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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的起源

时间:2023-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些电子货币的发行机关有18家,其中银行占13家,信用卡发行公司有5家。电子支付也开始在中小企业商业票据结算中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到2005年,中小企业使用B2B电子支付的企业约占总数的16.3%,由此催生了《韩国电子金融交易法》上的电子债权制度。

一、电子支付的起源

从合同法的角度看,电子支付属于履行的一部分,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中的交钱,只不过这不是用手交,而是用电脑交了,交的也不是纸面的钱,而是电子信息了。

在电子商务过程中,支付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支付,也可以是传统的支付。但对于一个完全的电子商务而言,就只能采取电子支付了。传统支付方式的优点是人们比较熟悉,“网上贸易,网下结算”,让人感觉安全;劣势是效率低下,使电子商务的便捷丧失了近半。对于电子商务而言,快捷和安全是生命。因此,使用电子支付,可谓电子商务的关键。电子支付方式是由现实世界的物理介质的支付方式发展演变而来的。人类最早的贸易方式是易货贸易,这种交易方式非常快,但必须找到价值一致的两样货物,否则交易无法完成。于是出现了贸易媒介——代币,如宝石、贝壳、贵金属,在经历了很漫长的一段时期,逐渐衍生出了今天的法定货币——硬币和纸币。纵观代币的进化史,可以看出,代币的自身价值距离其代表的价值越来越远,到今天,代币已经完全符号化,被称为符号货币(Token Money)。符号货币是自身价值与其代表的价值差距甚大,乃至自身价值可以忽略不计的货币。自从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后,世界各国各地区使用的货币都已经是符号货币了。电子支付,并没有改变符号货币的存在,但货币形式是一场革命,在电子支付下,货币从物理介质进化到电子介质。

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是随着信息技术在支付领域中的应用和普及,而出现的一个崭新的支付形式。从诞生之初,这种支付形式就极大地刺激和鼓舞着商业的神经,爆发了无限的活力,这一切预示了电子支付的美好未来。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在银行业中的普及应用,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已能够将现钞、票据等以实物表示的资金转变成由计算机存储的数据表示的资金,将现金流动、票据流动转变成计算机网络中的数据流动,电子支付由此产生。以亚洲信息化转型比较成功的国家韩国为例,在韩国流通的电子货币有5类:K-CASH,Mondex,VisaCASH,MYBi和A-CASH,这些都是IC卡片型的电子货币。这些电子货币的发行机关有18家,其中银行占13家,信用卡发行公司有5家。在“电子货币”的应用方面,交通工具、通信工具费用支付等小额支付占了一大半。2002年到2005年,韩国共发行电子货币张数是350万张,账户余额为31亿韩元,日平均利用件数可达40万余次。电子支付也开始在中小企业商业票据结算中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到2005年,中小企业使用B2B电子支付的企业约占总数的16.3%,由此催生了《韩国电子金融交易法》上的电子债权制度。2003年,韩国银行处理存款取款的方式比例如下:银行窗口占38.1%、自动存款和自动取款机(CD/ATM)占29.6%、网络银行占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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