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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的概念回顾

时间:2023-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概念回顾在传播学视域下,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危机事件、重大风险等概念是经常被讨论的对象。根据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可以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根据灾害的成因和特点,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灾害是一种突发的,带来极大物质损坏、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的灾难事件。

一、概念回顾

在传播学视域下,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危机事件、重大风险等概念是经常被讨论的对象。讨论灾难概念之前,我们首先要对这些概念进行简要梳理。

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可以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 (特别重大)、Ⅱ级 (重大)、Ⅲ级 (较大)和Ⅳ级 (一般)。[1]

重大危机事件:危机事件又称 “突发事件”“风险”,是指突发性的、可能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的事件,可能是天灾,也可能是人祸。[2]重大危机事件是指发生概率较小但其后果却极为严重,超出常规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并可能引发社会危机的事件。[3]

风险事件:风险事件也称风险事故,是指风险有可能成为现实,以致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例如,火灾、地震、洪水、龙卷风、雷电、爆炸、盗窃、抢劫、疾病、死亡等等。风险一般只是一种潜在的危险,而风险事件的发生使潜在的危险转化成为现实的损失。[4]

危害侧重的方面有所不同,然而,都无一例外地指涉灾害。根据危害程度不同,灾害的概念又细化为:

灾害:由自然变异或人为因素造成的,危害人类生命健康、财产、社会功能以及资源、环境且超出受影响者利用自身资源进行应对和处置能力的事件或现象。根据灾害的成因和特点,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5]

重大灾害:一般而论,重大灾害应该是就灾害的危害程度,给受灾地区的人们造成的损失大小和对区域性社会经济政治造成的不利影响之大小而言的。根据重大灾害产生和发展的特征,重大灾害可定义为:由于某种不可控制或未能预料的破坏性因素的作用,对人类社会及其依附的资源造成突发性破坏,并超越当地社会经济系统容忍限度而引起人群伤亡和社会财富灭失的现象和过程。[6]

巨灾:巨灾是指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特别巨大损失,对区域或全国社会经济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它的基本特点是灾害活动规模或强度巨大,远远超过现有减灾能力。世界经济合作组织2003年将巨灾定义为: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来恢复,而必须依靠区域间或国际援助的灾难。[7]

二、灾害概念溯源

(一)中国古代灾害概念

人类历史,可以说是一部人类经受灾害困扰,又坚持不懈地与灾害相抗争的历史。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发达的文明古国,有着极其丰富的历史典籍,其中蕴藏的灾害史资料相当丰富,为我们研究灾害历史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历史资料。

在我国殷商时期,甲骨文中便出现了 “灾”字,同时还有三条波纹线表示洪水之象。在甲骨卜辞中,有关灾祸的占卜相当多。《春秋》为我国第一部真正系统的古史,其中亦较系统地记载了约公元前770年到公元前476年期间二百多年所发生的重大灾害。以此为始,中国之灾害历史记述、研究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此后,又陆续出现了地方志中的 《灾异志》,会典中的 《荒政》《通志·灾祥略》《古今图书集成·庶征典》等多种灾害史记述、史料汇编形式。同时,产生了一些记述、研究灾害、救荒历史及现状的专门著作。此外,我国古代有关灾害研究的史料浩如烟海,如先秦的经书、出土的甲骨文、金文和简牍之类的记载灾害的史料。正史中的包括在本纪、专志、列传等部分中的灾害资料,方志中的灾害资料,明清档案中的灾害资料,实录中的灾害资料,文集、笔记中的灾害资料,古农书中的灾害资料,以及其他文献中的编年体史书、政书和其他杂史、石刻中的灾害资料等。特别是直接反映灾害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器物等非文字性遗存,为古代灾害历史研究提供了实物资料。[8]

“灾”字古作 “烖”,亦作菑、災、等。《说文解字》中说:“天火曰烖,从火”,“或曰宀火”为灾。宀音丸,“交覆深屋也”,火在宀下意为 “交覆深屋”着火。“籀文从”而为灾。《尔雅·释地》解释:“田一岁曰菑”,即刚刚开垦出一年的土地,意为,刚开垦的土地极易生草荒,如果草塞田沟流水不畅,势必成灾。《说文解字》说:“害也,从一雝川。 《春秋传》曰:川雝为泽 (大川被壅塞而泛滥),凶。”从而可见,这些同音异体文字,它们各自表示了灾的一定内容。其中 “灾指房屋失火,災指因水或火等原因造成的灾害,烖指自然原因造成的火灾,菑指荒地草荒造成的灾害,指大川被壅塞而泛滥成灾”。《春秋左传》宣公十五年说:“天反时为灾”《国语·周语》说:“古者天降火戾”,指灾戾是天降的,凡火旱虫螟之类均可为灾。《尚书·舜典》中提到,灾即是害。不难看出,古人所谓的灾实指天灾,是泛指水、火、旱等自然破坏力给人类社会生产或生活造成的祸害。[9]

(二)国外灾害概念

英文中跟灾难有关的词汇有disaster、catastrophe和calamity等,一般常用disaster。从词源上分析,disaster,在拉丁文、西文中前缀dis、di、dif通常表示表示分散的、隔开的、远离的。同时,表示星星或外太空的希腊词根astro、astra-、astr等,字面意思就是不祥的星象,在古代被认为会带来灾难,aster可以理解为astar,类似于星星的含义。

我们也可以从 “灾害”概念定义的变化中看出人们关于灾害认识的发展,国外关于灾害概念的定义一直在变化。

所谓灾害是指集中于某一时间与空间发生的某类事件,这类事件致使社会或社会内部自给自足的相关组成部分处于一种极度危险状态,进而造成人员伤亡与基础设施严重破坏;以导致社会结构崩溃,而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社会的基本功能。

灾害是一种突发的,带来极大物质损坏、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的灾难事件。诸如disaster、catastrophe和calamity,这些英文单词都是指极大的不幸、行为受到限制,并因此蒙受损失;通常这些词可以相互替代使用。disaster有突然、不期望发生以及缺少预见的含义;calamity则更强调由于损失所导致的持续的精神折磨与痛苦;catastrophe通常比前两者更严重些。

——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1976

某些大大超过人类预期的极端地球物理事件,无论其规模和频率如何,均给人类带来明显的物质破坏和精神损失,进而使人类处于惨痛的境地。

——澳洲研讨会,1976

灾难是指某种偶发事件,其规模足以使某一社会人类正常的生存模式受到突然破坏,致使他们处于一种孤立无援、蒙受痛苦折磨的状态。

——Skeet M.,1977

灾害是指海啸、地震、涨潮、洪水、大雪与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以及爆炸与火灾等人为事故造成的损害。

—— 《21世纪世界彩色百科全书》,1981

灾害是一种带来极大不幸的偶发事件,由此可以导致巨大的苦难与损失。灾害的特性是给人类带来突然的、不期望的损失。发生在世界没有人烟的地区的自然灾变事件不是灾害。

——㊞Collier'sencoyclopedia㊣,1986

由此我们可以总结,给人类生活带来损失的事件都可以被定义为灾害。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灾害频频发生,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地震、火山爆发、暴风雨、火灾、爆炸、工业事故、矿井灾难、空难、海难、交通事故、核灾害与太空灾难等。

——㊞The encyclopedia Americana,International edition㊣,1988[10]

(三)自然灾害和人为灾难

上面提到很多概念,这一系列概念的定义在事件发生的时间、危害程度等方面有所不同,然而,这些概念都无一例外地指涉灾害或灾难。为了更加清晰地讨论科学传播与防灾减灾这个主题,我们将灾害或灾难划分为自然灾害与人为灾难。

自然灾害指自然环境中对人类生命安全和财产构成危害的自然变异和极端事件,[11]包括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气候灾害、生态灾害、天文灾害、其他灾害等;而人为灾难则指主要由人为因素引发的灾难,包括战争灾难、环境污染灾难、公共项目决策失误引发的灾难、生产与公共项目突发事故引发的灾难、重大核灾难、透支自然资源导致的灾难等。[12]

本书中提到的 “灾害”都包含 “自然灾害”和 “人为灾难”两类。

根据系统理论,人类生存的范围可以分为人工系统、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三大类。

人工系统是人工构建的物与环境系统,是人类为了生活、生产和科学研究等目的而由人工建造的系统。公元前251—前256年在四川岷江流域上修建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率领修建后人不断完善的万里长城,都是中国古代著名的人工系统;世界上著名的三峡水电站、伊泰普水电站等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知识的不断拓宽,20世纪以来,人们已经建造了成千上万种不同用途的人工系统,它们不间断地、可靠地运行,构成了当代人类社会文明的支柱。

自然系统是由地球的物质系统和大气系统两部分所构成的,包含生态系统和生物系统由大自然演化而成的自然系统。早在人类出现以前,它们已经历了不少于五亿年的演化史。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自然系统的各种行为与现象,并通过某些手段对其发展进程施加一定的影响。例如,扩大陆地的植被、保护和扩大森林面积、控制大气污染等是人类能动地影响生态系统的有效措施;过度的人口增长、环境破坏、动植物灭绝等都是人类活动对自然系统的负面影响。总之,人类生活在地球上,就会因为千丝万缕的联系对自然系统产生影响。

社会系统是指人与人的关系和观念所构成的系统,包括人类生产、消费和积累的各个过程,是与人类活动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的系统。

将自然与人为区分,灾害与灾难细究,主要还是因为,站在系统的维度思考,人类所遭遇的任何灾害与灾难都是自然系统、社会系统和人工系统无规律 (未曾认知)或有规律 (有所认知)突变,相互作用的结果,随着各个系统规模与复杂性的增加,人类周围世界的不确定性、脆弱性也随之增加。今天的灾害与灾难,已然不再是孤立的事件,它们常常在自然、社会与人工这三个系统的共同作用下滋生、演化、陨灭,我们所言之灾害 (或灾难)、灾害链以及次生灾害,正是这种 “共同作用”的复杂呈现。

人类在面对自然灾害与人为灾难时,需要在认识层面区分自然灾害与人为灾难对于人类所产生的不同的危害与影响,在观念与知识层面理解自然灾害与人为灾难,才能在行动与结果层面防灾减灾。对于自然灾害而言,首先,需要明确自然灾害隶属、滋生、演化于自然系统,扩散、危害、愈合于社会系统,诱发、抵御、消解于人工系统。显然,人工系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基本环节,一方面人工系统与人类的工作与生活休戚相关,另一方面人工系统的建构亦是防灾减灾的有效工具与重要支撑。更重要的是人工系统的历时过程,全面深入地反映出人类认识自然、理解自然以及改造自然的狂妄与僭越,这其中,更折射出人类各个族群先后将科学树立为主导知识系统以及与本土知识之间的对峙和交织。

迄今为止,对于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而言,还没有哪一个知识系统像 “科学”这样被当作普遍有效的知识系统在各个族群的社会系统内传播。

[1] 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

[2] 李真、陈霞:《政府重大危机事件的应对能力研究》,载 《科技信息》2010年第10期。

[3] 李湖生:《重大危机事件应急关键科学问题及其研究进展》,载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年第10期。

[4] 百度百科:“风险事件”词条,http://baike.baidu.com/view/3589747.htm.

[5]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自然灾害管理基本术语》,2011年1月14日正式批准发布,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6] 尚小成:《我国重大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及其经济学研究意义》,载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5年第12期。

[7] 南香红:《巨灾时代的媒体操作》,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

[8] 耿长林:《我国古代灾害问题研究面面观》,载 《滨州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9期。

[9] 孟昭华:《中国灾荒史记》,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10] 曾维华、程声通:《环境灾害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16页。

[11] 参见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自然灾害,http://www.cnctst.gov.cn/pages/homepage/result2j.sp?id=289738&subid=10001790&subject=%E8%87%AA%E7%84%B6%E5%9C%B0%E7%90%86%E5%AD%A6&subsys=%E5%9C%B0%E7%90%86%E5%AD%A6。

[12] 参见百度百科:“人为灾害”词条,http://baike.baidu.com/view/21820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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