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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看待少儿出版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时间:2023-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邹韬奋先生的论述,虽然未使用到出版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这样的表达,但实际上所论述的正是我们今天出版人仍要认真思考和正确处理的一对效益关系问题。从邹韬奋先生的论述中,我们也可以认识到,少儿出版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不是一对矛盾,而是可以互为目的,互为基础,相辅相成的。

少儿出版的经济效益,是指少儿读者消费少儿读物,使少儿读物实现的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与生产少儿读物所占用和耗费的劳动相比较的差值。少儿出版的社会效益则是指少儿出版物通过发行销售和传播,满足少年儿童对精神文化的需要,进而对少年儿童读者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带来一定的推动作用。

关于出版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讨论由来已久。早在50多年前,我国出版界的老前辈邹韬奋先生就说过:“因为我们所共同努力的是文化事业,所以必须顾到事业性,因为我们是自食其力,是靠自己的收入来支持事业,来发展事业,所以同时必须顾到商业性,这两个方面是应该相辅相成的,不应该对立起来。”“不但如此,我们为着要发展事业,在不违背我们事业性的范围内(我们当然不能为了赚钱而作含有毒菌落后的事业),必须尽力赚钱,因为我们所赚的钱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用到事业上面去。”邹韬奋先生的论述,虽然未使用到出版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这样的表达,但实际上所论述的正是我们今天出版人仍要认真思考和正确处理的一对效益关系问题。

从邹韬奋先生的论述中,我们也可以认识到,少儿出版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不是一对矛盾,而是可以互为目的,互为基础,相辅相成的。少儿出版作为一个社会生产部门,虽然具有生产精神文化产品的特殊性,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正如恩格斯所说:“劳动产品超出维持劳动的费用而形成的剩余,以及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从这种剩余中的形成和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继续发展的基础。”[1]它与其他生产部门也同样具有依靠产品销售来维持再生产和员工经济收入、为社会增添物质财富的共性,因此经济效益是少儿出版者必然要追求的一个重要而现实的目标。而从少儿出版社会效益的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少儿出版的社会效益与其经济效益是无法截然分开的,少儿出版社会效益的实现基础正是少儿读者对于少儿读物的消费,没有读者的消费,少儿读物不能通过发行到达少儿读者的手中、被少儿读者阅读,又怎能对少年儿童的发展产生影响,发挥积极作用呢? (虽然有些少儿读物是以免费发放和赠阅的形式到达少儿读者手中的,但在整个少儿读物的消费中,毕竟只占有极小的比例。)而社会效益则应成为少儿出版追求的根本目标。邓小平同志曾在讲话中指出:“思想文化教育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贺圣遂在《文化目的与深度出版》中也指出:“出版是一种经济行为,讲码洋、利润和效益,更是一种文化事业,具有标志着认识自然和社会,从事掌控和改变客观世界的能力提升到何种程度的文化所必然具有的一般属性,它的利益的实现与它的文化含量,从本质上讲是成正比的。”[2]而从马斯洛关于人的需求层次理论来看,人们度过了物质需求、安全需求的初级需求阶段后,就会开始追求精神文化及自我实现层面的目标,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儿童综合素质培养日益重视,优秀的少儿读物必然具有巨大的需求和消费市场,因为少儿出版的价值正在于满足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这一点上,美国编辑沃尔夫说得最尖锐:“……我个人并不相信利润是最重要的衡量因素。不管怎样,不是总有那么多钱可以赚。假如你的兴趣是不计任何代价,求取暴利,那么你干脆去卖鞋子算了。至少卖不出去的鞋子你还可以留着自己穿。”[3]话虽尖锐,少儿出版人却可以从其中体会到一个深刻的道理:出版业有自己的特殊性,出版人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追求。对于出版社会效益的追求并不是现今才提出的新的要求,这种要求是与出版活动相伴而生的,只是到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轫的时候,它才开始异化。直到现在,“美国出版业还在两种传统功能之间的巨大混乱中拉锯:第一种是经常被拿来大声宣扬的高尚的‘文化使命感’……第二种是出版的‘纯商业目的’”。① 对于少儿出版人而言,所面对的是国家、民族、整个人类的未来——少年儿童,身上背负的责任更为重大,对少儿出版社会效益的追求就更不可懈怠。

近些年,随着出版体制的变革,少儿出版作为营利性的出版机构被推向了市场,逐渐开始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种变革使得一些人出现了认识上的偏差,认为走市场经济的道路就是要强调经济效益,讲金钱收益,表现出了强烈的功利性出版倾向,引发了一些人价值取向的转变,认为在新的出版体制下,少儿出版应该以经济效益为优先考虑的目标,这样才是真正实现了企业化,真正是在进行市场化经营。在这样一种经济价值取向的影响下,少儿出版的特殊性被忽视和淡化,“即使强调出版企业的文化属性,也往往比较肤浅,只落实到产品上。”②当前少儿出版出现的一些问题,正是这种经济价值取向带来的不良影响。

我们强调少儿出版社会效益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必要讨论少儿出版的经济效益,从少儿出版的本质来说,我们是不能够回避追求经济效益这一问题的。少儿出版从本质上来讲,所

① 格罗斯主编:《编辑人的世界》,齐若兰译,中国工人出版社2000年版。

② 张建中:《出版业转制后更应坚持文化出版的核心理念》,《编辑之友》2004年第5期,第4页。从事的是面向少年儿童的精神生产,而“精神生产是马克思在总结近代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和德国的古典哲学之后提出的。前者主要从‘物’的角度来研究,把精神生产看作是国民经济财富增长的原因和手段;后者主要从‘人’的角度来研究,把精神生产理解为人性的张扬和超越,是人的主体性的生产的根据。它们都是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重要遗产”。[4]从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少儿出版从本质上来讲,并不排斥与经济之间的联系,全面而深刻地进行少儿出版的研究,同样也不能无视少儿出版业不可避免带有的商业性质。少儿出版生产的产品少儿读物最终要以商品的形态进入市场进行销售,就要按照市场的需求来组织生产,并依据市场规律办事,接受市场竞争,注重经济效益。

少儿出版要健康向上发展,担负起自己面向未来的重大文化责任、社会责任,关键不在于回避经济利益的追求,而在于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这与少儿出版的产品——少儿读物的特殊性有着密切关系。少儿读物的确具有商品性,能够经过销售为少儿出版创造经济效益,但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价值具有多元性。除经济价值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它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少儿读物作为提供给少年儿童的商品,必须具备有益性,有益于少年儿童,有益于社会,这是少儿出版所必须遵循的行业准则。邓小平曾明确指出:“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5]由此可见,少儿出版的经济价值不能作为衡量少儿出版业绩的第一位的标准,它从属于少儿出版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政治价值,少儿出版行为不能完全依据市场的需要、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否则必然背离少儿出版的宗旨,造成少儿出版物市场的混乱,给少年儿童带来危害,给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带来不利的影响。成熟的并且成功的出版公司或出版人都会将文化出版理念渗透到自己的出版企业当中。也就是说,做出版并不纯粹为了赚钱。我国台湾出版界有句俗话:“要人破产去搞出版”;西方也有类似的说法:“要想赚钱就不要搞出版。”早在200多年前,法国著名思想家和出版家狄德罗对依靠出书赚钱也作过形象的描述:“出版者不乏烦恼,他们的愿望是出版与销售量成正比的书籍……(但)通常的情况是,他们每发行十种图书,一般只能有一种是发行很好的畅销书;四种是在较长时间里可以收支相抵的所谓划算的书;还有五种就是压仓的滞销书了。”[6]由此可见,少儿出版也并不是轻易就能赚钱的行业,少儿出版的文化属性、少儿出版的服务对象——少儿群体自身的特点、少儿群体对于社会和人类的特殊意义决定了出版人必须秉承文化出版的理念,富有高度的文化责任感和文化自觉性,这是它获取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障。美国经济学家T.Cowen曾说过,商业不仅不反文化,相反它还是把文化活动推向高峰的原动力。少儿出版要想生存,要想繁荣发展,必须重视自身所担负的“面对未来”的重大社会责任。

[1] 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第191页。

[2] 贺圣遂:《文化目的与深度出版》,《中国编辑》2001年第1期。

[3] 格罗斯主编:《编辑人的世界》,齐若兰译,中国工人出版社2000年版。

[4] 景中强:《马克思主义精神生产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0页。

[5]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5页。

[6] 毛峰:《“莱布尼茨—狄德罗”定律:中国出版业的价值导向与战略重组》,《中国出版》2005年第4期,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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