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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应注意的事项

时间:2023-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章 出院应注意的事项伤者出院时需要复印或具备如下资料:① 入院记录;② 出院记录;③ 出院小结;④ 病历本;⑤ 疾病诊断证明书;⑥ X线报告单、CT报告单等;⑦ X及CT 片。所以,入院之后尽早地聘请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更能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第十章 出院应注意的事项

伤者出院时需要复印或具备如下资料:

① 入院记录;

② 出院记录;

③ 出院小结;

④ 病历本;

⑤ 疾病诊断证明书;

⑥ X线报告单、CT报告单等;

⑦ X及CT 片。

上述资料在伤者医药费结清后,医院都会予以提供;如原件需保存在医院的,医院都会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医院有关部门公章。另外,在出院时车方及保险公司往往需要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伤者应保存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并要医院有关部门加盖公章。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出院证明的书写。出院证明是关系到当事人在进行司法鉴定时能否评到级别,以及评到多少级别的重要书面资料,对今后在诉讼中的多项赔偿费用也都有影响。

举例1:某当事人是脚关节处平台粉碎性骨折,出院记录及诊断证明书只写明胫腓骨骨折,中间的差别非常大,如仅是胫腓骨骨折可能没有伤残级别,如关节处平台粉碎性骨折,则可评到9级伤残。当事人出院时自己一定要对这方面搞清楚。

举例2:某当事人是胫腓骨粉碎性骨折且无法愈合,X线检查报告为“骨折对接线尚可”,按常理推测“尚可”应该是“不行”的委婉说法,而在出院记录及疾病诊断书上则变为“骨折对接线良好”,两个字的差别,当事人勉强评了个“十级”。

举例3:某医院医生为了图方便,将“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写成“桡骨骨折”,结果当事人的伤残级别也因此从9级变成10级。

有的医生出具的出院证明的书面陈述极端简单,忽略了如住院期间护理人数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当由医嘱来作为证据证明的内容。漏掉的几句话价值也许可达万金。

所以,入院之后尽早地聘请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更能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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