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技术的运用及信息时代的到来给人们带来了全新的虚拟生存方式[16]。
一、虚拟社区的概述
(一)定义分析[17]
作为一个分析术语来说,社区概念处在社会学概念的中间层面,处在个人与社会整体中间的社会组织层面。运用相对中性方式定义的虚拟社区为能表现出以下特征的任何实体:
(1)它是由互动人们组成的群组,且与他人互动不需要地理聚集点。
(2)它的组成成员由重要的社会纽带联结,对社区有强烈的情感依附。
(3)它的组成成员的社会互动围绕着一个清楚的包含共享目标的意图,或一个共享特性身份,或共享的兴趣。
(4)它的组成人员参与到广泛的社会交换过程,包括共同的生产和消费。
(5)它是由IT支持的中介沟通过程。
上述几个要素基本涵盖了虚拟社区的核心组成特征,第一要素把研究兴趣限制在群组,包括消费者的聚集体,同时也暗含了其“虚拟”的特性;第二要素强调社区成员关系形成凝聚的内在纽带和情感共同体;第三要素描述的是社区形成的动机如共享的目标、身份和兴趣等;第四要素强调的是社区交换的本质以及潜在的经济效用;第五要素则表明了虚拟社区的技术特性。在内涵上,虚拟社区是一个由活动、互动和情感这些社会要素组织而成的有机体;在外延上,虚拟社区为一个社会性、心理性、规范性和物理性的实体,涵盖了社区、博客交友类等各种社区形式。
(二)虚拟社区的特征[18]
1.虚拟性
在网络社会中,身份呈现出虚拟性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身份的电子文本化,也就是说利用以文字、声音、图像和符号为主的一系列信息来描绘和体现主体身份的特征,最终浓缩为虚拟字符代替的网络身份标识或虚拟ID,是区别于现实生活的文本身份。
2.多重性
网络社会的发展和成熟为人们选择多种身份、体验不同人生创造了可能性。相对于现实社会的交往活动,借助于网络的交往因身份的虚拟性、隐匿性和交往过程中身体不在场等优势,使得主体在交往活动中可以较为自由地进入和退出,身份既可以是唯一、可确认的,又可以呈现多重且流动的状态,网民可选取多重虚拟身份来构建基本信息,重塑性格特质,表达内在感受。
3.投射性
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核心架构起的虚拟网络社会,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具有数字化特征的成员结构、虚拟性本质的社会关系和资源高度整合的社会形态。同现实社会一样,网络社会的本质依旧是人类交互活动的产物和社会关系连接、社会成员交往的结果。网络虚拟身份的存在虽然以虚拟的网络社会为平台,以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交往规则为基础,但最终仍然回归到以真实的人为行为主体的层面上。也就是说网络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并不是独立的,而是依赖于现实社会,因此,虚拟身份也相应地呈现对现实社会生活中真实身份投射性的特征。
4.隐匿性
网络是一种去中心的、具有发散特征的传播,这就让个人形成完全分散、个性化的信息系统成为可能。运用网络虚拟身份进行的互动行为最为显著的特征——匿名性,使得人们在网络中的互动多是以虚拟的网络ID或者昵称出现,全部或部分隐匿自己在现实社会交往中与身份相关联的性别、年龄、社会地位等基本信息,并且能够依照自我的性格倾向、行为动机行事,较少地受到人际关系的影响和社会规范的制约。与此同时,网络虚拟身份之间的互动和信息的传递突破了时间及场景的枷锁,使非同步、非面对面、身体不在场的交往成为可能,人们在文化水平、成长背景、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对言语行为的影响程度大大降低。并且因其虚拟的特征,人们可以在时空中任意穿梭,以自己决定的面貌出现,塑造单一的或者诸多的虚拟身份。
(三)虚拟身份下的“自我认知”困境
1.自我认知的概念
最早提出自我认知概念的是美国心理学家、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先驱詹姆斯。他认为自我可以分为“主我”和“宾我”两部分。主我是指人们在认识自我的过程中所具有的一切心理过程,如知觉、记忆、思维等,在自我认知中主要用于积极知觉和思考。宾我是指人们如何感觉和思考他们自己的过程,如“我是谁”“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等。这些思考和认知形成了人们对自己的看法,同样也形成了自我概念或自我意识[19]。
20世纪80年代,我国学者也开始对自我认知进行研究。张春兴教授认为:“自我认知是个体对自己各个方面的认知,包括自己的兴趣、爱好、性格、欲望等方面。”[20]黄希庭教授认为:“自我认知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有结构的、有评价性并且可以将他人的评价区分开来。”[21]
2.虚拟身份下的“自我”特点[22]
在现实生活中,自我认知是个体进行多种认知行动的综合结果,通过社会生活中不同的价值评价形成的自我意识。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虚拟”生活由此产生[23]。
(1)不真实性。网络环境中的交流不是现实生活中面对面的交流,而是一种纯文本的间接交流方式。在这种交流中,人们无法识别对方的表情、性别、年龄以及性格,交流双方可以随意创造出自我认可的完美形象。
(2)角色的多样性。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某一场景中拥有固定角色,而在网络环境中,交往的客体、讨论的话题、交往的环境以及交流的主体随时都会发生变化,个体扮演的角色也就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3)隐蔽性。在网络环境下,个体之间的交往都是在匿名状态下进行的。双方除了在网络上交流,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没有任何交集。网络环境中的个体可以随时随地中断交往,也可以自由发表言论和观点,而不在乎别人的评价。
3.网络环境下“自我认知”的困境[24]
(1)自我一致性的弱化。由于网络交往的隐蔽性、可塑性、多中心性,在虚拟的信息网络中可以同时在不同的页面和窗口间进行转换,根据爱好和兴趣来定义自己的角色,在同一时间的不同世界扮演多重角色,并且随意地定义自己、肢解自己,从而形成网络中的多个“虚拟自我”。因为不断地在现实和虚拟之间穿梭,徘徊在虚拟自我和现实自我之间,所以很难在现实自我与虚拟自我之间进行良好转化,导致“真实自我”与多个“虚拟自我”产生冲突,自我内在一致性被打破,致使社会中的个体不能认识真正的自我,不知道或不清楚我是谁,不知道哪个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
(2)公共性自我意识的减弱。由于网络环境下不再受到现实规范的制约,公共性自我意识——对自我社会方面的关注——减弱。个体会对现实社会中的某些规则、承诺视而不见或者心存侥幸,认为现实可以和网络世界一样无须承担某些责任。
(3)自我价值判定的非理性化。网络中的自我是按照理想的自我进行塑造的,每个进入网络的人们都可以虚拟自己的姓名、性别、家庭、职业状况等。在信息的接收方面可以排除掉自己认为不利的方面,直接接收对自己有利的信息。网络中自我价值的评定相对较高,可以得到理想的自我,一旦回到实际生活中,现实自我和网络自我的巨大落差会使人们对现实不满,很容易出现情绪失落、沮丧等现象;还有在面对现实的残酷时常常找不到自己的目标,易产生恐惧、焦虑和绝望心理,甚至产生轻生的念头。这些都是自我价值判定的非理性化的表现方式。
(4)个人功利主义行为膨胀。首先,商业化运作的网站通过网络传播激起人们对物化社会的欲望。他们利用低俗化、花边化、流行化的内容和信息使人们陷入一种非自主的欲望和消费之中。其次,在后现代的网络文化中,各种商家和商业运作的模式不断激发人们的发财梦、明星梦,并把现实社会中的物质和财富扩大化。例如网络掀起的“高富帅”“白富美”以及“芙蓉姐姐”等事件无疑不在刺激着每一个人。网络中这些低俗、平庸的炒作信息和内容过度宣扬一种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使得人们对自我追求的定位出现明显偏差。
二、手机成为依赖品
手机的广泛使用已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引起了不少人的担忧。
2014年,一篇名为《Twitter精神病:是罕见的变种抑或是独特症候群?》的论文在《神经和精神疾病杂志》上发表,文中提出了一个理论:社交媒体的使用有可能会“加重甚至是诱发精神病症状”。
当前,人们使用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越来越频繁,不少新的精神疾病和生理疾病也因此开始在生活中出现。艾瑞网盘点了“智能手机病”所包含的以下几种症状。
(一)无手机恐惧症
“无手机恐惧症”这一词汇最早出现于英国邮政部门的一次调查中。调查显示,英国53%的人在手机丢失、没电、欠话费或者连接不上网络时会感到焦虑。无手机恐惧症的典型症状是不愿关机、总想看看有没有未接来电或者新信息、经常给电池充电以及带着手机去卫生间。其中,女性患上该病症的风险比男性高17%,18岁到24岁的年轻人症状最为严重。英国著名的斯旺西大学心理学教授和网络成瘾症专家菲尔·里德教授曾说:“智能手机成瘾,可能与越发严重的社交孤立和抑郁症有关。”
(二)“鼠标手”“触屏指”
图8-1 智能手机中毒测试图
微博上曾热传这张“智能手机中毒测试图”(如图8-1所示),像配图中那样握拳后,手向下,你是否感觉图中所示阴影部分很痛呢?如果是,你很可能患上了“狭窄性腱鞘炎”,其发病与人们过度使用键盘、鼠标、智能手机导致肌腱过度摩擦有关。经常用大拇指玩智能手机的人,其手部肌肉长时间保持快速、紧张的状态,易导致手指、腕部关节过度劳损和手部肌肉痉挛。而长期的肌腱运动会导致腱鞘变厚,引起骨性纤维鞘管狭窄,继而肌腱被过度磨损而发生炎性反应,从而产生疼痛感。
(三)干眼综合症
如今,不少年轻人白天工作用电脑,等车坐车还不忘用手机上网,晚上熄灯后还躺在被窝用手机看小说、看电影。如此长时间地盯着屏幕,会导致干眼、眼睛疲劳酸痛、头痛及视力模糊等症状。激光眼科手术医生大卫·阿兰比(David Allamby)曾提出忠告:智能手机正在伤害人们的眼睛,自智能手机出现以来,英国近视患者的人数增长了35%。如果照此发展下去,他预计,到2033年40%~50%的年龄为30岁的人群会因为使用智能手机以及长期盯着屏幕而患上近视。
(四)“低头族”增加患脊椎病的可能
人类的头部重量约4.5千克,身体长时间前倾,会让脊柱承受过多压力,导致颈部、头部和肩部疼痛。不良生活习惯和长期伏案工作确实会增加患病的可能。英国一项研究显示,经常使用电脑、智能手机或者玩电子游戏会给孩子埋下健康隐患,导致他们面临颈椎及后背疼痛的危险。
(五)手机通话时间过长导致听力下降
据俄罗斯媒体报道,日本生物学家宫本理的研究发现,每天使用手机通话时间达3小时,则8年后会致使听力降低12%。他们认为手机中所使用的扬声器构造对人的听力有害,常用手机紧贴耳部进行通话,会致使人的听力不断下降。报道中还提到,手机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性相较成年人来说更大。若一个未成年人自15岁起,每天使用手机通话3小时,那么在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的情况下,他在50岁时的听力要比正常情况的听力衰减一半。
(六)幽灵震动综合症
所谓的“幽灵震动综合症”是指手机虽然没有来电,但用户却时常产生手机在震动的错觉。“手机在震动”已被网友戏称为“人生一大错觉”。幽灵震动综合症是预期焦虑的结果,影响近70%的手机用户。这些用户已经非常习惯于手机响动,大脑会在他们“需要”的时候,让他们产生手机响动的错觉。研究发现,大约有68%的手机用户出现幽灵震动综合症,其中87%的人每周都会感到幻响,13%的人每天都会产生这种错觉。
(七)睡梦中发短信
痴迷手机程度更深的人甚至会出现在睡梦中发短信而不自知的情况。这种行为通常发生在入睡后两小时内,除了会产生令人尴尬的对话,还会打乱深度睡眠进程,导致人起床后感到筋疲力尽,影响大脑功能。致力治疗打鼾和睡眠问题的乔什·韦伯博士表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包括禁止在卧室使用手机,或者睡前务必关闭手机。
(八)自拍是种“病”
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媒体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帕梅拉·拉特利奇博士撰文称:“自拍经常引发自我放纵或对寻求关注的社会依赖,导致自恋或极度自卑。”她还说:“迷恋自拍可能是年轻人缺乏自信或自我意识的明显标志,可能使他或她出现其他问题。”
(九)Facebook厌食症
有研究结果显示,过度使用Facebook会引发厌食症等饮食障碍问题。据了解,国外某医学博士以960名女子大学生为对象,就Facebook的使用频率与饮食障碍的关联性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95%的受访者都表示每浏览一次Facebook网站大约会花费20分钟时间,日均沉浸在社交网络的时间为1小时以上。该调查还发现,受访者每次访问Facebook网站时,浏览照片的时间越长,就越容易对自己的容貌产生不满,从而产生节食、减肥的想法。
(十)注意力缺陷、多动症
经常使用智能手机会让人们陷入一种持续的“多任务”状态,甚至会导致“注意力缺失”。经常处在多任务状态的人在处理工作时容易出现注意力显著下降的问题,这大大削减了我们的思考能力,对青少年的影响更为严重。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ETRI)公布的研究显示,青少年使用手机的时间越长,发生“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亦称“儿童多动症”)的可能性就越高。研究结果还显示,青少年对手机电磁辐射的吸收量要比成人多40%,更容易受到电磁辐射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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