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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视新闻

时间:2023-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电视新闻的定义,也就是对什么是电视新闻的理解,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另外,这也指电视新闻的生产者对事件真相的追寻,或者是对新的观点、新的见解的发现,也就是说,电视新闻的定义里包含了生产主体对报道对象的一定程度的主观见解与认识。在本书中,我们认同电视新闻是一种报道的定义方式,因为“报道”本身就揭示出电视新闻是一种生产活动的基本特征。

关于电视新闻的定义,也就是对什么是电视新闻的理解,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首先,电视新闻是一个复合概念,它的中心词是“新闻”,这规定了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而“电视”则是从媒介的类别上对新闻的一种限定,以此将其与报纸新闻、广播新闻乃至网络新闻区别开来。我们对新闻的理解直到目前为止,仍然无法找到一个能被所有人都认可的定义方式。有人甚至说,“有一百个记者,就有一百种新闻的定义”。这说明,随着新闻事业本身的发展,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迁,对新闻的内涵外延,功能作用的理解将会随之发生变化。因为对新闻的理解尚且存在着许多差异,这自然会导致对电视新闻的理解也会随之产生许多不确定性。其次,我国电视新闻的发展,从早期的图片报道到口播新闻再到录播和直播,从新闻纪录片到图片新闻再到新闻栏目和新闻频道,在近60年间无论从形态还是从类型上,都有了十分巨大的变化。这也给电视新闻的定义带来了很多困难。正如列宁所言,“所有的定义都只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意义,永远也不能包括充分发展的现象的各方面的联系”[1]。因此,要寻找到一个在有限的字句中,简明扼要地揭示出一个复杂事物本质的定义,就不会是一劳永逸的事情。1990年7月,由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电视学研究会和中央电视台研究室牵头,组织电视新闻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根据电视新闻的实践发展,对电视新闻做了如下的定义规范:

电视新闻是以现代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音、画面为传播符号,对新近或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报道[2]

在这个定义里,采取了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方式。“以现代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音、画面为传播符号”,区分了电视新闻与报纸、广播、新闻电影的不同的个性。前一句说明电视新闻与广播一样,同属电子媒介,以区分与印刷媒介的不同。后一句是在电子媒介中区别它和广播的不同。广播是以声音为传播符号,电视则是以声音和画面、视听双通道来传播信息。这一独特的传播符号,才使电视新闻具有个性化的传播特点与优势。

“新近或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报道”是对电视新闻共性的界定。陆定一在延安时期说“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这一定义首先强调了事实是新闻的本源,是第一性的;而所说的新闻是事实的报道,则指出了报道是第二性的。同时这个定义也突出了新闻“新”的特点,它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而不是“旧闻”,不是“历史”。这一界定,对新闻的本质属性的确立和概括也是简洁、准确的。电视新闻的定义,是在陆定一关于新闻的定义的基础上,又根据现代电子技术提供给电视新闻的条件特点,从电视新闻本身的发展、题材的扩大而做了“正在”和“发现”的补充。因为电子摄录系统(ENG)、卫星新闻采集(SNG)、数字新闻采集(DNG)和卫星信号传输设备赋予了电视新闻与事件同步展开的能力,也形成了电视新闻最具魅力和传播优势的形态,从而使我们对新闻的概念从TNT(todaynewstoday),即“今天的新闻今天报道”,发展成为NNN (nownewsnow),即“现在的新闻现在报道”。而所谓“发现”,主要指的是今天对过去事件新的发现,或对过去历史事件中某些疑点的重新认识。另外,这也指电视新闻的生产者对事件真相的追寻,或者是对新的观点、新的见解的发现,也就是说,电视新闻的定义里包含了生产主体对报道对象的一定程度的主观见解与认识。

在本书中,我们认同电视新闻是一种报道的定义方式,因为“报道”本身就揭示出电视新闻是一种生产活动的基本特征。同时,随着技术的进步,电视新闻也广泛使用数字技术作为生产和传播的手段。因此,本书对电视新闻的定义为:

电视新闻是以现代电子技术和数字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音、画面为传播符号,对新近或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报道。

[1] 列宁:《列宁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808页。

[2] 杨伟光主编:《电视新闻分类与界定》,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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