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中央国家机关
【学习目的与要求】国家机构是国家基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权力的划分和配置,体现出国家权力分配原则的现实性和具体化。国家机构的设计和组织是否科学、民主、合理,其运行方式和程序是否有效,对宪政精神的彰显和宪政秩序的实现至关重要。
学习本章内容,要求掌握国家机构的概念、特征、类别及活动原则,区分并识记各个中央国家机关的性质、地位、组成及职权。熟记《宪法》相关法条的同时,要求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监督法》、《立法法》等相关法条。
【引例】
山东临沂调查人大代表王廷江打空警事件[1]
2004年11月27日22时许,山东航空公司由广州经山东临沂前往青岛的SC4672次航班停靠临沂机场时,乘坐这一航班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临沂江泉华盛集团董事长王廷江因对乘务员要求其出示机票的做法及机票价格问题不满引发争执,王廷江先是骂了一名女乘务员,后又与值班空警张强发生争吵、厮打。随后,空警张强将王廷江铐住。在冲突发生的过程中,有乘客注意到,王廷江身旁的一个人曾拿出手机与外界联络。约半个小时后,王廷江之子闻讯带领二十余人赶到机场,砸碎候机大厅安检现场与隔离区之间的玻璃门,不顾保安人员的阻拦,从验票门冲向停机坪,并强行登机,将张强拖下旋梯进行殴打。经法医初步鉴定,空警张强为轻微伤,乘务员李雪莲右肘有皮下出血。
本案例凸显了三个宪法问题:一是空警对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王廷江采取的临时限制措施有无不当之处;二是人大代表到底代表谁的利益,应当以什么面貌出现在公众面前;三是人大代表的素质问题。首先,空警对王廷江采取的临时限制措施并没有不当之处,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赋予了人大代表特殊保障权,但这里可以适用《代表法》对人大代表涉嫌现行犯的规定。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这意味着,空警完全可以在紧急状态下先行对王廷江采取措施,事后再行报告。其次,人大代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阻吓机制,是导致王廷江敢于在公众场合不顾及公众形象的主要原因。应当及时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阻吓机制,确保人大代表更积极、更主动地联系选举人,代表选举人的利益及为选举人争取利益。最后,人大代表的素质集中体现在其如何认识自身的职责和地位,如何更好地行使代表职权,为选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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