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储蓄存款的原则(一)鼓励储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第3条)(二)保护存款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二、储蓄存款的原则
(一)鼓励储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第29条)
●《储蓄管理条例》
国家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参加储蓄。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第5条)
●《关于执行枙储蓄管理条例枛的若干规定》
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第3条)
(二)保护存款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6条)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9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第33条)
●《储蓄管理条例》
储蓄机构应当保证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违反规定拒绝支付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第14条)
●《关于执行枙储蓄管理条例枛的若干规定》
各储蓄机构必须保证储蓄存款的支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储蓄存款的提取。(第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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