分利益表达的性质而言,“体现的是具体利益关系,表达的是具体利益要求”(孙立平,2005)。而且在利益表达的初、中期,参与者会很自觉地将利益表达控制在有限的利益要求范围内,利益表达的方式比较克制,如果表达渠道畅通,解决利益矛盾的措施有效,这些冲突一般都会被逐渐消解。如果民意缺乏出口,利益矛盾得不到解决,那么社会秩序就会处于高危状态,而且,经过压制后的民意宣泄往往失去理性,成为破坏和暴乱的催化剂。即便是某些利益冲突最终导致了群体性事件和社会运动,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导致这些事件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利益诉求得到了公开表达,而是利益的矛盾冲突本身未能得到解决,甚至有时正是因为民众的利益诉求被压制的缘故。

作为社会表达的公共渠道,媒体应该尽可能地传达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不同利益群体和公民的声音,让这些声音被社会聆听。卡伦教授曾制作了一个民主媒体体系的运作模式(图4-1),他设想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媒体,充分与社会各个阶层相联系,并实现最广泛的社会表达 (詹姆斯·卡伦,2006,139页)。

图4-1 卡伦所构想的民主媒介体系的运作模式图

在这个传媒体系中,“公民媒体部分”(CIVIC MEDIA SECTOR)主要为社会团体和公民组织服务,可以促使各公民组织积极反应,表达多样化,富有效率。“社会市场媒体部分”(SOCIAL MARKET MEDIA SECTOR)则主要指那些由国家支持,在市场中运营的为少数群体服务的传媒,它可以让传统的媒体格局中处于边缘的群体得以表达。“私人媒体部分”(PRIVATE MEDIA SECTOR)以商业利益为目的,但它对公众的娱乐需求更具有响应力,而且也会增加媒体系统的多样性 (詹姆斯·卡伦,2006,140—143页)。

“公共服务电视部分”处于整个传媒体系的核心部位。它应该优先报道社会公共事务,并为不同的意见观点留出表达的空间来,可以让社会公众集聚起来相互讨论有关社会管理的问题。卡伦将这种模式称之为 “民主统合模式”(DEMOCRATIC CORPORATIST)。

卡伦所设想的这个传媒体系,以公共媒体的服务为主体,兼容民间的、专业的、社会市场的和私人的多元声音,是一个理想模型。卡伦教授是从西方发达国家的语境来看问题的,其论述不要说是对中国媒体,即便是对西方媒体而言都可谓奢侈。我们可以将这一目标作为长期发展的方向,但当务之急在于放松对媒体的过多束缚,使大众可以近用媒体,从而引导民众的利益得到有序的、理性的表达,以便通过合理的利益协商,化解社会中的紧张与对立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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