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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者

时间:2023-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新闻传播者的信息选择和把关人角色,干系重大。(三)新闻传播者是“意识交流的桥梁”新闻传播者作为社会信息的传递者,从社会结构的纵向来看,可联系上与下;而从横向上来看,则可沟通左与右。

新闻传播者不仅在整个的新闻传播活动中处于主体的地位,而且在全部的新闻传播流程中起着主导作用。他们在社会结构中有着极为特殊的身份和角色,记者甚至被称作“无冕之王”,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一、角色定位

新闻传播者的基本角色是新闻信息的传播者和公众领域中的意识交流家,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以各种信息搜集人和传播人的形象活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具体而言,新闻传播者的角色特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新闻传播者是“信息流通的主动力”

作为整个传播行为和活动中的主动者,专业的新闻传播者是使社会信息的流动永不停息的主要推动力。原生态的信息如果没有人去发现、采集并转化为可流动的信息,它就不可能进入传播过程。而如果整个社会都失去了这种对于信息的及时采集和传播,信息也就会凝滞。一个社会如果在信息的流通方面长期缺乏及时和畅通,那就必然会造成整个社会生命力的衰退;反之,一个社会充分保持信息的活跃,才能保证社会血脉的畅通,社会生命力也就自然会强盛。由于信息具有使用不灭的特性,所以信息的传播范围越广、传播力度越大,整个社会的总体信息就越丰富。新闻传播者充当了信息流通传播的专业的角色,使得全社会的信息及时流通和传播。新闻传播者的“信息流通主动力”作用发挥得越好,社会历史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就一定会健康旺盛。

(二)新闻传播者是社会信息传播的主体“选择者”和“把关人”

按照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新闻信息的传播需要经过许多环节的新闻选择,而新闻传播者不仅是新闻信息的传递者,而且又首先是新闻信息流量和流向的控制者与引导者。他们在新闻传播的各个环节担当着“选择者”和“把关人”的角色。所谓把关,是指传播者不可避免地要对信息进行筛选和过滤,而这种筛选和过滤的行为就叫把关(守门)。也就是说,在任何传播活动中都必然要受到一些个人或集团的控制,传播学家们将这一论点发展成为传播学中的把关人理论。一般认为把关人在对信息处理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作用:删去某些信息;增强某些信息的重要性;降低某些信息的重要性。这其中就显然参与和体现着传播者本人的主观选择的倾向或意愿,而新闻传播者当然就是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最主要的“把关人”。既然如此,新闻的把关就肩负了一种巨大的责任,他们对于信息的选择和把关会直接对整个社会和广大公众的利益带来影响。因此,新闻传播者的信息选择和把关人角色,干系重大。

(三)新闻传播者是“意识交流的桥梁”

新闻传播者作为社会信息的传递者,从社会结构的纵向来看,可联系上与下;而从横向上来看,则可沟通左与右。新闻传播活动所传递的信息中,既包括上对下的精神,也包括下对上的意愿。政府、政党、集团通过传播者而向下向外发布政令、政策、方针、计划,使传播者发挥“喉舌”的作用;而基层、民众、外界又有赖于传播者向上级、政党、政府反映意见、建议和呼声,从而发挥“耳目”的作用。在功能健全的条件下,新闻传播者就成了社会上下意识沟通和交流的纽带。尤其是,在这样的一种关系中,新闻传播者还具有“监督权力的镜鉴”的职能和角色。因为,新闻传播者通过大量的社会决策与社会现实的公开报道,使政府官员和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与个人品质处于较高的透明度中,以便全社会对其实施评议和监督。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传播者作为“意识交流的桥梁”,在上与下的关系上,一定不能过于重“喉舌”作用而轻“耳目”作用,这是以往历史上常常出现的问题。至于对左右的沟通方面,由于人们社会身份、经济地位、政治观点、文化水平等方面的差别,往往对于各种事物的认识和观念有着很大的不同。新闻传播就需及时提供交流的机会和渠道,使得社会上不同的见解得到沟通,尤其还要进行一定的舆论引导,使得某些公众意见尽可能地达到统一和一致[1]

总之,新闻传播者的基本角色定位就是新闻信息的传播者和公众领域中的意识交流家;而新闻传者的社会行为与社会各个领域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因而其基本角色也向着派生角色延伸。

二、素质要求

作为一个新闻传播者的整体素质,可以用下面的一个公式来表示:

新闻传播者的整体素质=长×宽×高。

其中,长=业务专长;宽=知识面;高=思想境界。

那么这三方面的构成又具体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呢?

(一)超常新闻敏感

所谓超常新闻敏感,是指新闻传播者在现实生活中能够迅速而敏捷地捕捉和判别各种事物变动的信息,并及时衡量信息中所含有新闻价值大小的能力。新闻敏感既是对重大新闻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也是对处于萌芽状态新闻素材的透视能力,通常需在长期的新闻实践中积累和训练而成,是新闻传播者总体业务水平的集中、综合表现。

对于新闻传播活动来说,新闻传播者最需要具备的素质就是新闻敏感。因为新闻永远面对的事实,是绝对真实的事实。新闻传播绝不可以凭借灵感去加以任何性质的想象和虚构,而且,新闻的事实又必须首先有“新”的基本属性;传播者能够及时抓住新闻事实的“新”的特征,当然就需要“敏感”,所以新闻敏感在新闻传播中就同艺术灵感在艺术创造中一样,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最重要的传播者的主体品格。如果运用心理学的观点和理论来加以解释,新闻敏感就是新闻传播者经过一定的新闻实践的积累和训练,已经自然养成的一种思维的待激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新闻传播者已有的新闻价值观念作为特定的知识结构潜藏在意识深层,如果大脑对进入自己认知领域的各种信息保持高度警惕,一旦遇到符合新闻价值标准的目标,立刻就会予以捕捉,产生职业性的思想“火花”。所以,新闻敏感者对于事物的新闻价值的判断,类似条件反射,完全形成了一种职业化的习惯反应。归根结底,新闻敏感的核心是一种鉴别能力。依靠这样的一种能力,记者可以迅速判断哪些事实是有新闻价值的,哪些是没有新闻价值的;哪些是可以进入新闻选题的,哪些是没有选题意义的。

(二)较强沟通能力

新闻传播者要快速、广泛地发现并采集新闻,当然就必须同社会上各个阶层和各色各样的成员打交道,只有建立广泛的社会联系,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随时保持密切和畅通的连接,才能及时抓住社会运行发展的新动向,发现萌芽中的新事物、新状态。如果不善于参与社会活动和调动人际关系,那就是从事新闻传播工作的严重缺陷。作为一个优秀的新闻人,其最良好的素质就是能够和生活完全打成一片。他可以和任何人沟通,从任何人的身上得到有用的信息。此外,沟通交往能力还包括采访过程中的情感性交流。意大利著名记者法拉奇是一位谙熟“情感因素”内蕴的高手,她能熟练地使用“情感手段”攻破一个个叱咤风云的政界人物的防线,激活他们接受采访的欲望并启动他们的智力活动。20世纪80年代初,法拉奇对邓小平进行一次成功的采访。据说性格内向、从不愿宣扬自己的邓小平先生,起初并不愿意接受这次采访。但法拉奇精心设计了一个极富人情味的开头。这次采访是这样开始的:

法拉奇一见邓小平就说:“明天是您的生日!”(引起对方回忆)

小平同志有些惊讶:“我的生日,我的生日是明天吗?”

法拉奇肯定地答道:“不错,邓小平先生,我是从您的传记中知道的。”

小平同志接着说:“既然你这样说,就算是罢! 我从来不记得什么时候是我的生日,就算明天是我的生日,你也不应祝贺我啊。我已76岁了,76岁是衰退的年龄啦!”

法拉奇立即把话接过来:“邓小平先生,我父亲也是76岁,如果我对他说那是一个衰退的年龄,他会给我一个耳光呢。”(把邓小平与自己的父亲联系起来,给人以父女相称的温情)

小平同志笑了笑:“他做的对。你也不会这样对你父亲说话的,是吗?”(共识,以父辈口吻交谈)

图4-1 法拉奇采访邓小平

对话不多,但人情味浓浓的。交谈时间不长,仅几分钟,却已激起小平同志谈话的愿望,并启动了记忆闸门[2]

(三)出色表达能力

新闻传播者活动方式的最后落脚点就是新闻作品的制作与报道。在现代高科技的条件下新闻作品制作主要有文字语言和视像以及声音广播等形式,所以驾驭现代采编工具的能力也是最常规的要求。随着传播技术的不断进步,现代社会的新闻传播者必须及时适应新的传播技术和手段,除了必须具备的文字表达能力以外,目前普遍应用的录音、摄像、照相、网络等技术与技巧,都要熟练地掌握。写作技巧和图像表达能力都是新闻传播者向社会传播新闻事实和信息的基本手段,是沟通传者与受众的唯一的桥梁。因而新闻的编码表达能力是决定新闻传播者素质高低的一个最基本的方面。对于一个传播者来说,如果其他方面的素质全都具备了,新闻信息也顺利地掌握到手了,却不能以准确地以及精彩的书面或画面形式表达出来,新闻的传播或者根本就不能实现,或者由于表达的不力而达不到很好的效果。

(四)专业的信息筛选能力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新媒体平台大量应用,传统新闻传播者不再以采访作为获得新闻信息的唯一手段,借助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也可以获得海量信息。新闻传播者应对这些信息具备新闻专业的筛选能力和判断力:一方面是因为专业的新闻传播者凭借其自身眼光和素养,在纷繁复杂的海量信息中可以提取最具价值的信息,让受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获取最具价值的信息,从而实现新闻行业自身的经济价值[3];另一方面是因为面对新媒体时代的来临,新闻传播者的范围逐渐扩大,不再局限于专业新闻从业人员,一些新闻接受者通过新媒体平台也在扮演着新闻传播者的角色,但是新闻专业素养的缺乏容易造成其传播的信息表现出浅表化、碎片化和情绪化的特征,容易构成虚假新闻。因此,新闻传播者有责任、有义务对新闻信息进行甄别和筛选,保证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五)广博的文化知识

新闻传播者的知识结构是在“专”的前提下,越“杂”越好。当然,在“杂”的基础上,也不要各个方面都是一知半解,浅尝辄止,还应当尽量在某些专业和领域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因为,新闻传播者所面对的是整个世界和人类社会,作为新闻信息的缘起,新闻事实有可能发生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或社会的各个领域。如果一个新闻传播者缺乏相关的一些专业知识,有时候就无法准确判断某一事实有无新闻价值。知识的广博不仅可以对某一专业性事件及时发现其新闻性,而且还可以帮助新闻传播者对于相关领域的事实进行必要的比较,从而在更加开阔的视野上,居高临下地判断和把握事实的新闻价值及其本质与特性。

三、角色权利

角色权利专指新闻传播者完成本职工作必须具备的职业权利。童兵教授将之归纳为如下四个方面:

(一)知情权

知情权,又称知晓权、了解权,是所有公民(特别是新闻从业者)的基本权利。在民主社会,公民有权依法知晓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及一切与其利益或兴趣相关的社会性活动的信息,而公民的知情权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新闻传播者的公开报道才得以实现,因而新闻传播者也就具有了该职业所特有的采访权和报道权。这就是指新闻传播者的职业行为——收集、核实信息以及传递信息的活动不受阻碍。政府、公务员及一切有关人士应该提供公民依法应当知晓的信息,如果有意扣压公共新闻信息,或有意传播虚假消息,以及阻止传播者正当传播信息通常都会被认为侵犯公民的知情权。如果新闻媒介知晓某一信息而隐匿不公开报道,也应该被认为侵犯了全体公民的知情权。

(二)监督批评权

依据宪法,公民享有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与批评的权利。新闻传播者的监督批评权则专指传播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为准绳,利用新闻传播媒介对政府、公务员及社会其他行业和人士的行政业绩、个人品行和违法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报道,以实施监督与批评的权利。实际上,这是新闻消息权、公开传播权、控告权和言论出版权在国家政治活动、经济文化活动和整个社会生活领域的具体运用。独立、负责地开展舆论监督与新闻批评,是新闻传播者的重要权利之一。

(三)秘匿权

秘匿权主要是指“取材秘密”、“消息来源秘密”、“保守职业秘密”等权利,其具体内涵就是新闻传播者为了对有些信息来源的权益甚至是人身或名誉保护,而不向外界透露消息提供者身份和姓名的权利。国家法律保护这项权利,以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保护消息提供者不受报复和打击,更不能让其受到人身和名誉的伤害。在民主社会,新闻传播者享有必要的秘匿权。但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为保证司法正常进行,司法机关在取证程序中,新闻传播者也不得以秘匿权为由拒绝提供有关证据。

(四)人身安全权

由于新闻传播者常常活跃在社会势力尖锐较量的领域,人身安全常常受到比一般人更多和更大的威胁,所以必须对新闻传播者提供特殊的人身安全保护权。为此,国际交流问题研究委员会倡议为新闻传播者提供特殊保护。日内瓦公约中关于保护国际武装冲突受害者附加议定书中,设置专条保护新闻传播者,规定应将在冲突地区从事专业任务的新闻人员视为平民而予以有条件的保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大众传播工具的1978年宣言规定,必须保证从事大众传播事业的新闻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本国或国外都能得到保护,保证他们有进行本职工作的最好条件。当然,新闻传播者也不得在特有的人身安全权的掩护下从事同其身份不相符合的活动。

[1] 以上观点和本章中的部分观点吸收和借鉴了童兵的说法。见理论新闻学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 刘京林.大众传播心理学[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187-188.

[3] 刘鹏.传统媒体融合转型的若干趋势[J].新闻记者,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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