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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台”的功能发挥

时间:2023-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整合 ,是指社会通过各种方式将社会结构的不同因素、不同部分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提高社会一体化程度的过程。社会的有效运行依赖于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的平衡与协调。媒体作为社会 “整合台”的功能,包括利益协商与公共参与两大部分。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就是公民对社会公共生活的参与不断扩大的过程。

社会整合 (SOCIAL INTEGRATION),是指社会通过各种方式将社会结构的不同因素、不同部分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提高社会一体化程度的过程。社会的有效运行依赖于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的平衡与协调。社会利益结构越是多元化,我们就越是需要一种整合与协调的机制,使社会各阶层、各群体能够彼此认同,和谐相处,否则,社会就有可能因为分化而分裂,从而导致社会大规模冲突。美国社会学家安东尼·欧伯箫认为,社会整合力高,发生社会运动的可能性就低;社会整合力低,发生社会运动的可能性就高 (OBER-SCHALL,1973)。

大众传媒是社会整合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应该阐明社会的共同价值规范和共同利益,帮助各社会群体参与公共生活,进行利益协商,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促进社会不同部分之间的利益整合。

媒体作为社会 “整合台”的功能,包括利益协商与公共参与两大部分。

一、利益协商

(一)利益分化与利益协商

一个成熟的现代社会应该是一个利益有分化而无悬殊的社会。要想 “无悬殊”,则必须 “有协商”。因为改革是一个社会利益重大调整的过程,它会带来巨大的收益,也要付出相应的改革成本。如何分享改革成果,分担改革成本,是一个关系到社会利益结构是否合理的重大问题。这一问题必须经由充分而慎重的公共讨论与协商,方能保证较为合理的结果,即改革成果由全社会共同分享,改革成本由全社会共同承担。如果没有协商,某一事物所关涉的利益越重大,该事物的结果就越容易遭到扭曲。

中国社会利益格局在向多元化发展的过程当中,由于利益表达与协商机制的不完善,改革的成果分享与成本分担不公,已经出现了利益悬殊、社会断裂的危险。孙立平教授在“断裂三部曲”中,探讨了由于不同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上存在的巨大差异所导致的社会断裂现象,以及一个断裂社会的运作逻辑。他认为,“社会权利的失衡”不断地复制并再生产出巨大的社会不公与社会裂痕,日趋呈现出结构性层面的上层阶级化、下层碎片化,进而出现行动层面的上层寡头化、下层民粹化的趋势,即社会裂痕不断扩大,鸿沟不断加深 (孙立平,2004)。

马立诚教授曾经讲述过他的一次经历:

今年5月,我在某市演讲结束之后,一个打工的人问我:“马老师,你知道我们这里贫富差距有多大吗?我们在这里三辈子也买不起房子,有病不敢看,所以我们怀念过去的时代。”一位老者站起来驳斥他:“你这是倒退。”

这一场景,形象而深刻地反映出社会的断裂。利益结构不合理导致的分配悬殊会造成社会矛盾和社会心理的疏离,为冷漠、敌视与冲突埋下种子。

要使社会分化而不断裂,我们就必须让各利益主体参与到社会利益的分配过程之中,让具有不同利益要求的社会群体之间能够进行对话,让代表不同利益的观点得到讨论与修改,最终遴选出获得最广泛支持、最接近于公共利益的方案。公开公正的利益协商是解决利益分配问题的最佳方式,因为它除了能够保证合理的结果之外,还能够提升公共理性,达成各利益主体之间的谅解与团结。

(二)媒体作为协商渠道

既然媒体应该为公众提供利益表达的渠道,让社会得知各群体的利益诉求,它也应该提供一个供大家讨论协商的 “媒体论坛”(MEDIA FORUM)。按照民主理论的设想,媒体被看成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公共空间,在这里,公众对一些公共问题进行公开、自由的理性讨论,讨论会产生对某一问题的看法,而这种看法会指引社会中公众的行动,促使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描绘了进行公共协商的理想场景。他认为,在一个社会中,“理想的情况是在相对独立于国家政权之外的公民社会中,各种利益集团可以通过大众媒体就关乎自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的政治辩论、交流,从而影响政治进程”(哈贝马斯, 1999,35页),这就是所谓的公共领域。公共领域在本质上是一个协商性的概念,“它是以在一个共享的空间中聚集在一起、作为平等的参与者进行相互对话的个体为基础的”(汪晖、许燕,2008)。在公共领域视角下,媒体是社会整合的平台,它作为国家与社会之间、利益集团之间的公共讨论场所,具有开展谈判、达成妥协、实现利益平衡的功能。正是通过媒体,不同社会运动的诉求和政治性辩论得以进入国家的政治生活之中,使得国家的公共决策不是在权力机制下自发运转,也不是在少数利益群体的支配下调整方向,而是在与各种社会运动的互动中、在真正的政治性组织及其相互辩论之中形成公共决策。

事实上,在媒体的讨论中必定会出现各种冲突、斗争,因为传媒是在社会环境中运作的,社会中关于资源与权力的分配所产生的种种冲突、矛盾,也会在媒体讨论中得到延续。所以媒体作为公共论坛,应该反映出社会的多元性,并协助社会在多元利益之间进行公平协商,引导他们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社会中的不同社会组织和群体之间,在有关社会机会、公共资源的获取方面是存在实质性的利益差异的。利益差异导致了社会价值观的不同,这些不同的社会组织对于怎样才算一个 “好”社会的理解也有极大偏差。为了能够有一个公平的协商结果,不同的思想应该在媒体讨论中找到比较合适的表达渠道 (詹姆斯·卡伦等,2006,126页)。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媒体必须帮助弱势群体进入到利益协商中,尽可能地保证社会各阶层话语权的公平,以防止社会利益分配中对弱势群体产生挤出效应。

二、公共参与

公众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参与是民主政治的核心理念之一,民主的本质就在于参与。英国政治学者基思·福克斯指出,政治参与不仅是一种治理方法,而且服务于更广泛的目的——将公民凝聚在一起、教育公民使之掌握治理的艺术。公共参与不但可以使民主政体保持活力,还能在那些具有不同利益的公民之间培育一种认同感,有利于形成共同的政治文化。公共参与还可以保证公共决策与公民意愿之间的呼应,防止精英集团的暗箱操作(基思·福克斯,2008,121页)。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就是公民对社会公共生活的参与不断扩大的过程。一个国家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和水平越高,这个国家的政治发展程度就越高 (燕继荣,2006,115页)。俞可平也指出,国家应该鼓励而不是禁止公民的积极参与,否则的话这个制度就不是一个民主制度 (俞可平,2006,25页)。

公民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最可依赖和最经常采用的手段就是大众传媒。托克维尔在 《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谈到了当时最重要的大众媒体——报纸在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中所起到的作用:

第一是志同道合者的联合。因为除了古希腊时代的城邦,一个社会共同体所包含的人群往往超出彼此相识、直接交往的范围,如果希望缔结契约协调彼此的权利和利益,那首先就必须实现缔约者,尤其是代表着各种利益或主张的志同道合者之间的相识与结合。托克维尔写道:大多数人希望联合和需要联合,但是办不到,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微不足道,分散于各地,互不认识……但是,有了报纸,就使他们当中的每个人可以知道他人在同一时期,但却是分别产生的想法和感受。于是,大家终于会合而团结在一起了。

第二是共同行动。由于人们散处各地,彼此之间没有巩固和永久的联系,他们未必明了彼此间利益的共同性,因此,就必须提供一种表达与交流方式,使他们明白有一种共同的利益 “要求他们将自己的力量与其他一切人的力量自愿联合起来”,共同行动。托克维尔主张,“只有利用报纸,才能经常地和顺利地做到这一点。只有报纸,才能在同一时间将同一思想灌注于无数人的脑海……报纸的功用不仅在于向大多数人提出共同的计划,而且还在于向他们提供所拟计划的共同执行办法”(托克维尔,1988,639—664页)。

有了这样的联合与共同行动,各个不同的志同道合者群体就可能相互交流与妥协,从而缔结彼此都可以接受的契约。这种契约可能是实体形式的代议制政府制定的政策或法律,也可能是无形的社会舆论。

托克维尔谈到的联合与共同行动,实际上就是媒体在促进公共参与过程中最重要的功能:塑造公众。

公众是民主的灵魂。但是公众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大众 (MASS)。美国政治学家布鲁默认为,公众是 “围绕公共生活中的某个议题或目标而形成的,其主要目的,是倡导某种利益或观念或促成政治变革”(BLUMEN,1939)。

公众的特征有三个:其一,公众的形成有明显的目的性。公众围绕社会中的某一议题而形成,并对其加以讨论;其二,公众是理性的。他们承认关于某一议题彼此间有差异,并相互尊重和容忍,求同存异;其三,公众之间存在积极的互动。他们相互交换意见,其结果即产生了公共舆论 (罗以澄、刘兢,2006)。公众并非天然存在,实际上,大众更有可能成为一盘散沙或者 “群氓”,而不是公众。如果得不到充足的信息与讨论空间,民众将无法联合,即便聚集起来也无法形成有质量的理性讨论,不过是一盘散沙。而选择性的信息喂养与煽动,则会造成更恶劣的后果——群氓。

真正的公众必须经过大众传媒的努力塑造才能形成。在理想状态下,这一过程包括:(1)充分的公共信息传播以造就耳聪目明的公民,他们能意识到社会生活中的共同问题之所在;(2)在自由、开放的场景下得以充分地表达其意愿或利益;(3)经此形成利益群体;(4)将利益理性地表达为政治意愿 (潘忠党,2008)。

为促进公共参与,传媒应该成为公众教育的工具,让他们为政治民主做好准备。新闻媒体要尽可能地通过议程设置、新闻架构的办法,激发公民兴趣,让公众注意到公共政策、政治人物和社会问题等公众事务,提高公民对于公共事务的知识。只有当公民了解政府的各项事务、各种决策的时候,他们才会积极地参与到政治中来。研究表明,一个人越是关注本地区新闻,他越是有可能参与有关社区问题的讨论。

同时,媒体还应尽可能地提供公共参与的近用渠道。社会的每一个成员皆应有接近、利用媒体发表意见的自由。“媒体接近权”概念的首倡者美国学者巴隆认为,一般社会成员也应该可以利用传播媒体阐述主张、发表言论以及开展各种社会和文化活动。这项权利赋予了传媒向受众开放的义务和责任,并鼓励媒体破除在公众接近自身过程中面临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等各种壁垒,以使这一权利落到实处。如果某些社会群体一直无法接近利用媒体,实际上就等于将这些群体排除在社会主流之外,会造成社会成员的参与困难、沟通和交流程度低下,以及社会认同与社会整合度的降低。

在当前的社会转型中,由于国家主导的模式没有改变,以及民主政治的不完善,公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度还很低,公共决策主要还是一个 “自给自足”的体系,致使民众利益无法有效输入到决策体系中,这是导致利益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许多人指出,在诸如国企改革、医疗改革,以及住房改革这样涉及众多人利益的重大改革举措上,公众参与是非常缺乏的,甚至越是利益相关的改革,越是缺乏公共参与。在利益冲突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当前民众 “参与程度低”与 “参与需求高”的矛盾,需要加以妥善解决。在十五届五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要 “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应以此为导向,改进传媒管理中的 “低参与”抑制政策,在保证社会秩序的前提下,逐步开放媒体在公共参与中的功能发挥。

既然利益分化的局面已经形成,随着利益主体发育成熟,民众的利益诉求和公共参与的愿望及能力都会增加,各阶层在社会生活中的利益博弈也将成为常态,这是避免不了的趋势。如果通过强制性的手段,抑制民众的利益表达与公共参与,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威胁,求得暂时的社会稳定,那么就必将导致社会利益的悬殊,不满情绪淤积,社会冲突增多,并可能消解政党执政的合法性。历史经验表明,个别人的问题不解决,就会成为多数人的问题;合法的方式不能解决,就会以非法的方式解决;和平的方式不能解决,就会以暴力的方式解决;小的问题不解决,就会酿成大的问题。如果大众的利益诉求长期无法得到表达,各群体各阶层的利益协商不能公平进行,公共利益得不到维护,那么公众的利益诉求就会越来越与权利诉求乃至政治诉求结合起来,呈现出反体制的倾向。一部分群体性事件已经呈现出这种危险的苗头。

和谐社会的构筑,关键在于社会利益关系的平衡和协调。我们必须承认不同群体利益的合法性,拓宽政治参与的渠道,使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要求能够通过大众传媒及时表达出来,并通过广泛的协商、合作和妥协来寻求共同利益的汇合点,缩小利益差距。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利益矛盾,实现社会的有机团结与长久稳定。

案例分析:番禺区居民抗议修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中的社会冲突及其解决

一、事件概述

2009年,广州市番禺区准备修建以垃圾焚烧为能源的发电厂,该计划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当地民众的强烈反响,番禺人开展了一场反对垃圾焚烧的运动。在经历长达三个多月的维权活动后,2009年12月20日,番禺区政府表示,对于垃圾处理的方式和电厂选址,番禺区将重新进行讨论和论证。

二、事件背景

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垃圾焚烧发电的优惠政策:一是发电量全部收购;二是免除增值税的征收,并在所得税上享受减免政策;三是国家会以垃圾处理补贴的方式向企业支付服务费,即所谓的垃圾处置费。

2007年通过的 《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十一五”规划》明确要求,加大发展焚烧处理技术,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479项,其中垃圾焚烧厂82座,平均单座焚烧厂的日处理能力约为810吨。为此国家财政总投资将达到589亿元。

在近600亿元的大蛋糕面前,各地均快马加鞭,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进入了一个高潮阶段,2007年后,拟建和在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达到近60座。

三、事件过程

以2009年11月23日番禺区居民集体上访为分界线,事件走向发生了变化。在这之前,维权行动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2009年9月24日到10月17日广州市环卫局接访期间。9月24日,《新快报》发表了一则 《番禺建垃圾焚烧厂30万业主急红眼》的报道。报道中,番禺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周剑辉声明,番禺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经基本完成征地工作,其中谢村地段已经完成征地补偿工作,大石会江地段已与村民签好协议,下周将完成征地补偿工作。项目环评工作正在进行。

报道在电厂选址周围的小区引发轰动。一场建设绿色家园、抵制垃圾焚烧厂的活动,开始在网络论坛上自发酝酿。

10月13、14日两天,业主们自发出资、设计并制作了大量传单,在各小区人流密集处派发,向路人一一解释垃圾焚烧厂的危害。相关的QQ群和论坛都建立起来。联络和讨论过后,业主们开始采取实质性行动,在广州碧桂园、海龙湾、丽江花园等楼盘发起了反对垃圾焚烧的签名征集活动,最终,有数千人签名的意见书上交到广州市环卫局。

第二阶段是从10月18日到10月30日番禺区市政园林局情况通报会。在此期间,番禺区居民向市区各个政府部门提交了反对意见书,但没有得到实质性答复。抵制活动进入胶着期。在 “情况通报会”上,虽然会场内多位应邀而来的专家都力撑建立垃圾焚烧厂。但番禺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局长周剑辉在会上表示,“在项目环评未通过前绝不开工”。

第三阶段是11月23日之前,这期间多名维权积极分子被派出所传唤,本地媒体的报道明显减少,维权活动进入低潮期。但与此同时,互联网上关于垃圾焚烧的危害性的讨论越来越深入,部分番禺区业主开始独立调查位于之前兴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附近的李坑村的污染状况,而一份李坑村村民的癌症死亡名单开始在网上流传。央视等中央媒体介入,番禺区居民维权事件的舆论不断升级,最终政府表示,在11月23日,市城管委将进行关于垃圾焚烧的接访。而在接访日前一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市政府副秘书长强硬表示:“垃圾焚烧将坚定不移地推进。”

11月23日,广州市城管委第一个公开接访日,番禺区居民集体上访,成为此次维权行动的一个分水岭。人们在城管委楼前开始聚集,反对建厂的声音占据绝大多数,也仍有深受垃圾填埋之苦的居民前来支持建设垃圾焚烧厂,两方和平相处,出现了有序而热烈的“散步”场面。10时许,人群开始自发转向广州市政府。10点半,人群到达市政府门口。人越聚越多,高峰时有逾千人在现场,警察出现并维持秩序。下午两点半,政府开始要求民众撤离,市民陆续离开接访现场。

此后,事态发生扭转,市政府改换口径,区政府放出全民公决的风声。民众完成了诉求的表达,也将用垃圾分类来减缓直至取消焚烧厂的意见明确提了出来。但政府并未明确表示要改变决策,事件进入了新的僵持阶段。

在僵持之际,12月2日至4日,广州媒体陆续揭露了市政府官员与垃圾焚烧集团的利益关联,垃圾焚烧项目的正当性受到沉重打击。

2009年12月20日,应网民的邀请,番禺区区委书记谭应华与业主代表面对面交流,表示对于垃圾处理方式和电厂选址,番禺区将重新进行讨论和论证。谭应华还说:“今后不光是垃圾焚烧,任何重大民生项目在上马之前,都要公开广泛地听取民意。”

四、事发地特征

番禺区有一片大型居民社区,被称为华南板块,该板块有超千亩的楼盘8个,另有若干几十亩至百亩不等的中小楼盘,目前居住于此的共有30万人。

由于这里没有化工厂和重工业建设,因而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广州市区及周边的许多白领都喜欢在此置业。他们绝大多数非本地土生土长,户籍不在此处,工作在广州市区,故而被称为新番禺人。他们的共同之处,是有良好的教育、稳定的事业、不菲的收入,均属中等收入阶层。

广东省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领头羊,广州市则以发达的传媒业、宽松的传媒环境而著称,公民论政的氛围在广州向来浓厚,高声议论行政得失,群起指点政策优劣已成常态。媒体和民众有意且能够介入公共事务,独立表达诉求,这是此地的传统和现实。

《南都周刊》如此描述这里的居民:

他们看香港的翡翠台和本港台,看好莱坞的大片,在天涯和凯迪上发帖,在淘宝上购物,用QQ群约周末自驾游。

他们开始成为社区论坛里的活跃分子,在那里讨论大大小小的社区事务。他们开始认同个人权利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认为公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于民众的授权,公共事务必须要尊重民意并符合程序。

……

最后,不可避免地,他们开始行动。他们是地震捐款最积极的一群,是各种慈善和志愿活动最热心的支持者,他们也是自身权利的积极捍卫者。丽江花园的修路风波、祈福新村反对市政规划路的行动、广州奥林匹克花园业委会改选,都是他们显示自身力量的时刻。

而在2009年的这个秋天,当垃圾焚烧的大火烧到广州番禺区的会江村时,它面对的,就是这样一群人。

事后,当地居民自我总结说:“我们有思想,有修养,有知识,有自己的价值观,有各自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我们无组织,但我们有共同的信念,有自觉的纪律,这是很难得的,这种默契来源于大家的受教育程度。”

“我们要告诉所有人:公民维权合法。我们不是刁民,但我们也不是臣民,我们是公民。我们有宪法赋予我们说 ‘不’的权利。”

五、网友中的舆论领袖

42岁的 “阿加西”,出身于大学教授家庭,本科学的是微生物技术专业,当过兼职网球教练,现为自由职业者。2001年他搬入番禺区的碧桂园后,一直是小区里的公共活动积极分子,他曾经在网上发帖,倡议成立业主委员会。“阿加西”9月28日在网上发的一个帖——打算找人一起去参加广州市环卫局的局长接访日活动,被认为是这次维权活动的起点。他懂技术,善于理论总结,坚持用理性手段维权。

80后的 “樱桃白”,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就像一个 “隐居”的人一样,过着枯燥无味的生活,但维权运动一开始,她就以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激情参与了进来,还将 《北京欢迎你》的歌词改成了 《番禺欢迎你》。11月上旬,当 “阿加西”等一批网友被派出所传唤,而本地媒体突然对垃圾焚烧保持沉默,整个维权运动进入最低潮的时候,“樱桃白”在11月8日身穿环保T恤、戴着防毒面具,在广州地铁一号线和三号线里游走了两个小时,后被当地派出所请去 “喝茶”。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反响。有网友评论说,在最艰难的时刻,“她像一个大侠一样冲了出来……这个戴着防毒面具的女子的勇敢举动,极大地唤起了华南人民的勇气和信心”。

32岁的 “巴索风云”,目前在建筑行业从事文职工作。在加入维权活动之后的两个多月中,他几乎没有正常上班。“巴索风云”发起或参与了丽江花园和周边小区几乎所有的重要活动。12月15日,他向番禺区区委书记谭应华公开发出邀请函,邀请他到小区与居民就垃圾分类处理进行公开座谈。随后,谭应华对这一邀请给出积极回应。当12月20日谭应华如约来到丽江花园与居民会谈时,一切均已水到渠成。

六、网络与媒体的作用

(一)网络

正是通过网络,居民们完成了公共协商和联合行动,网络还成为舆论的策源地之一。下仅以 “‘樱桃白’戴防毒面具游地铁”和 “番禺区居民集体上访”两件事为例进行说明。

“‘樱桃白’戴防毒面具游地铁”:11月8日,“樱桃白”戴着防毒面具进入地铁,之后她将自己这一天的经历写成帖子,名为 《今天环保造型游地铁以及在夏滘派出所喝茶的经过》,发布于 “江外江”论坛上。她所写的帖子笔触活泼、言语幽默,还辅以自己 “出格”的防毒面具造型照。当天这个帖子就被疯狂转帖,天涯社区、新浪微博、开心网与番禺区的各大社区论坛均出现了有关 “樱桃白”的文章,网民纷纷向其致敬,称她为 “史上最牛环保妹妹”。反对垃圾焚烧厂建设在国内已不是第一起,但 “樱桃白”的这一举动,借助网络传播,收获了前所未有的引爆效应——番禺区事件一跃成为广州乃至全国的热门议题,并引发中央级媒体的报道潮,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僵局。

“番禺区居民集体上访”:在广州市城管委接访日之前的两周,当地居民就开始计划如何更好地利用这次接访的机会。他们通过网络和手机进行协商,约定当天要穿环保T恤衫,手持车贴,戴上写有 “抵制毒气”的口罩。他们自发印制了数千张传单,在各大楼盘内派发,号召更多的业主11月23日能够一同前去,并群发短信给所有自己认识的番禺区业主,号召 “一人一条短信,一起救救番禺”。

在网上,业主们利用一切可能的渠道来宣传这个难得的机会。无论是新浪微博、开心网、天涯社区还是 “江外江”论坛,随处可见业主们自己制作的交通路线示意图与相关情况介绍。11月23日当天,赶赴现场的业主有上千人。

回顾整个反建电厂事件,可以说,网络在告知、表达、协商、参与、监督这五个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没有网络,民众的反对根本不会成功。

(二)传统媒体

传统媒体在此次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首先将情况告知社会,并进行议程设置;它们完成了民意的表达;它们还揭露了背后的利益关系,使僵局得以打破。

早在10月中旬,广州本地的媒体就开始纷纷跟进,作为华南地区新闻媒体大本营的广州,此时充分显示了作为媒体重镇的实力。广州本地媒体从各个角度对本次事件进行了剖析,各有侧重,起到了知识启蒙与引导民意的作用。

《新快报》的记者始终与业主们保持高度联系,业主们的活动被 《新快报》如实记录,同时它还不间断地发表评论,声援业主,为业主出谋划策。《南方都市报》则发挥了社论优势,其社论直指垃圾焚烧厂选址期间不顾民意的现实,指出政府依法推进垃圾焚烧厂建设,必须将民意纳入考量环节,呼吁民众从合法合理的角度出发,自发保卫家园。此外,《南方都市报》还组建了专门的报道小组,全方位、多角度地跟踪此事。

业主们主动联系了外地媒体,《中国新闻周刊》《财经》等新闻杂志纷纷派遣记者来到广州作进一步的深度调查。

在所有的媒体中,CCTV及 《人民日报》是让业主们最为兴奋的两家。CCTV的 《新闻调查》栏目专门派遣记者来到广州,实地了解民意、观察现实的生态环境,并采访到一些相关官员及学者,在节目中 “说出了我们想说的话”。而 《人民日报》的报道,则被业主理解为来自更权威机构的表态。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对国内135家报纸的监测,中央级媒体、市场化媒体、地方媒体11月份关于番禺区 “垃圾门”的报道篇数,分别是10月的3倍、9倍和6倍。该事件的影响扩展到一些此前对此并不关注的社区,许多不经常上网的业主通过传统媒体,明白了这一事件的严重性。

而在接受外媒采访时,业主们主动回避了 “某些引诱我们说对政府不满的媒体”。

就在政府与民众僵持不下的当口,媒体起了决定性的作用。12月2日至4日,连续三天,广州的媒体揭露了市政府官员与垃圾焚烧项目的利益关联。网络和传统媒体联合挖掘,发现广州市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志毅的弟弟和儿子都与垃圾焚烧控股公司存在密切关联,而吕副秘书长一直 “坚定不移”地推进垃圾焚烧。媒体还发现,原环卫局官员开着焚烧厂建设方送的车。《南方都市报》等多家媒体连续发表社论,要求澄清利益输送疑云。这一轮报道以后,官方的主烧派基本偃旗息鼓。

七、事件意义

这是一场独具一格而又意义深远的维权。就维权者方面来说,没有成形的组织,没有公认的带头人,没有封路、跳桥和暴力袭警,更没有燃烧瓶和自焚;从政府方面来说,没有 “一小撮”和 “不明真相的群众”,没有全副武装的警察和抓捕,没有 “舍小家为大家”的忽悠,政府自始至终承认民众维权合法正当,积极与民众建立沟通机制,承认垃圾焚烧项目必须取得民意的认同。

从诉求性质、运动形式和最终的结果来看,番禺区居民反对垃圾焚烧,颇像是前年厦门反 “PX项目”的继承与延续,但从媒体介入的深远、行动者与意见领袖的相互支持、对利益集团揭露的尖锐、传播方式的多渠道,尤其是从参与者的公民自觉意识和政府的开明态度来看,番禺人站上了更高的台阶。

在番禺区建电厂事件中,我们可以发现,民意的表达与参与,并非像有些人所担忧的,是狂乱和无节制的,相反,它是理性的、建设性的。一个在居民密集地区修建垃圾发电厂,事先未取得公众知情同意,而且由与工程获益者有明显利益关联的官员强力推进的公共决策是否恰当,本身就存在疑问。因此,电厂停建的后果不能视为政府的失败,相反,如果罔顾民意,强行推进,必将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甚至引发长时间的社会不稳定。停建的后果是使公共决策变得更为科学。

在 《南都周刊》盘点2009年城市年度人物栏目中,广州的年度人物是番禺人,这场反对修建垃圾焚烧厂的运动展现了他们的风采。他们寻找材料、分析现状、理性探讨,从而找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他们积极与政府对话;他们从单纯为反对而反对的市民上升为为市政出谋划策的公民。在广州这个以成熟市民社会著称的城市,番禺人以他们的行动,证明了真正的现代公民意识正在这个城市萌芽成长。

有评论称,这是一起标志性的事件。事情的结果是一小步,公民社会的成长是一大步。这一大步得益于政府、公众与媒体的共同努力。

八、类似事件对比

我们再来看看2007年厦门反 “PX项目”中的社会运动和媒体报道:

厦门海沧 “PX项目”是台湾腾龙芳烃公司在厦门的投资项目,PX学名为二甲苯,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该项目总投资额达108亿元人民币,选址位于厦门市海沧台商投资区,投产后年工业产值可达800亿元人民币。2004年2月国务院批准立项,2005年7月国家环保局审查并通过了该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国家发改委将其纳入 “十一五”PX产业规划7个大型 “PX项目”中,并于2006年7月核准通过项目申请报告。原定2007年开工。

鉴于PX是高致癌物,且产区距厦门市区与居民住宅区较近,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政协委员赵玉芬在2007年3月携104名政协委员提案建议 “PX项目”迁址,此提案一经媒体披露,立刻引来厦门人的关注,尤其是在海沧 “未来海岸”买房的业主,更是忧心忡忡。随后,有关PX的帖子在网上成为热点,有些帖子内容还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在厦门市民中广泛流传。短信号召市民们在6月1日到市政府 “散步”,抗议 “PX项目”。

厦门政府很快做出反应。为了阻止 “散步”游行,厦门市环保局局长在5月28日的 《厦门日报》上回应关于 “PX项目”的环保问题。次日,负责 “PX项目”的腾龙芳烃 (厦门)有限公司总经理林英宗博士又在 《厦门晚报》试图以科学为基础解释有关PX的一些问题。5月30日,厦门市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缓建 “PX项目”。

但是政府的以上妥协并未说服厦门市民。6月1日,集体 “散步”游行在警员观察下如期举行。厦门环保组织对反 “PX项目”运动有过支持,然而集体 “散步”未曾按规定提交申请,理论上有违法之嫌,环保组织决定在 “不组织,不反对”的策略下与 “散步”保持距离。这就令 “散步”游行变成具有很大的自发性的行动。幸运的是,在 “散步”中涌现出来的一些领袖人物对游行的有序进行作出了很大贡献。特别是一个曾参与过保钓运动的老将,他有多次组织社会运动的经验,他把 “散步”游行群众引向非商业区以减低其对市民生活的干扰,同时他再三敦促 “散步”群众自我节制,以防打砸抢事件的发生,这些都为 “散步”游行的平和结束提供了保证。

厦门地方政府的克制也为游行的平和结束创造了条件。在政府官员里,虽有异地为官者注重以政绩为重,大部分地方官员在情感上并不愿意因为 “PX项目”而损坏厦门 “联合国最佳居住城市”的形象。同时,奉命维持秩序的警员大部分为当地居民,他们中的许多人同情这场运动,这就使得甚至在 “散步”中因为越轨行为而被拘捕的市民也能在短期拘留期间备受礼遇。

媒体并不是反 “PX项目”运动的发起者。但是,一旦该运动进入记者的视野后,媒体马上投入,加以支持,并为运动的成功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那就是媒体的报道空间乃至于整个运动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中某些部门的支持,而这些支持的基础则来自当前中国新型国家和社会关系下政府各部门之间在利益和立场上的不同。

赵玉芬提案后,厦门当地的媒体在地方政府的控制下保持了沉默。但是,不受厦门政府控制的中央媒体和异地媒体却大胆介入,捅破了对反 “PX项目”运动报道的限制,隔山打牛模式取得了效果。

2007年3月12日,《中国化工报》发表 《百名委员建议厦门海沧 “PX项目”迁址》。三天后,《中国青年报》发文 《建议厦门一重化工项目迁址》。此后到5月中下旬,《第一财经日报》《中国商报》《中国保险报》等都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但是大发行量的主流媒体在这一阶段对该运动的报道十分有限。

尽管如此,有关厦门 “PX项目”的内容在网络媒体上被广泛转载。号召反对“PX项目”,进行集体 “散步”的短信更是在QQ群、MSN和手机等传播载体上迅速流传。

新媒体中的舆论给了主流媒体压力和动力。5月30日,《南方周末》头版发文《百亿化工项目引发剧毒传闻厦门果断叫停应对公共危机》,引发了全国对此事件的关注。6月1日开始的为期两天的 “散步”游行与 《南方周末》文章相互作用,将反“PX项目”运动推向高潮。

“散步”游行成功后,当地媒体不仅开始大量报道围绕 “PX项目”而引发的争端,而且在报道方式上也由强调工程的经济效益转为强调市民的利益。到12月,环保总局第二个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出台时,媒体对该运动的正面报道达到第二次高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出台后,厦门网发起公众投票,结果是5.5万票反对 “PX项目”,仅3000票支持。

在媒体和民意的压力下,厦门市政府在12月11日以公开和随机取样的方式选择并邀请了100名相关人士进行座谈。在与会者的普遍反对下,厦门市政府在会后公开宣布暂停 “PX项目”,反 “PX项目”运动就这样在新旧媒体的积极支持下取得了胜利。(资料来源:林芬、赵鼎新:《霸权文化缺失下的中国新闻和社会运动》)

将番禺区反垃圾焚烧事件与厦门反 “PX项目”事件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厦门和广州都属于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城市化程度高,其中大量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居民是熟练的网络用户,这给其表达和组织带来了便利。也就是说,两地都有发育了的公民社会,有能够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络进行表达与交流的中等收入阶层,这是一切变化产生的基础。

而且,作为大城市,两地的政府在治理水平上都比较高,对公民的利益表达行为相对比较宽容,愿意和民众进行理性沟通,而不是一味采取压制的办法,这就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另外,媒体的作用非常重要。活跃和富有批判精神的媒体,营造出一个使人们能够参与讨论公共事务——尤其是与他们的切身利益相关的议题——的氛围。网络和传统媒体的互动,在告知、表达和协商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成为社会进步的催化剂。

我们再来看看瓮安事件和石首事件,它们之间也有一些共性。

首先,事发地都是我国中西部的小城市,当地政府治理水平较低,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遇到冲突事件,政府主要采用压制的手法,与民众之间没有有效的沟通,导致事件升级,最终演化为暴力冲突。

其次,当地缺乏合理的社会结构。在中西部的小城市中,只有强大的政府与弱小的、一盘散沙式的大众,基本没有中等收入阶层,当然也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理性人群的联合行动,冲突的走向也就难以控制,一遇突发事件,大众易聚集而成群氓。

最后,媒体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媒体本应是社会沟通的渠道,在这两起事件中却没有起到作用。事发之前,当地谣言满天飞。在瓮安事件中,当地谣传女孩是被奸杀的,在场者是县委书记和县长的亲戚,但在长达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当地电视台和广播对这一在民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的事件毫无反应。事件平息后,石宗源强调:“在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能不能在第一时间及时、真实、准确地发布信息,正确地引导舆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至关重要。”石首市领导显然没有吸取瓮安的教训。从2009年6月17日发现青年厨师尸体,家属喊冤,一直到20日深夜,当地政府领导都没有出现说明情况。各种小道消息流传,围观群众有增无减,增援警力受到阻拦,而当地媒体却将真相扭曲为 “石首市多部门联合举办公交车火灾事故处置演习”。这种行为,使媒体完全被民众抛弃。

九、总结

我们将这四起事件进行对比可以发现,社会冲突有两种呈现方式:一种是非暴力集体诉求,一种是暴力宣泄对抗。无论是番禺电厂事件、厦门反 “PX项目”事件,还是更早的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其中都出现了理性的非暴力集体行动,正是这种非暴力行动使社会冲突控制在公共协商的层面,避免了暴力事件的产生。这种非暴力的集体诉求模式对于中国社会的价值贡献已经远远超越暴力式泄愤事件的贡献,它表现出一种非常有价值的、积极的转变:在利益冲突中,公共利益并不是一定要以某种难以接受的代价才能获得。而这种积极的转变能否实现,部分取决于大众传媒的 “雷达站”“减压阀”和 “整合台”的功能是否充分发挥,是否能起到理性的促进作用。

科塞认为,“冲突在社会变迁中不可避免。冲突并不完全是坏事,但也并不是所有的冲突对社会都是有用的”(L.科塞,1989,9页)。要想使社会冲突尽量变得 “有用”,同时又尽量减轻它的负面影响,就必须首先以表达和协商促进社会沟通,避免冲突暴力化,降低冲突的烈度。另外,我们还要有合理的政治机制,可以将社会冲突中所表达出来的利益和要求加以合理吸纳,进而将其制度化,从而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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