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当电视成为美国社会占黄金地位的媒介时,著名的历史学家丹尼尔·布尔斯廷(Daniel Boorstin)出版了他的一本非历史学著作,也就是后来成为传播学经典之一的《形象:美国伪事件指南》或称《形象:美国梦怎么了》(The Image:A Guide to Pseudo-events in America)。书中提出了电视带来的4个社会文化变化:新闻的生产从纯粹的报道新闻到制造新闻(from news-gathering to news-making);电视使英雄成为名人,公众对名人的仿效替代了昔日对英雄的崇拜(from hero to celebrity);传统的理想/理念为主的思维方式被电视时代的形象为主的思维方式取代(from ideal to image);美国建国时期的“美国梦”成了希望的幻影(from American dream to American illusion)[1]。几个变化其实是密切相关的。电视的出现和普及,赋予了新闻和娱乐业从业人员更多的操纵现实、制造幻象、包装名人的技术手段。电视给予观众的肤浅的现场感和即时感,使辨别力尚不很强的青少年把频频在荧屏上露面的名人当成英雄来崇拜。也许更糟糕的是,真正的英雄可能因为经过电视的包装而成为不折不扣的“名人”,从而模糊了观众心目中“英雄”与“名人”的界限。
光阴似箭,一转眼到了21世纪,电视在中国的普及程度和覆盖率及其对观众的影响力,似乎也可以和40年前的美国电视媲美了。首先,我们应该充分肯定电视新闻节目在宣传党和政府方针政策方面的功劳,电视专题节目在反映先进文化方面的贡献,以及电视娱乐节目在调剂人们生活方面的作用。但是,正像金元浦和陶东风两位学者所阐述的那样,电视也在悄悄地对大众施行着一种荧屏的“暴政”,无原则地占有人们的时间和注意力[2]。张锦力也指出,中国电视对文化和演艺界的名人过于客气,几乎从不揭短[3],致使这些名人总在荧屏上占据着原本是英雄才应该拥有的地位,且把这种地位观念传达给广大的受众。
简单地说,英雄和名人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可以使只会唱一首歌的人一夜成名的电视。那么,英雄和名人究竟应该如何区分呢?
稍加思考就会知道,名人的资本是名气,名人的组成要件是形象。用布尔斯廷的话说,名人就是因为有名而有名的人[4]。笔者曾听到一位中学生和他母亲的一段对话:“你知道麦当娜吗?”“不知道。”“你怎么能不知道她呢?谁不知道她呀!这么有名的明星哪能不知道呀!”言下之意,就因为她有名,我们就应该知道她,而不是因为她有什么惊人的业绩。给人这种感觉的人多半是名人,不是英雄,至少不符合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卡莱尔在关于“英雄崇拜”的论述中对英雄这一概念所作的界定[5],也不符合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的英雄观。英雄是以征服环境或征服自己而获得的成就和表现的精神来征服人心,而纯粹的名人则是以自己的形象(包括电视和其他传播媒介上的公众形象)来吸引少不更事的年轻人的注意力,有意或无意地利用后者的从众心理,从而吸引更多人的注意力。说得严厉一点,名人的所谓“成就”是经不起推敲的,在精神价值方面是不能与代表着某种崇高信念的英雄相比的。当然,在电视时代,一个英雄也可以同时是名人,成为青少年心目中一颗耀眼的明星,例如几年前,一家杂志的封面上曾刊出见义勇为的英雄战士徐洪刚被一群少年崇拜者簇拥着的照片,照片题为“我们崇拜这颗星”。无疑,当时的徐洪刚由于电视和巡回报告会的广泛宣传而成了有名的英雄。公平地说,在这种情况下,青少年对他的崇拜之情是健康而积极的,能激励年轻人奋发向上,是正常的英雄崇拜。
可惜的是,生活中有许多另类的例子。单看几个早已家喻户晓的现象,便足以使人对电视制造的伪“英雄”的影响忧心忡忡。第一个例子是日本电视动画片《灌篮高手》播出时,许多少年儿童深深折服于片中篮球高手的技艺,不断地纠缠着家长,要求父母让他们去打篮球,因为可以一夜之间成为英雄。这是简单仿效的例子。第二个例子则不那么简单了,说明了青少年观众受“英雄化”的电视剧角色影响,产生了观念上的认识错误。电视剧《水浒传》是根据经典改编的,其艺术和文化价值自然不容置疑。但是,编导们岂能预料到,剧中的梁山好汉也成了许多中小学生眼中的英雄,甚至于一伙初中生拉起山头、结成团伙,封了“大哥”,学着剧中人的样子去拉同学入伙。有同学不肯,“大哥”便派一伙“兄弟”去把“那厮”痛打一顿。幸亏后来被家长发现了,这伙“好汉”才宣告解散。还有1999年红遍全国的电视连续剧《还珠格格》,导致“小燕子”满天飞,制造了一个新名人赵薇,也同时在青少年中制造了无数“格格迷”,她们把“小燕子”视为无所不能的英雄,还因此把演员也当成崇拜的对象,想方设法找到赵薇的家,向其父母索要赵薇的照片,不给就寻死觅活,弄得赵父天天跑照相馆印照片,仍然供不应求。这一事例当时见诸报端,尽人皆知。随后,便是名人出书、签名售书、主持电视节目、出版个人唱片、拍广告,忙得不亦乐乎。这一切都为了什么呢?不是为了更大更多的“名人效应”吗?因为该剧的演员出名了,她们的名气就成了更加出名的资本。
真正的英雄也许通过电视而成为名人,但真正的英雄却不是电视可以制造出来的。电视技术的特性已经决定了它在超越空间方面占有优势,却往往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电视制造名人的功能主要通过电视连续剧和各类综艺节目来实现。一部长篇电视剧常常可以推出一个新的名人——请注意,是名人,不是英雄。最近的典型例子是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因为该剧使乌克兰演员安德烈·萨米宁在中国成了名人。他之所以成为名人,主要是因为他演绎出了一个中国人广泛认同的英雄。但是,君不见,多少“追星族”成员守候在他访问中国时必经之处,就为了和这个“保尔”握手照相吗?这种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其中有一个因素不可忽视,那就是,电视模糊了部分观众心中真保尔和演员“保尔”的区别,英雄和名人混同了。试想,假如萨米宁演的不是这样一个跨时代和跨国界的英雄,他还会如此出名吗?因此,有心的教育工作者可以抓住这个机会引导和教育青少年观众,帮助他们分清英雄和名人,懂得谁是真正值得崇拜的,应该以何种方式崇拜。
另一个事例是中国的。电视连续剧《女子特警队》中女主角铁红的扮演者雷敏刚刚被评为“中国十大女杰”之一。应该说,她是真正的英雄,多次立功受奖——不是因为会演戏,而是因为她勇敢而智慧。也许我们必须承认电视剧提高了她的知名度,但可贵的是她没有被作为名人来炒作,而是继续在幕后的现实生活中默默地尽着英雄的义务。这是一个成功的例子,因为在此例中电视没有把英雄变为纯粹的名人。这也应该部分地归功于雷敏坚定的军人操守和部队严格的纪律。
崇拜英雄还是崇拜名人?首先,我们需要分析电视的技术特性、电视节目的艺术特性与“追星族”心理之间的联系。难道我们不应该说,“追星族”在很大程度上是电视制造出来的吗? 笔者的一位美国朋友曾多年从事电视新闻报道工作,深知电视摄像机镜头的诱惑和电视荧屏的魅力。她对笔者说:“上电视使你一下子从公众中脱颖而出,高人一等,仿佛对环境有了更多的控制权,因为这么多人都在用欣赏或羡慕的目光注视着你。这种诱惑对年轻的心灵尤其具有腐蚀性。”的确,与其他任何一种媒介相比,电视制造名人的速度和威力都是空前的。虽然新兴的互联网也使一部分人成名,但他们成名之后不是纷纷到电视上亮相吗? 是电视使他们真正在大众中出名。更不用说众多的歌星影星,如果不是借助电视,尤其是电视广告和综艺晚会及娱乐节目,成为名人的程度将是有限的。
在这个传播媒介喧嚣尘上的浮躁的时代,人们有限的注意力被无限地瓜分着。可以说,要引起社会的注意就需要成为名人,甚至是没有真正成就、没有真才实学的名人。快速成名是多少少男少女的梦想;即使不想成名的,也喜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为主的传播渠道“参与”名人的世界,以填补心灵的空虚,减轻心灵的压力。闪闪发光的荧屏正是迎合了不成熟人群的这一心理。有调查表明:中国的中学生上网一是玩游戏,二是关注名人,尤其是演艺圈名人的动态[6]。这是电视影响的延续和扩大。
须知,人性决定了人对外在世界有种种需求。人的生命有软弱性,这是相对于大自然的威力而言;人的生命有缺乏性,人在物质和心灵方面都不是自给自足的,需要与外部环境不断交换才能满足生命的需求;人的生命有多变性,这一特性在社会转型时期表现得特别明显,因为所有个人和机构的自由度都增大了,就意味着生活中的变量也多了,恒定的东西越来越少。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物质生活的丰富;另一方面,发展的代价之一是心灵的更深需求被唤醒,而满足需求的方式似乎在减少,因为连文化和精神产品都是以工业化的运作方式批量生产的。于是,真应了某传播学创始人30多年前所说的,电视成了人们用来填补生命缺憾和生活空白的一种方式[7]。青少年作为一个独立而特殊的群体,仍具有人类的共性。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在形成,而学校与书本的枯燥说教抵不上电视荧屏上一个每日与他们相伴的、可以仿效的形象。这就是班杜拉所说的社会学习和典型示范效果[8]。青少年还处在以形象思维为主的成长阶段,抽象的理念必须通过形象生动的载体来传播,于是电视就乘虚而入,乃至长驱直入了。问题是,电视所传播的理念是否适合成长中的青少年?是否代表着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
面对着这些连成年人也无法回避的人性问题,面对着日益壮大的“追星族”队伍,名人发出了“现在是平民的时代”的喟叹,似乎英雄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那么,我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又如何进行呢?毕竟,英雄人物是理想的最好也最有说服力的载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不能废弃英雄崇拜的传统。虽然英雄的定义和种类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但英雄的行为中体现的真善美代表着人类的某些共同的道德理想,是超越历史的。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为何保尔这一普通的无产阶级英雄在几代中国人的心中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
英雄代表理想,名人倚重形象,两者孰轻孰重,不言自明。笔者无意否定名人在忙碌的现代生活中可以发挥的某些文化功能,但无论如何,电视能赋予名人的某种光环与英雄所代表的精神光辉相比,正如同灯光之于星光。也许,现代人的确活得更讲求实惠,喜欢万家灯火胜过天上的星光,但人间灯火总有熄灭的时候,此时,生命的航船在世界的大海上依靠天上的星光导航。何况,人间灯火总是在大众聚居之处最为耀眼,是有失偏颇地照亮一隅的,是突出人生舞台上的名人的,而天上的星光则公正无私地照耀着地球上的每一个人。这就是英雄所代表的理想和精神所焕发出的光芒。有人说,英雄的理想遥不可及。但这没有关系,因为理想的光总会照亮普通人的心,不像电视荧屏上的闪光灯和聚光灯,是炫人眼目的。
历史告诉我们,真理之光既能为帝王的宫殿增辉,也能照亮穷人的茅舍。传统又告诉我们,真正值得人们崇拜和仿效的英雄往往是真理的孤独的追求者,在黑暗中依靠美德的亮光和真理之光摸索前行,而不是凭借现代传播技术平步青云一步登天的名人。这对我们的电视节目生产(包括新闻和娱乐)应该有所启示。
美国公众沦落为不假思索的电视观众,以名人代替英雄,以形象代替理想,最后就是如布尔斯廷所说的,民族的光辉梦想沦落成了一种幻影[9]。但愿这样的一种过程不要在中国的电视文化发展史上重演。
原文刊载于《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1年第4期。
[1] Daniel J.Boorstin.The Image:A Guide to Pseudo-events in America.New York:Vintage Books, 1961.
[2] 金元浦、陶东风:《阐释中国的焦虑—转型时代的文化解读》,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9年版。
[3] 张锦力:《解密中国电视》,中国城市出版社1999年版。
[4] Daniel J.Boorstin.The Image:A Guide to Pseudo-events in America.New York:Vintage Books, 1961.
[5] 〔英〕托马斯·卡莱尔著:《论英雄和英雄崇拜》,张志民,段忠桥译,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年版。
[6] 张玉梅:《让网络带给学生们创新精神》,《光明日报》2000年11月9日。
[7] Wilbur Schramm,“Communication i n Crisis,”in Bradley S.Greenberg&Edwin B.Parker,eds., The Rennedy Assassination and the American Public:Social Communication in Crisis.Leland Stanford Junior University,1965.
[8] Albert Bandura,“Social Learning Theory of Identificatory Processes,”in D.A.Goslin,ed., Handbook of Socialization Theory and Research.Chicago:Rand Mc Nally,1969.
[9] Daniel J.Boorstin.The Image:AGuide to Pseudo-events in America.New York:Vintage Books, 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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