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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特点与分级

时间:2023-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防御地震灾害是一项长期的巨大投入,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地震地质灾害除造成房屋大量倒塌损坏,基础设施损毁,工农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外,还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汶川地震地质灾害有如下特点:地震地质灾害范围广、规模大、破坏力强,特别是地震烈度在Ⅸ度以上的地区表现尤为明显。5.地震断层对地震灾害分布的影响极大。

一、地震灾害特点

与台风、火山喷发、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相比,地震灾害有以下特点:

(一)突发性

由于人类对地震的预测还处于探索阶段,对发生的绝大多数地震不能做出准确预报,使得地震的发生往往出乎人们的预料。并且地震作用的时间很短,最短十几秒,最长几百秒,就会造成山崩地裂、房倒屋塌,使人猝不及防。

(二)毁灭性

大地震在短时间内会造成几十至数万平方千米范围内的山河变形、建筑毁坏、基础设施损毁,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瘫痪地震灾区经济社会功能。据统计20世纪的一百年内,全世界因地震死亡的人数达100多万人,占各种自然灾害死亡总数的54%,平均每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几十亿美元。

(三)复合性

强烈地震造成的直接灾害、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相叠加,会呈现出大面积的复合链式灾害。随着全球一体化和国际分工的细化,一个地区突发的大震巨灾事件,将对区域和国际经济社会造成严重冲击与影响。

(四)社会影响深远

大地震由于突发性强、伤亡惨重、经济损失巨大,往往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对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的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造成巨大冲击。同时,一次地震的破坏区域虽然有限,有感范围却很大,波及面广,对人们心理上的影响也比较大,这些都可能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五)防御难度大

对某个地区而言,破坏性地震的发生往往是小概率事件,也许几十年遇到一次,也许上百年、上千年甚至上万年遇到一次,但一旦遭遇就会造成灭顶之灾。如何防御好地震,既需要搞清楚本区域的地震活动构造、地震危险性和地震危害性,又要不断加大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投入,保持新建和已有的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防御地震灾害是一项长期的巨大投入,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我国位于世界两大地震带——环太平洋地震带与欧亚地震带的交汇部位,受太平洋板块、印度板块和菲律宾板块的挤压,地震断裂带十分发育,地震活动具有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分布广的特点,是一个地震灾害严重的国家。统计资料表明,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上都发生过6级以上地震,全国处在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地区的面积达312万平方公里,有136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位于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并且发生在我国大陆的绝大多数地震都是震源深度在5~20公里范围内的浅源地震。我国大陆地震是全球板内地震类型最全的,既有孤立型、双震型、震群型地震,又有前震—主震型、主震—余震型地震。

二、汶川地震地质灾害特点

汶川地震触发的地质灾害种类多,破坏大。地震发震断层龙门山断裂的中央断裂和前山断裂错动,出露地表,分别形成了长约240公里和70公里的地表破裂带;地震触发大规模滑坡、崩塌、滚石及泥石流、堰塞湖等灾害举世罕见。触发的崩塌、滚石和滑坡约1万多处,在四川省境内有7100处。形成大、小堰塞湖多达104个,又构成次生水灾的威胁。地震地质灾害除造成房屋大量倒塌损坏,基础设施损毁,工农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外,还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汶川地震地质灾害有如下特点:

(1)地震地质灾害范围广、规模大、破坏力强,特别是地震烈度在Ⅸ度以上的地区表现尤为明显。

(2)地震引发的崩塌、滑坡堆积物在强降雨条件下可进一步诱发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3)由于地震引发的崩塌、滑坡灾害与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有关,因而,这些灾害相对集中于岩性较软、构造复杂、岩体破碎、完整性差的地带。对于岩体工程性质好的地带,局部受地形地貌影响,陡坡和陡坎地带也有崩塌、滑坡发生,但规模不大,数量远不如岩土体工程性质差的地带,如灾区内志留系、泥盆系、三叠系地层出露分布范围内,崩塌、滑坡灾害发育。

(4)在四川盆地,有些地震烈度6度区出现砂土液化,且出现深层土液化和砂砾土液化等特殊现象,致使相当多的液化区农田毁损、建筑物倒塌。

(5)地震触发的地质灾害集中分布在距活动构造2千米之内,向外围明显减弱。但是距离发震断层几百千米之外,也有零星崩塌或滚石发生,甚至伤人。

(6)地震地质灾害在区域分布上组合特征不同,西南部主要以崩塌灾害为主,北部主要以滑坡灾害为主。

三、影响地震灾害的主要因素

(一)地震作用

震级越大,释放的能量也越大,可能造成的灾害也就越严重。在震级相同的情况下,震源深度越浅,离地面越近,地面受到的地震作用越强,破坏也就越重。一些震源深度特别浅的地震,即使震级不太大,也可能造成“小震致灾”和“中震大灾”。另外深夜发生的地震,较白天更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寒冷或炎热季节发生的地震,被埋压的受困群众若长时间处在低温或高温环境,搜救不及时,则容易丧生。

(二)场地条件

场地条件对地震灾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同岩性场地的地震灾害差别显著,如位于冲积土层以及沼泽地等松散软弱地基上的建筑,比位于坚硬岩石上的建筑破坏重。

2.土层上房屋的破坏具有选择性。如1985年墨西哥米却肯州地震在墨西哥城软土场地上造成许多十层左右建筑严重破坏,甚至倒塌,而其他高度的房屋破坏很轻或无破坏。

3.房屋建筑若建在小山包或山梁上,则地震灾害比周边严重;而且山包越高,坡度越陡,土层越厚,地震灾害越重。

4.盆地的地震灾害比外围严重。如云南的施甸县位于断陷盆地,土层很软,历次地震的灾害都比周围重,而且最重的是盆地边缘。

5.地震断层对地震灾害分布的影响极大。极震区往往沿发震断层走向展布,特别是出露地表的大规模断层错动几乎无坚不摧。

6.有些场地存在地基容易失稳的地貌和地质条件。一些不稳定的岩土斜坡在地震的触发下常发生滑坡、崩塌、塌陷、滚石等,导致公路、铁路、管线和房屋破坏,甚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三)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程度

如果地震发生在人烟稀少的地区,地震再大,也不会造成大的伤亡或损失。反之,如果地震发生在人口稠密、经济发达、财富集中的地区,就可能造成巨大的灾害。

(四)震前综合防御和应急准备是否充分

如果在地震发生前消除潜在地震风险隐患,使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厂矿企业、学校医院等建筑物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公众具备防震减灾意识和一定的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充分,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地震灾害分级

目前,我国按照地震震级、发震地点、人员死亡(含失踪)数量和经济损失程度等确定地震灾害等级。2012年9月修订印发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把地震灾害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具体规定如下:

(一)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首都圈、长江和珠江三角洲等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二)重大地震灾害

指造成50~300人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7.0级地震;首都圈、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6.0级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三)较大地震灾害

指造成10~50人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6.0级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5.0级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四)一般地震灾害

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5.0级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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