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法律适用与冲突的特征境外公司赴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股票的法律适用与冲突具有以下特征:综合性、复杂性。主要表现为境外公司母国法与股票发行地法的冲突,同时还涉及境外公司的其他上市地法与中国境内法律的冲突。因此,解决相关法律冲突时要充分权衡相关国家和地区利益以及相关当事人的权益保护。
二、法律适用与冲突的特征
境外公司赴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股票的法律适用与冲突具有以下特征:
(1)综合性、复杂性。如前所述,境外公司赴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股票的法律适用与冲突内容既包括公司组织方面,还包括股票发行上市行为方面,其法律冲突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这也就决定了解决法律冲突的方式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
(2)既有私法属性,又具有公法属性。公司法在传统法律部门的划分中属于商法,被列为私法范围。但就公司法的内容而言,由于其占主导地位的“组织法”规范具有很强的国家干预性和强制性,具有一定的公法属性。而与股票发行上市的有关行为规范,是出于对公众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体现了国家干预,具有明显的公法属性。而有关公司及公司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问题,又涉及行政、刑事处罚等公法规范的法律适用。因此,境外公司发行人民币股票的法律冲突不仅具有私法属性,还具有公法属性。对这些具有公法属性的法律冲突,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适用的空间受到限制。
(3)主要表现为境外公司母国法与股票发行地法的冲突,同时还涉及境外公司的其他上市地法与中国境内法律的冲突。
(4)实质上是经济利益和传统法律文化冲突的反映。其中经济利益的冲突占居主导地位。因此,解决相关法律冲突时要充分权衡相关国家和地区利益以及相关当事人的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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