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借鉴已有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力争做到以下方面的创新:
一是从应然性角度对传媒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进行系统研究。传媒为什么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其产生的逻辑起点是什么?什么原由决定了传媒必然担当起社会责任?本文借用角色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契约关系理论等理论来分析传媒社会责任产生的原因,通过追问传媒社会责任是怎么产生的,来构建传媒社会责任产生的逻辑前提与理论依据,有一定的创新性。
二是通过对传媒社会责任内涵的界定来明确中国传媒社会责任的内容层次。传媒究竟要承担哪些具体的责任,一方面被传媒社会责任这一顶大帽子给遮盖了;另一方面不同的国家由于历史传统、社会文化不同有着不同的内容。本文通过责任、社会责任、传媒的社会责任层层梳理来明确传媒社会责任的概念,再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框定了中国传媒社会责任构成的主要内容层次,这应说是一种新的尝试。
三是尝试建构了判断中国传媒社会责任缺失的标准。传媒失责了?传媒未失责?“失”与“未失”到目前没有一个判断的标准,往往是靠分析传媒的内容来作出主观的判断。笔者不揣冒昧,从大众传媒社会责任的价值标准、大众传媒社会责任的角色标准、大众传媒社会责任的内容标准三个方面建立了一个“当代中国大众传媒社会责任的总体性标准”。尽管还很粗浅,但形成了有一些自身特色的理论建构。
四是系统研究了中国传媒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原因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本文突破了传媒社会责任缺失“四大公害”的分类模式,从传媒行为不端、行为过度、行为不力三个层面描述了我国传媒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借用场域理论、市场失灵、角色冲突等理论分析了失责的原因;并从两分开到三分开、建设负责任的组织文化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在这些方面,应说有一定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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