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女投毒杀未婚夫
静静生在农村,她有6个哥哥姐姐,全家人对她这个小妹格外宠爱。家人对静静也没有更多要求,只希望她能找一个好婆家。
2002年,静静刚满16岁,父母就开始四处张罗给她找婆家,终于在村里找到一户“好人家”,而对方对秀气的静静也十分满意。两家当年就将亲事定下,静静家还收了对方一笔不菲的彩礼钱。
2003年,在家无聊的静静在家人的安排下,去城里的一家美容院打工,灯红酒绿的生活让静静大开眼界,并很快与同在一家美容院打工的男生张俊相识并相爱。从未谈过恋爱的静静终于明白,婚姻不只是一个形式,而是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于是,静静随后回家坚决要求退婚。但当静静父亲拿着彩礼钱到对方家请求退婚时,对方坚决反对。随后,对方从多方面了解到静静在城里有了意中人,遂宣称:“如果要退婚,就先把静静杀了!”
此后,静静每日生活在惶恐之中,心理也渐渐扭曲。她想,如果将这个未婚夫杀了,也许他们就不会强迫自己了。于是,静静趁去未婚夫家吃饭的时机,向男方食物里投放了大量的老鼠药,对方当晚便中毒身亡。公安机关很快将静静抓捕归案。
2004年,还未满18岁的静静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主审法官为静静的行为感到遗憾,静静与其未婚夫尚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结婚,没有形成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静静其实完全有权利自主选择自己结婚的对象。如果其未婚夫妨碍静静婚姻自主的权利,静静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由于社会经验及法律常识的缺乏,静静采取了错误的方式。孰不知,她不仅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自己也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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